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走私和收購綠鬣蜥等珍貴動物百餘只獲刑16年

2020-12-14 中國青年網

太原中院一審審結一起犯走私珍貴動物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案件。 山西省高院供圖

中新網太原6月17日電 (劉小紅)記者17日從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太原中院日前「線上」開庭,一審審結一起犯走私珍貴動物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案件。判決被告人曹某犯走私珍貴動物罪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罰金5千元。

圖為庭審現場。 山西省高院供圖

太原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曹某通過網絡認識盧某(另案處理),盧某稱能從臺灣買到綠鬣蜥等珍貴動物。隨後,曹某向盧某提出購買50隻綠鬣蜥和10隻平原巨蜥,二人約定每隻綠鬣蜥120元、平原巨蜥300元,並要求賣家包風險,即收到的動物必須是活體,如果死亡或者被查扣,賣家應補發相同數量的貨。後臺灣賣家向盧某推薦了上海的臺灣籍居民倪某(另案處理)作為中間人,讓倪某包風險,貨仍然從臺灣發出,盧某同意。曹某即通過微信轉帳支付盧某9000元,盧某收到款後將曹某的訂貨需求和貨款發給倪某,後臺灣賣家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直接向大同市廣靈縣曹某住處發貨。

山西男子走私和收購綠鬣蜥等珍貴動物百餘只獲刑16年。 山西省高院供圖

2019年9月16日、9月18日,太原機場海關現場查驗並扣押收貨人為曹某的兩個包裹,經鑑定,包裹內裝有綠鬣蜥48條、平原巨蜥10條(均已死亡),屬於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中的動物。太原海關根據規定給曹某發送簡訊提示,要求其申報,曹某收到簡訊後怕事情暴露便與盧某商定放棄收取該包裹。後二人以該批綠鬣蜥被海關查扣為由,要求中間人倪某按照約定補發,為避免再次被太原海關查獲,要求臺灣賣家將補發的50條綠鬣蜥先郵寄到河北唐山盧某處。盧某收到補發的50條綠鬣蜥後(其中17條死亡),自留2條,按照曹某的要求向客戶郵寄7條,通過申通快遞郵寄給曹某24條,收貨人為曹某提供的假名「劉某」。另外,法院還查明了被告人曹某的其他犯罪事實。

太原中院認為,被告人曹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夥同他人走私綠鬣蜥、平原巨蜥等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中的珍貴動物108隻,且造成其中65隻綠鬣蜥、10隻平原巨蜥死亡的後果,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罪;曹某向他人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動物綠鬣蜥2隻,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被告人曹某一人犯兩罪,應數罪併罰。其走私過程中造成65隻綠鬣蜥和10隻平原巨蜥死亡,酌情從重處罰;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當庭自願認罪,主動退繳違法所得,均可酌情從輕處罰。曹某如實供述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其收購珍貴動物的事實,以自首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2020年,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席捲全球,讓人們更加感受到了保護並遠離野生動物的重要性。在打擊非法獵捕、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工作中,執法監管、立法司法等日趨完善和加強。法院法官告訴記者,太原法院堅決維護野生動物保護法,加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管控的司法保障,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彰顯打擊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的決心和力度,引導社會公眾增強野生動物保護意識。

(來源:中國新聞網)

