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2 月 11日丨海峽石油化工(00852.HK)宣布,海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澳門離岸商業服務)("海峽澳門")(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已就著到期應付海峽澳門之未收回貿易債務在中國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向山東勝星化工有限公司("被告")提起法律程序。
根據海峽澳門與被告分別在2017年8月24日和2019年12月6日所籤訂的長期貿易合作協議,海峽澳門同意將原油供應並出售予被告,而被告同意從海峽澳門購入原油。
被告已拖欠其應付予海峽澳門的原油款項("拖欠事項"),總金額約為9150萬美元("欠款")。在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22日期間,被告償還部份欠款約為850萬美元。未償還欠款截至2020年7月22日及公布日期約為8300萬美元("未償還欠款")。海峽澳門於2020年11月16日通過提交民事訴狀提起該法律程序,就著未償還欠款作出申索,法院於當天予以受理。
在對與拖欠事項有關的被告應收帳款進行特定的減值測試和評估後,可能需要計提減值準備。考慮到由集團持有的抵押,包括和被告49%股權有關的股份押記及和被告的一間關聯公司全部股權有關的股份押記,董事認為,該法律程序不會對公司的整體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