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媒體報導稱一名律師到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區公安分局辦案時被要求購買門票才能入園一事,該局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情況說明稱:群眾來辦事前可撥打分局辦公電話,確認事由後,可免票進入景區辦理業務。(5月20日 中國新聞網)
公安局辦公地點與山水相伴,老百姓原本可以一邊來辦事,一邊欣賞風景,可是,群眾來這裡辦事,卻出現了「先掏錢買景區門票,方可進去」的咄咄怪事。
從輿情的反映來看,有的指向了景區,言稱景區工作人員難辭其咎。律師都拿出工作證件了,也反覆說明自己是找公安分局辦事,外地人不知道分局電話尚情有可原,景區工作人員總不該如此健忘,不依不饒非要「買票」。
筆者覺得,把板子只打向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區有失公允,因為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區公安分局,管轄的範圍不僅僅是風景區範圍,大部分案情與「山水」無關,這意味著,即便像官方微博發所稱那樣,普通老百姓來辦事前可撥打分局辦公電話,確認事由後,不用購票可進入景區辦理業務,也無形中增加了景區的管理成本。
在媒體輿論的強力聚焦下,當地公安部門採取的措施是設立便民指示牌,張貼分局機關聯繫電話,方便群眾來訪辦事。雖然難題得到基本破解,但是,問題是,公安機關有必要在景區辦公嗎?
按照官方的解釋,目前,青秀山風景區公安分局面向群眾服務的業務部門大部分設在青秀山風景區外,僅有分局機關科室及法制大隊等部門由於歷史原因在風景區內辦公。詭異的是,這裡面的部門科室,也包括來訪量極大的人民來訪接待室。
公眾想追問的是,何謂「歷史原因」,我們只知道,公安機關在景區辦公,一則與公安機關便民宗旨不符,人為設障,會讓公眾辦事難上加難。二則景區是公共資源,屬於全體人民享有,而不能讓機關單位長期佔有。三則與中央政策相悖。早在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而青秀山風景區公安分局部分科室辦公地點設在景區,這比在景區開會性質更惡劣,後果更嚴重。
所以,眼下,當務之急,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區公安分局應當儘早搬出景區,這樣才能更好地方便群眾,真正體現為人民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