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範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適應融媒體發展的需要,優化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充實節目生產團隊力量。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緊缺專業人才6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招聘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共6 名。具體如下:
崗位名稱
崗位類型
崗位 代碼
計劃數
崗位條件
其他要求
年齡
最低
學歷
專業
記者
專技
GD01
3
35周歲以下
本科
不限
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廣播電視媒體工作經歷
視覺設計
專技
GD02
1
35周歲以下
本科
藝術設計學、廣播電視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新媒體技術、新聞學
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廣播電視媒體工作經歷
播音主持
專技
GD03
2
30周歲以下
本科
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學、新聞學、漢語言文學、廣播電視學
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廣播電視媒體工作經歷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2003年1月7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7日以後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4.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填寫。崗位要求的專業參照《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人社部門確定。
5.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6.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願意在本單位最低服務三年。
8.其他資格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門戶網站、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公開招聘中,其他各環節的信息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布,不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應關注網站各環節信息,因未及時關注而導致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
四、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和地點:
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攜帶相關證件到攸縣廣播電視臺(文化路111號)辦公大樓206人事教育部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如實填寫,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 )、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複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報名地點報名。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防疫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嚴格服從招聘考試現場防疫工作管理。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複習叢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應聘人員須保持聯繫電話暢通,如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繫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五、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弄虛作假或與崗位條件要求不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本次招聘採取筆試、專業技能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
(一)開考比例:
1.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上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申請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2.凡經批准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綜合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低於60分的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文字綜合、廣播電視基礎知識。
(2)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筆試之後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電話通知。
(1)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的內容和要求。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專業技能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
(四)成績合成和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後三位數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專業技能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檢測。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招聘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有放棄資格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人社部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並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對象,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後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諮詢及監督電話
攸縣廣播電視臺:0731- 24211048(諮詢)
攸縣人社局: 0731-24327816(監督)
攸縣監察委: 0731-24222449(監督)
本公告由2021年攸縣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 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附件2: 工作經歷證明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