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格言】查士丁尼

2021-03-05 包頭市天澤公證處

查士丁尼大帝Justinian ,拉丁語:Iustinianus I;希臘語:Ιουστινιανός;全名為弗拉維·伯多祿·塞巴提烏斯·查士丁尼 Flavius Petrus Sabbatius Iustinianus,約483年5月11日-565年11月14日。東羅馬帝國(拜佔庭帝國)皇帝,西元527 ~ 565 年在位。

他曾經鎮壓平民起義,徵服汪達爾王國,東哥特王國,主持建造聖索非亞大教堂,以及位於帝國西部義大利拉芬納的聖維託教堂。統治期間,不僅阻擋了野蠻民族在邊疆的騷擾,甚至幾乎恢復了昔日羅馬帝國的光輝,因此後人稱這段時間為拜佔庭帝國的第一次黃金時代。

查士丁尼483年生於託萊索(在今南斯拉夫境內)的農民家庭。他是查士丁一世的侄兒。查士丁一世只是一個目不識丁的色雷斯農民,靠軍隊發跡,爬上東羅馬君主寶座。查士丁一世對自幼跟隨著自己的侄兒查士丁尼寄予了厚望,讓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從518年後,查士丁尼就協助叔父掌理政務,擔任帝國行政指導。公元527年,他繼承了叔父的權位,正式成為羅馬皇帝。

查士丁尼在即位的那天起,就把重建羅馬奴隸制帝國的統治當作終生奮鬥的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在軍事上,他東徵西討,花了20年的時間打敗波斯帝國,擊潰汪達爾族,從哥特人手中收復了義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一部分,地中海再次成為羅馬的內湖;在國內,查士丁尼把注意力集中在反對政府裡的腐敗作風上,鼓勵發展商業、工業,著手大興土木,建築城堡、修道院和教堂。君士坦丁堡著名的聖索菲亞大教堂就是其中的一座。大興土木及應付戰爭耗資巨大,導致稅收加重,釀成許多地方叛亂,幾乎推翻查士丁尼的統治。565年,查士丁尼去世,不久東羅馬再度走向衰落。

