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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條張貼在足球場鐵門上 央廣網 圖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利用閒置土地,將垃圾場改造成足球場,本來是件好事,但好事難辦,足球場因違建最後又變成了垃圾場。這樣的尷尬就發生在湖北武漢的一座橋下。
去年6月份,武漢市武昌區餘家頭二七長江橋下,一塊原本堆放垃圾的閒置用地被國內一家社區足球運營機構改造成了足球場,足球場因涉嫌違建被附近居民投訴,後來又被武昌城管強制拆除。如今,半年多過去了,被強拆後的足球場再次變成了「垃圾場」,形成了周邊市民遺憾、城管部門為難、體育部門無奈的尷尬局面。
在武昌餘家頭二七長江大橋下,從事停車收費工作的戴芬最近多了一項工作——義務幫忙清理垃圾。自從半年前餘家頭這片足球場被武昌區城管委拆除之後,這裡日漸恢復成了垃圾場,生活垃圾、動物糞便、落葉、泥沙等散落在原來的足球場上,天氣炎熱時還會傳來陣陣惡臭。
戴芬說:「(垃圾)兩邊都有,地皮上面也有,地毯上面更有!超級髒!都當垃圾場一樣亂丟,因為沒人管理。找了三四個工人清理了一整天才清乾淨,我不管理這裡又變回垃圾場了,別人都說可惜了,這裡做個球場挺好的。」
記者在現場看到,原來的足球場上已經是垃圾遍地,正在附近遛狗的居民徐先生告訴記者,他見證了這裡從垃圾場變足球場,現在又從足球場變回垃圾場的過程。現在他遛狗都是繞道走,因為太髒了,「以前這裡是堆的垃圾,現在完全沒人管了,狗屎、瓜子殼丟得到處都是。這個球場在這其實挺好,但現在成了垃圾堆了。」
覺得遺憾的不僅是徐先生,記者在附近的小區隨機採訪了多位居民,大部分居民表示,希望這片場地是個足球場。其中一位居民則表示,如果能協調好燈光和球場開放時間等問題,他們會同意將目前的這片閒置地利用為足球場,「我家這棟樓算是離得比較近的,我聽說有其他業主覺得球場有燈光或噪音。足球場我覺得是個好事,但要讓老百姓都覺得滿意,是否可以考慮採取比如太晚就不能開放踢球這樣的措施來協調,這樣更周全一些。」
俯瞰足球場
既然已經改造成了足球場,為何會被拆除?在武漢市武昌區委宣傳部給記者的一份回復函中寫到:由於缺乏規劃手續,並被周邊居民反覆投訴,經武昌區城管委研究,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規定,依法對該處違建實施拆除。當初拆除足球場的武漢市武昌區城管委楊園中隊一位基層執法隊員向記者坦言,其實拆除這個足球場的問題處理起來很為難,從內心講,覺得這樣拆除很浪費,但不拆它又是違建,「為老百姓做了事情後我們隊長受了處理,從法律角度來說屬於擦邊球,可從我們這邊來說,拆了要處理,不拆也要處理,我們能怎麼辦呢?」
城管執法隊員覺得為難,而體育主管部門則覺得尷尬。國務院46號文《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和《武漢市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中都有明確規定,鼓勵在城市綠地、閒置地等區域建設足球場地。然而,目前在這些地方所建設的足球場地幾乎都沒有「合法身份」。
武漢市體育局體育經濟處處長阮濤表示:「這樣做與規定相悖,拆了又與國務院46號文件相悖,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城鄉規劃法》與46號文件可能是有一定衝突、不那麼契合的地方,我們不能簡單地說誰不對,找到化解這個問題的方法(才是現在的關鍵)。」
知情人士透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目前多個地方的社區足球場都涉嫌違建。特別是在公共閒置土地或者綠化用地上的足球場,沒有一家社區球場能拿出「法律手續」。這也是國務院46號文件在落地推進中繞不開的法律問題。
湖北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李濤律師認為:「能否在完善審批、完善協調的基礎上,解決好投訴者的投訴和關切,對運營單位進行整改、改造後,再來商議能不能再次利用呢?」
華中師範大學社會學教授梅志罡也表示,社區足球場的建設所引發的爭議原本是可以調和的,以二七長江橋下的這個足球場為例,相關部門可以通過公告等方式明確告之周邊居民:該閒置地規劃為城市綠化用地,但閒置期預計為5年,在閒置期間,由體育部門主導在閒置地上建設足球場,對社區居民免費開放,並嚴格限定營業時間。等到園林部門要將這片閒置地進行綠化時,體育設施再退出或者改造利用,相信會得到絕大多數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本期編輯 彭煒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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