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批准,從2011年8月1日起,全軍正式啟用新式勳章、獎章、紀念章及獎勵證書。總政治部根據《紀律條令》有關規定,設計製作了一、二級英雄模範勳章和國防服役、衛國戍邊、獻身國防、和平使命、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等紀念章,重新設計製作了一、二、三等功獎章和獎勵證書,近日陸續下發部隊。為此,本報特闢專版,詳細介紹我軍獎勵證章的新變化、新亮點、主要元素、歷史沿革等,同時扼要介紹部分外軍的最高級別勳章,以饗讀者。
變化
我軍有關部門從2010年初就開始著手證章的設計工作,組織軍事博物館等單位展開設計工作,先後40多次修改設計方案。
即將啟用的新式勳章、獎章、紀念章在證章種類、圖案樣式、規格大小、材料質地等方面較之1979年版均有很大變化。
證章種類:新式證章從原版的5枚增加為17枚。原版5枚證章中包括2枚英雄模範獎章和3枚立功獎章,新式證章增加了12枚紀念章,並將一、二級英雄模範獎章調整為一、二級英雄模範勳章。此外,12枚紀念章另分為5個類別,即:國防服役紀念章、衛國戍邊紀念章、獻身國防紀念章、和平使命紀念章、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紀念章。其中,國防服役、衛國戍邊、獻身國防三類紀念章分別設置金銀銅三個級別。
圖案樣式:新證章圖案共同設置了軍徽元素,紅星八一軍徽在證章中心熠熠生輝,再分別融入紅旗、桂葉、長城等元素,使17枚新證章之間既形成統一的體系,又可突顯自身特色。
規格大小:在規格設計上,新證章尺寸普遍增大、更顯厚重。
材料質地:在材料質地上,原版證章材質較為單一,新版金、銀、銅質紀念章則分別按銅質鍍金、銅質鍍銀和紫銅材質製作,英雄模範勳章和一等功獎章中間軍徽用純金製作,二等功獎章主體為純銀,彰顯了榮譽的層次性。
原因
隨著中國特色軍事變革深入推進,獎勵工作面臨很多新情況新問題。2010年修訂的《紀律條令》將英雄模範獎章調整為英雄模範勳章,增設5類紀念章,進一步創新發展了我軍獎勵形式。已使用32年的立功獎章也有必要進行改進。依據條令製作頒發新式勳章、獎章、紀念章,有利於充分發揮激勵導向作用,更好地調動廣大官兵立足本職、建功軍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亮點
這次增加的國防服役、衛國戍邊、獻身國防、和平使命、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5類紀念章。增設這5類紀念章是要加大改革創新力度,豐富獎勵形式,增強獎勵工作的實效性。新修訂《紀律條令》增加了頒發紀念章的內容,明確國防服役紀念章用於褒獎長時間服現役的官兵,衛國戍邊紀念章用於褒獎在邊遠艱苦地區服現役的官兵,獻身國防紀念章用於褒獎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光榮犧牲或致殘的官兵,和平使命紀念章用於褒獎執行國際維和、聯合反恐等涉外軍事任務的官兵,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紀念章用於褒獎執行軍委賦予的作戰、搶險救災、處突維穩等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的官兵。
頒發
勳章、獎章、紀念章
勳章、獎章、紀念章頒發給2011年8月1日後受到相應獎勵的人員;7月31日前受到獎勵的,不予補發或換發。紀念章頒發給2011年8月1日後符合《紀律條令》有關規定條件的人員;2011年7月31日前退出現役或犧牲、病故的,不予補發。
國防服役紀念章
分金、銀、銅質三種。金質紀念章頒發給服現役滿35年以上的官兵;銀質紀念章頒發給服現役滿20年以上、不滿35年的官兵;銅質紀念章頒發給服現役滿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官兵。設置這樣的年限主要是考慮服現役滿35年以上的官兵,基本上是師職以上幹部,其中絕大部分將服役至退休,因而給其頒發最高等級的金質紀念章。同時,服役滿10年的官兵一般為營連職幹部或中級士官,服役滿20年的官兵,一般為團職幹部或高級士官,對符合這些條件的官兵,相應頒發銅質或銀質紀念章。
衛國戍邊、獻身國防紀念章
衛國戍邊、獻身國防紀念章分金、銀、銅質三種,金質紀念章頒發給軍隊烈士,銀質紀念章頒發給因公犧牲軍人,銅質紀念章頒發給因公致殘軍人。
衛國戍邊紀念章頒發給在邊遠艱苦地區服現役的官兵,頒發條件比較複雜。其中,對在第一、二等級邊遠艱苦地區累計服現役滿1年、不滿2年的;在第三等級邊遠艱苦地區累計服現役滿2年、不滿4年的;在第四等級邊遠艱苦地區累計服現役滿3年、不滿6年的;在第五等級邊遠艱苦地區累計服現役滿4年、不滿8年的;在第六等級邊遠艱苦地區累計服現役滿5年、不滿10年的,可授予銅質紀念章。在上述邊遠艱苦地區服現役時間,累計超過以上相應規定時間2倍或3倍以上的,可授予銀質或金質紀念章。