相關焦點

  • 《查士丁尼法典》:一個成功將帝國法律轉變為專制統治工具的人
    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的理想與作為,讓東羅馬帝國聲名遠播。他完成了《查士丁尼法典》的編纂工作,使羅馬法的傳統得以保存。身為一個專制統治者,他成功地將帝國的法律轉變為專制統治的工具。羅馬自共和國時期起,羅馬法律便持續在發展,經過數百年的累積,許多矛盾與衝突的法條也一直存在。為了帝國的統一與延續,查士丁尼選擇將這些互相矛盾的法條加以整理或刪除。
  • 查士丁尼立法的特點
    但是他沒有走這條路,卻想要把古代法律學問作為他的編纂的基礎,於是他要面臨一個幾乎是超人的任務,也就是保存總數異常龐大的科學文獻,而同時還要創造出一個容易理解的現代法律體系。從事這項工作查士丁尼可以不必大動幹戈,也可以把它變成一項規模宏大的工作。他可以採取一種簡單的、常識性的、不科學的,如果你願意,也可以說是野蠻的觀點來看待這項任務,法律實踐需要什麼就做什麼。
  • 【法律史話】羅馬法中的帝王《查士丁尼法典》
    從法的適用範圍來看,分為公民法和萬民法,公民法也稱為市民法,用於調整具有羅馬公民身份的市民之間的法律關係,而萬民法則調整羅馬公民與外來人、外來人與外來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這種區分反映了羅馬帝國統治的疆域、人口、行政等特點。
  • 科學長廊:《查士丁尼法典》:羅馬帝國的文明餘暉
    如果提起希臘,很多人想起諸多哲學思想,那麼提起羅馬,最值得稱道的無疑就是它龐大嚴謹的法律體系。羅馬法的集大成者,就是查士丁尼大帝組織編撰的《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大帝,全名為弗拉維·伯多祿·塞巴提烏斯·查士丁尼(Flavius Petrus Sabbatius Justinianus),527年到565年間任羅馬帝國皇帝。
  • 查士丁尼——創造拜佔庭帝國的輝煌時代
    查士丁尼是怎樣徵服義大利的?535年,查士丁尼派遣貝利撒留出徵,收復義大利本土。當年12月,貝利撒留統帥8000人登陸西西里島,很快佔領全島。
  • 查士丁尼繼位,羅馬法不斷推廣,羅馬帝國逐漸衰落
    聖索菲亞大教堂但是在查士丁尼在位期間,他制定了一本法典,這本法典主要借鑑於羅馬法當中的一些條例進行的一些改變,這也是貫穿了查士丁尼統治時期的一本主要的法律。查士丁尼對國內外進行了一些改革也促成了這份法律的逐漸建立。查士丁尼立志要重新建立羅馬的奴隸制度,他也建立了很多的新的社會規範,使得奴隸制在恢復的過程當中的進程也逐漸加快。
  • 《羅馬法》整理與修改活動的主導者——查士丁尼
    查士丁去世後,查士丁尼正式即位。所以,他上臺後所做的最重要的兩件事便是:用武力收復西羅馬帝國積極從事羅馬的法制建設。公元528年2月13日,查士丁尼任命法學家特裡波尼阿努斯組成一個10人委員會,負責重新彙編以往元首或君主頒布的法令,清理、修正和刪除其中矛盾和過時的內容。此項工作很快就完成了。529年4月,《查士丁尼法典彙編》正式頒行。
  • 第10課 拜佔庭帝國和《查士丁尼法典》
    今天我們就一起來學習第10課:拜佔庭帝國和《查士丁尼法典》,走近這個曾極度繁榮的古老帝國,感受它的輝煌,了解它的衰亡。二、講授新課(一)查士丁尼及《查士丁尼法典》出示圖片:查士丁尼一世統治時期的拜佔庭帝國  1.地理範圍希臘以及亞洲西部和非洲北部地區。
  • 珠玉在前,瓦石難當,查士丁尼一世編撰法典是如何借鑑萬民法的
    引子法是一個國家穩定的重要基石,在現如今社會和諧發展過程中,離不開法律規範人的行為作用。我們如今社會所施行的法律條款,歷經人類文明發展的各個重要歷史時期,並伴隨著文明的進步而不斷完善,而且還會隨著社會的進步繼續完善下去,不過在歷史長河中,有很多在關鍵時期制定的特殊法典,時至今日仍然發揮重要作用。
  • 九上第10課拜佔庭帝國和《查士丁尼法典》
    第10課 拜佔庭帝國和《查士丁尼法典》一、自主學習知識點一 查士丁尼及《查士丁尼法典》1. 《查士丁尼法典》:(1)目的:為了穩固帝國的社會秩序、保證皇帝的專制權力。(2)編纂組織者:____­­­­­­­­­­­­­­­_________________。(3)內容:把自2世紀初以來歷任羅馬皇帝頒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剔除其中相互矛盾的條例。3.
  • 哪部法律在近代對西方國家的政治、法律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
    ——雅各布·布克哈特《查士丁尼法典》(Code of Justinian)的正式名稱是《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它在西方法律傳統中的地位,足夠與偉大皇帝的名字一同彪炳史冊。《民法大全》承上啟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它在近代對西方國家政治、法律的革命性影響,則是查士丁尼本人遠不能及的。
  • 以史為鑑:東羅馬爆發的查士丁尼大瘟疫,是如何影響了全世界的?
    但是一場曠世災難(查士丁尼大瘟疫)的到來,卻徹底地斷送了羅馬帝國復興的夢想。也許是因為受到了自己家庭的影響,查士丁尼十分熱衷於開疆闢土,同時查士丁尼大帝還擅長文學和藝術,這讓他即位初期,將東羅馬帝國帶向了全盛時期。接下來我們就先來描述一下他的歷史功績。1、在法律上他編纂了《羅馬民法大全》,致力於建立「一個皇帝、一部法律、一個帝國」的新秩序。
  • 九年級上冊第11課《拜佔庭帝國和查士丁尼法典》微課
    《查士丁尼法典》 B.《法學彙纂》C.《法理概要》   D.《新法典》3.《查士丁尼法典》的序言中說:「皇帝的威嚴、光榮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須用法律來鞏固。這樣,無論在戰時或平時,總是可以將國家治理得很好。」
  • 查士丁尼時代的羅馬帝國 上
    實權基本由他的繼承者及侄子查士丁尼掌握,527年,查士丁去世,查士丁尼繼位,稱查士丁尼一世。這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大帝。他憑著這種裙帶關係成為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的侍衛和寵臣。這也是他初出茅廬。 達拉會戰 530 重點必考兵力對比羅馬 25000波斯 40000羅馬軍處於劣勢
  • 部編版:九上歷史第10課《拜佔庭帝國和查士丁尼法典》
    ②《法學彙纂》:歷代羅馬法學家有關法律問題的論文和著作③《法理概要》:指導學習法律的文獻④《新法典》:查士丁尼執政時期的法令(2)實質:鞏固皇權,維護奴隸制度。課本配圖2.查士丁尼一世:查士丁尼一世是古羅馬時代末期最重要的一位統治者,在位期間多次發動對外戰爭,他還下令纂成《查士丁尼法典》等四部法典(總稱《羅馬民法大全》),對後世法律影響很大。
  • 農家子的「帝王之路」:查士丁尼一世到底是明主還是昏君?
    查士丁尼的叔父查士丁是禁軍高級將領,因此他選擇了去君士坦丁堡投奔查士丁並被查士丁收為養子。查士丁是個正宗的「泥腿子」,他出身行伍,並且目不識丁,當皇帝後因為不會籤名,所以查士丁從來都是蓋章。518年,拜佔庭帝國皇帝阿納斯塔修斯一世駕崩,查士丁尼策劃了一個「黃袍加身」,擁立他叔父查士丁為拜佔庭皇帝,史稱查士丁一世。在查士丁一世統治期間,拜佔庭帝國政務大多由查士丁尼負責。
  • 100條經典法律格言
    ——塞內加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會去做法律不允許的事情。——弗勞德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話,全部藏書就會變成廢紙。——基希曼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我的德行。
  • 開創黃金時代,「復闢」古羅馬帝國,查士丁尼一世的內外政策
    在這種野心的感召下,查士丁和查士丁尼,這兩個名字都極度相似的叔侄一起投身了軍隊,在當時戰爭其實是最好的晉升階梯,他們通過鮮血往上爬,最終查士丁爬上了東羅馬帝國皇帝的寶座。而查士丁尼,由於叔父對他的積極培養,在公元527年成功繼位。
  • 九年級上冊歷史《拜佔庭帝國和查士丁尼法典》知識點+練習題
    第三單元 封建時代的歐洲第10課 拜佔庭帝國和《查士丁尼法典》
  • 高考歷史一輪複習《古羅馬的政治與法律》學習,重基礎知識
    上節學習了古希臘的民主制度,接下來探究古羅馬的政制與法律,重點學習羅馬法發展歷程和理念。基本上是羅馬及其公民的法律,以成文和非成文兩種形式存在著,包括元老院的法令、元首的命令、大法官的布告,也包括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古代習慣。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必須嚴格使用法律術語,否則即使理由充分也會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