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這是一個極其沉重的話題,他數次的提起,又被當政者一次次地掩蓋,他敏感,卻又真實的存在,我們逃避著這個問題,但有一群人真實的存在著讓人心疼。
同性戀是罪嗎?是病嗎?是變態嗎?如果是,那只能說,也許愛也是一種原罪,一種病,還是變態?首先,我們要確立一個觀點,同性戀是分倆種的,一種是先天的,基因已經決定了的,他無法改變,源於人的DNA,一種是後天的受到一定的傷害,可能是身體上也可能是精神上的,使他對異性產生排斥,甚至是厭惡,至於原因我們也不去撕別人的傷疤。同性戀到底是什麼呢?同性戀,又稱同性愛或同性吸引,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為同性戀的兩個類,是指個體只對同性產生愛情和性慾的現象。
綜上所述,同性戀只是一種愛而已,它不應該受到歧視。但歧視一直存在,人本能的恐懼著與自己不同的人,差異性和偏見就這樣產生,久而久之偏見成為刻板印象。最後偏見作用到行為上成為歧視,即所謂的排除異己,。而同性戀就是那個不同的存在。我們恐懼著他們,那就打壓他們吧,歧視他們吧。這是我們的對同性戀的態度,所以他們理應受到打壓。甚至,在建國初期,在大學的課本上,他們被分在了性虐待與戀童癖中間屬於變態,屬於精神疾病。甚至那時的同性戀甚至會收到電擊等一系列的非人治療,最終致殘,甚至致死。同性戀真的有錯嗎?至少在我看來沒有錯,愛就是愛了,只不過愛上的同一性別的人罷了。曾經看過一句話叫:『黑人的存在,要由白人同意,這不是無稽之談嗎?』這句話也同樣應用於這裡,同性戀的戀情為什麼要由異性戀決定?畢竟這都是一種愛,都是平等的。
那麼一種性向為什麼在很多人眼裡變成了洪水猛獸般的心理疾病?因為無知,人理所當然的認為大多數人不同就是有錯,就是病,而這就是對無知的最直白闡述。因為排除異己的本能,在沒有了解的情況下去排責他們,排斥他們,這是無知;當今社會提倡著寬以待人,我們標榜著自己是擁有著五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可我們是否還記得自己學的第一句論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夫子跨越千年想告訴我們什麼是寬容,什麼是包容。但如今我們因為自己的無知自以為是。就像柴靜在《看見》裡寫的:因為我們的性文化裡,把生育當作目的,把無知當作純潔,把愚昧當作德行,把偏見當作原則。幾千年根深蒂固的思想告訴我們:這樣是錯的。所以,在今天,我們拿著幾千年前的道德指標告訴自己和身邊的人:這樣是錯的。同性戀不能傳宗接代,同性戀是骯髒的,同性戀是不對的,鄙視和歧視不對的東西沒有錯,這是德行,這是原則。這樣的德行和這樣的原則就是恐同的原因。
人活著僅僅是為了生育?不是。圖靈出的答案,他是一個古怪的不信上帝的同性戀,一個成就輝煌的英國數學家,兩頂大帽子把圖靈扣得好生糾結。然而,他卻肩負著兩項偉大的歷史使命,一邊是計算機科學中最有詩意的概念和理論,一邊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為世界和平而解謎,他被譽為人工智慧之父,計算機科學之父。同性戀也許在被弱化,但偉大沒有。
「我希望有一天,如果你發生生命危險,而我能在你的病危通知書上簽字,而不只只是等在外面像一個你的友人,甚至可能只是陌生人?』』我們渴望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只是希望,你活的時候我能作為伴侶陪著你,你走時我能作為親人送送你。同性戀的合法不僅僅是一張結婚證,還意味著同性戀的婚姻受到法律的保護。也許還會遭到歧視,但起碼表示社會大環境的寬容,代表著當你向父母,向友人,向社會出櫃時受到的阻力少一些。
從老一輩的談同色變,到如今社會開始正視這個話題,到中小學課本上對同性戀的正式介紹,到聯合國通過宣言 支持同性戀者人權,我們變得逐漸的開放,逐漸地張開手臂,去擁抱那些性向不同者,我想未來當我們再次談起同性戀三個字,心中不再如此沉重,而是不帶有色眼光的去看待……
我的同學問我:「你可以如此淡然地談論這個話題,不過是你不曾處在一個同性戀的角度,不面對同性戀所需面對的社會壓力,如果有一天你的弟弟和你說他是個同時,你怎麼辦?」我想我沒有辦法,只能支持他,畢竟如果真的有這一天,社會帶給他的阻礙和唾罵已經足夠多,而我不想再對他施加壓力,他只是愛了一個人,而這個人剛好也是一個他,家永遠是他歇一口氣的地方,而不是對他施以辱罵的地獄。
希望每一個父母,面對這個問題時,多一些寬容,給他一個擁抱,告訴他「無論他喜歡男人女人,都可以去徵服星辰大海。」
我渴望有一天社會變得包容,包容各種顏色,就像彩虹旗一樣,包容自由,包容紅色(代表生命),包容橙色(代表癒合),包容黃色(代表陽光),包容綠色(代表自然),包容綠松色(代表藝術),包容紫色(代表人文精神),包容自由,包容他們……
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將同性戀從疾病列表中刪除,聯合國將每年的這一天定為「國際不再恐同日」。到今年已有30個年頭,請記住愛不該分性別。愛就是愛。
作者:韋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