最近,湖南長沙
高鐵保潔員甘女士遇到一件煩心事
她在打掃車廂時
撿到一枚一克拉的鑽戒
上交後卻被公司罰款500元
理由是「交晚了」
相關話題引發熱議
甘女士到底該不該被罰?
負責打掃折返火車的衛生
一天她工作時撿到一枚鑽戒
甘女士稱自己的工作規定時間僅十幾分鐘
因擔心上樓交戒指耽誤打掃時間
並且分不清鑽戒到底是真是假
就先以工作為主
工作完以後自己上了趟廁所
此時組長打電話詢問是否撿到戒指
甘女士表示有拾到並上交
但面對此舉
甘女士所屬保潔公司認為
其未及時上交拾撿物品對她罰款500元
甘女士認為自己並未隱瞞撿到鑽戒的事實
整個過程也只有16分鐘
不存在未及時歸還的情況
並且當時在場的民警也表示
甘女士歸還及時
甘女士說,自己一個月工資才3500元
罰款就要500元
最主要的是自己並未存有私心
這讓甘女士心裡覺得冤屈
甘女士的領導黃經理表示
要是平時會罰款1000元
黃經理拿出了一份員工承諾書,表示關於員工撿到遺失物品交還的問題,有相關的處理規定。動車所有員工在作業期間,撿到任何物品要第一時間交給車長,不允許帶出車廂,帶出車廂就是違規,違規就要受罰。
對於單位的相關規定,甘女士說,這是她撿到戒指之後單位才剛剛頒布的,這分明就是針對自己。單位之所以對她進行罰款,可能是覺得她一開始並不打算把這個戒指給上交,直到有人問自己自己才說撿到了。
目前,甘女士和其單位對於此事,正在進一步的商討中。
網友對此熱議紛紛
有人認為罰款不應該
「拾金不昧反被罰?」
「公司的做法不太妥當吧」
也有網友表示
「確實應該第一時間上交」
對此,你怎麼看?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
責編:王子墨
編輯:吳亞琦 王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