相關焦點

  • 走私綠鬣蜥、平原巨蜥等珍貴動物108隻……判了!
    近日,山西太原中院「線上」開庭,一審審結一起犯走私珍貴動物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案件。判決被告人曹某犯走私珍貴動物罪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罰金5千元。
  • 飼養綠鬣蜥、赫曼龜 成都一男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近日,成都彭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卿某萬因非法購買、飼養了瀕危野生動物綠鬣蜥和赫曼龜,而被追究刑事責任。事情是這樣的。卿某愛好飼養小動物,尤其是比較稀有的動物。2018年,卿某在網際網路上以人民幣120元的價格向他人購買綠鬣蜥1條,2019年3月再次在網際網路上以人民幣320元的價格向他人購買赫曼龜1隻,收到快遞後,均飼養其位於成都彭州的家中。2019年6月11日,成都市公安局民警從卿某家中搜獲該綠鬣蜥和赫曼龜。
  • 海關連破犀牛角、海馬乾和綠鬣蜥等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大案
    日前,海關總署在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護衛2020」專項行動中,指揮多地緝私部門連破大案,捷報頻傳,相繼查獲犀牛角、海馬乾和綠鬣蜥、平原巨蜥、高冠變色龍等多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3月18日,太原海關緝私局聯合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和山西省公安廳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組織開展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聯合行動,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現場查獲疑似野生動物60隻。經初步鑑定,其中包括綠鬣蜥、平原巨蜥、高冠變色龍、中美刺尾鬣蜥、黃喉擬水龜等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的涉案野生動物6隻。
  • 全國海關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查獲海馬乾、綠鬣蜥等
    全國海關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查獲海馬乾、綠鬣蜥等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 海關總署24日對外發布,近期全國海關陸續展開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護衛2020」專項行動,連破大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數十名
  • 綠鬣蜥、平原巨蜥、高冠變色龍……太原海關破獲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山西日報新媒體記者郭鵬報導:今年3月,太原查獲疑似野生動物63隻,據此案線索,青島查獲活體野生動物482隻、死體野生動物10隻
  • 四川一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宣判涉案一...
    2019年2月至7月期間,劉某望在佛山市順德區某地經營養殖場內,以購買、他人寄養、接受贈與、繁殖等形式,共收購了綠鬣蜥、亞達伯拉象龜等野生保護動物571隻。2019年7月17日,公安機關對劉某望控制的「佛山市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搜查,現場查獲了北部黑斑雙領蜥228隻,綠鬣蜥53隻、藍鬣蜥37隻,藍巖鬣蜥3隻,輻紋陸龜18隻,亞達伯拉象龜3隻、豹紋陸龜3隻,蘇卡達龜1隻。據劉某望供述,在他飼養的野生動物中,有18隻陸龜為陳某某寄養,利用其養殖場的便利向黃某政等人販賣。
  • 以養殖場為掩護販賣外來野生動物 涉案700多隻動物11人獲刑
    罕見大案:700餘只野生保護動物均為外來物種2019年7月17日,公安機關對劉某望實際控制的「佛山市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搜查,現場查獲北部黑斑雙領蜥228隻,綠鬣蜥53隻、藍鬣蜥37隻,藍巖鬣蜥3隻,輻紋陸龜18
  • 海關總署堅決斬斷野生動物走私渠道
    海關總署統計顯示,僅2019年,全國海關就偵辦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走私犯罪案件467起,查獲包括象牙、穿山甲等各類瀕危物種及其製品1237.6噸,分別較上年增長2.2倍和8.6倍。瀕危物種及其製品走私犯罪日趨隱蔽,特別是走私分子不斷變換作案手法,非設關地偷運、夾藏走私是此類案件的突出特點。
  • 賣2隻鸚鵡獲刑6年 被控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不過,鸚鵡是屬於瀕危野生動物,不能出售的。然而,有大學生賣2隻鸚鵡獲刑6年了,被控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而大學生上訴表示,是人工繁殖。其實,關於因買賣鸚鵡獲刑的案例並不少,因為鸚鵡是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不能販賣的。你看,現在大學生賣2隻鸚鵡獲刑6年了,這位大學生在網上共購買了27隻鸚鵡。然後,賣出了2隻鸚鵡,因此,被認定為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 男子迷戀養蛇十年 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原標題:男子迷戀養蛇十年 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中新浙江網1月28日電(記者 謝盼盼 通訊員 林靜)當下飼養寵物已成為一種潮流,有個別玩家特別青睞一些品種稀少的「時尚寵物」,而其中不乏有一些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