對間斷在上述地區服役的官兵,其在邊遠艱苦地區服役的時間可作累計。對在不同等級邊遠艱苦地區之間調動工作的,服役時間可按不同等級邊遠艱苦地區頒發紀念章規定時間相應的倍數關係進行換算。如,在第一、二等級邊遠艱苦地區工作半年,相當於在第六等級邊遠艱苦地區工作2年半。鑑於金質紀念章是最高級別,獲得金質紀念章後仍在邊遠艱苦地區服役的,不再重複頒發。
和平使命紀念章
和平使命紀念章是頒發給執行聯合國維和行動、聯合反恐、聯合軍演、援外活動等軍事任務的官兵的,原則上所有符合條件的官兵都可以頒發,但也要視執行任務的具體情況而定。
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紀念章
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紀念章統一設計了2種,1種是執行作戰任務紀念章,1種是執行重大任務紀念章,附章和章體背面分別刻印每次執行作戰任務或執行重大任務的具體名稱。該章的具體名稱和頒發範圍,由總政治部擬定並報軍委批准。(記者 溫慶生 尚文超)
延伸解讀
我軍獎勵證章的歷史沿革
我軍頒發獎章始於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歷史上影響較大的全軍集中頒發證章主要有3次,分別是:1933年「八一」建軍節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向特殊功勳的紅軍官兵頒發紅星獎章;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向人民解放軍在革命戰爭時期的有功人員授予國家勳章、獎章;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向軍隊離休幹部授予功勳榮譽章。除此以外,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和新中國成立後,各部隊分別頒發過數百種獎章和紀念章,但由於種種原因,直至上世紀七十年代,對受獎勵人員全軍一直沒有制發統一的獎章。
1979年3月23日,總政治部下發《關於頒發戰時英雄模範獎章和立功獎章的通知》,規定對立三、二、一等功的個人,分別授予三、二、一等功獎章,對大軍區、軍兵種授予英雄模範稱號的個人,授予二級英雄模範獎章,對軍委授予英雄模範稱號的個人,授予一級英雄模範獎章。並由總政統一製作了英雄模範獎章和立功獎章。1979年10月20日,總政治部下發《關於對平時立功和授予榮譽稱號的人員頒發立功獎章和英雄模範獎章的通知》,規定對平時立功和授予榮譽稱號的人員也頒發立功獎章和英雄模範獎章,從1979年12月1日開始實行。從此全軍有了第一代統一的獎勵證章,至今已使用32年。
連結
英國——維多利亞十字勳章
維多利亞十字勳章(Victoria Cross,縮寫為V.C.),英國軍隊最高榮譽,頒給臨陣極端勇武的軍人。1856年維多利亞女王應其夫艾伯特親王之請而設置。以維多利亞女王的名字為其命名,用以表彰英國軍人。
勳章為青銅製品。勳章背面是取得該項戰功的時間及獲獎人姓名、階級及所屬團隊。
歷史上只有三人曾兩次榮獲V.C.,他們分別是諾爾·查瓦希(Noel Chavasse)和阿瑟·馬丁-裡克(Arthur Martin-Leake),以及紐西蘭人查爾斯·烏普海姆(Charles Upham)。
前蘇聯——勝利勳章
勝利勳章為最高級軍功勳章,根據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1943年11月8日命令設立。這是統帥勳章,授予順利完成一個或數個方面軍參加的大型戰役而使戰略態勢發生了有利於蘇軍變化的蘇聯武裝力量最高級指揮人員。勝利勳章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於1943年11月8日設立的旨在表彰順利完成一個或數個方面軍戰役並使戰爭全局朝著有利於蘇聯方面發展的蘇聯高級軍事首長和外國統帥,勳章的樣式為一個白邊紅地的光芒四射的五角星,中間為被橡樹葉包圍的克裡姆林宮的圖案(橡樹在俄羅斯是勇敢的象徵),以及俄文「蘇聯」的縮寫(cccp)和「勝利」字樣。
美國——榮譽勳章
榮譽勳章是美國國會根據1862年的國會法而設立的,授予美國軍人的最高級別獎章。它通常由美國總統以國會名義頒發,因此又稱為國會勳章。該勳章專用於表彰作戰中有非凡表現的軍事人員,據稱只有「勇者中的勇者」才能獲得。自美國建國以來共計有三千餘人獲授榮譽勳章,從海陸空三軍到海軍陸戰隊。
真正意義上最近的獲勳者為美軍三角洲特種部隊成員Gary Gordon和Randall Shughart,他們在1993年的索馬利亞軍事行動中陣亡,同年美國總統比爾·柯林頓將榮譽勳章授予他們的遺孀。
法國——榮譽軍團勳章
法國榮譽軍團勳章創立於1802年,到目前為止,仍是法國最高的榮譽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