  • 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三男子被判刑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近日,四川甘孜州瀘定縣法院公開審理「2020.4.6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三被告分別獲刑,並處罰金。今年4月6日凌晨,瀘定公安局接舉報稱,「有人非法運輸野生動物,請出警。」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磨西鎮,擋獲嫌疑人雍某某,在其車輛查獲綠尾虹雉、白腹錦雞等15隻國家一級、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 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了解一下 2020-07-02 03:4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為吸引客戶,他非法收購「綠鬣蜥」「泰伽巨蜥」「黑喉巨蜥」
    為了吸引客戶,科普館老闆竟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近日,由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丁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當庭宣判,丁某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其扣押的兩隻蜥蜴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 藪貓、豹貓、綠鬣蜥……這些「動物園在逃寵物」,再可愛也別養!
    公安、綠化市容等部門在接到群眾舉報後進行了聯合執法,並按規定將藪貓移交給了上海市野生動物保護機構。男子則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有網友說了,藪貓和家貓雜交而成的「真的薩凡納貓」,而不是該男子養的「假的薩凡納貓」,是否可以家養呢?
  • 為表演「人蟒共舞」一團夥非法交易蟒蛇綠鬣蜥等 主犯獲刑十年
    而為了演出非法交易蟒蛇這一受保護野生動物則會觸及刑律被究責。據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消息,日前,由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麻某平等6人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一案一審作出宣判。該案由江蘇省豐縣公安局偵辦,系公安部2019年掛牌督辦的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系列案件中部分案件。
  • 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2019年4月中旬以來,被告人周某為謀取利益在未辦理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江永縣桃川鎮趕集時非法收購野生蛙類。2019年4月23日,周某將非法收購的野生蛙類打包(7袋)裝入三個白色泡沫箱內,通過江永至桂林班車將野生蛙類發貨到桂林市,在桂林市汽車客運南站被江永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查獲三個白色泡沫箱,三個泡沫箱內共有野生蛙類1381隻。經鑑定,周某非法收購的1381隻野生蛙類中有324隻活體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虎紋蛙,其餘1057隻活體均為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其中黑斑蛙205隻、沼蛙852隻。
  • 綠鬣蜥、蟒蛇……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竟成戲班「道具」
    綠鬣蜥、蟒蛇……這些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竟然「活躍」在一些農村集鎮戲曲班社流動演出的舞臺上,成為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今年年初,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公安部督辦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摧毀了以麻某為首的特大犯罪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74名。
  • 走私售賣巨蜥 一審獲刑九年半
    ,藏匿包裝逃避檢查,通過EMS郵寄入境,最後出售給國內買家。昨天下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走私並售賣巨蜥的案件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曲某犯走私珍貴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7萬元;犯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處罰金9萬元。曲某,男,31歲,山東人,有販賣毒品前科。據法院審理查明,曲某夥同楊某(已判刑)向馬來西亞賣家TEN郵購巨蜥入境並銷售牟利。
  • 野生動物不是你想買就能買 飼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可能面臨刑事...
    紅網時刻6月21日訊(記者 鄭濤)日前,瀏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郭某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由法院宣判,法院判處郭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郭某在廣州番禺區從事電子商品銷售,平時無特別嗜好,就喜歡小動物,自己的朋友圈也有很多人喜歡養小動物,宅家時就愛刷朋友圈,逛百度貼吧、閒魚、淘寶等網站,收集一些寵物信息。
  • 野生動物不是你想買就能買 飼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紅網時刻6月21日訊(記者 鄭濤)日前,瀏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郭某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由法院宣判,法院判處郭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2019年6月至9月期間,郭某通過百度貼吧、閒魚等軟體,看到「Ig」(指綠鬣蜥)、蘇卡達陸龜外形美觀,適宜室內飼養,於是通過轉轉二手交易網,以1000元的價格向瀏陽籍周某處購買綠鬣蜥1條。通過閒魚平臺,以6000元的價格向廣東省中山市盧某收購蘇卡達陸龜2隻,作寵物飼養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