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份開始的澳大利亞森林大火,持續了4個多月愈演愈烈,1月7號人民日報發布澳大利亞已有超2萬隻考拉被大火吞噬了生命,近5億隻動物葬生於這片火海中,看到受災現場的圖片,和那些動物們的無助,櫟碩小編內心深表嘆息,希望這場大火趕快停下來,不要讓悲劇愈演愈烈。
被解救的寥寥無幾的考拉和袋鼠,我們都知道考拉行動力比較慢,可能自身還沒有意識到火災的來臨就已經被燒死了,而袋鼠們面對這場大火,也只能拼命的逃跑。
面對如此大的火災,為什麼澳大利亞滅了4個多月火勢反而越來越嚴重了呢?小編認為是他們太「輕敵」了,在澳大利亞國民的普遍認知裡,山火每年都會發生,這無可厚非。通常消防系統不會過多幹預,他們相信:山火是大自然自我調節的機制。燎原之後,樹木會重新生長,生命會重新孕育,但這場進行了4個月的大火,終將給他們帶來不可挽回的毀滅。
而我們普通人在惋惜的同時,一定要注意到火災的嚴重性,從自身的意識概念裡進行火災的防範意識,消防的「消」與「防」,都無比重要!
好在我們有優秀的國家給我們好的保障,有堅韌的消防員替我們負重前行,有合理的制度讓我們更多地了解消防相關知識,只有我們本身知道「火」的威力,大家才能更加重視,例如前段時間的重慶高樓大火,大家都有這種安全意識,迅速撤離,並且眾人合力抬走私家車為消防車讓道,這都是我們國民重視消防敬畏生命的強烈意識,當然希望這種意識會更加普遍,這就需要我們平時對消防知識的積累和防範。
消防工程師考點延伸一:森林火災的產生條件
可燃物
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化學反應的物質,均稱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化學組成,分為無機可燃物和有機可燃物兩大類;按其所處的狀態,又可分為可燃固體、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三大類。
森林火災的起因中,由於可燃物導致森林火災發生的比例最高。森林的面積較大,林區內存在許多枯木枯葉,這些可燃物在地面堆積,極易引發森林火災,且這些可燃物無差別的分布在森林的每個角落,所以一旦出現火災,災情極難控制。
助燃物(氧化劑)
凡是與可燃物結合能導致和支持燃燒的物質,稱為助燃物,如廣泛存在於空氣中的氧氣。
燃燒的前提是有氧氣,森林火災也一樣。林森中植物密布,氧氣十分充沛,所以一旦可燃物被引燃,那麼森林中的氧氣便會從側面幫助火災燃燒,擴大災情範圍。
引火源(溫度)
可燃物被點燃的前提條件就是可燃物的溫度達到自身燃燒點。在同時滿足燃燒、氧氣這兩項條件時,如果溫度達到一定程度,可燃物不僅會燃燒,且會快速的波及到周圍的可燃物。
凡是能引起物質燃燒的點燃能源,統稱為引火源。常見的引火源有下列幾種:
(1)明火。明火是指生產、生活中的爐火、燭火、焊接火、吸菸火,撞擊、摩擦打火,機動車輛排氣管火星、飛火等。
(2)電弧、電火花。電弧、電火花是指電氣設備、電氣線路、電氣開關及漏電打火,電話、手機等通信工具火花,靜電火花等。
(3)雷擊。雷擊瞬間高壓放電能引燃任何可燃物。
(4)高溫。高溫是指高溫加熱、烘烤、積熱不散、機械設備故障發熱、摩擦發熱、聚焦發熱等。
(5)自燃引火源。自燃引火源是指在既無明火又無外來熱源的情況下,物質本身自行發熱、燃燒起火,如白磷、烷基鋁在空氣中會自行起火;鉀、鈉等金屬遇水著火;易燃、可燃物質與氧化劑、過氧化物接觸起火等。
消防工程師考點延伸二: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
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打早、打小、打了」。
①打早:森林火災都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由星星之火逐步發展成熊熊的彌天大火,因此,一經發現火情,就要爭分奪秒地將撲火隊伍調集到火場,迅速投入戰鬥,將初發火一舉消滅。森林剛剛起火,火勢弱,燃燒面積小,容易用簡單工具,投放較少的撲火力量,就能將火消滅。拖長時間,就是貽誤戰機,火就會不斷蔓延擴展,使撲火工作困難越來越大,投入撲火的人員也要大大增加,後勤供應量不斷加大。所以,撲滅森林火災一定要早,決不能延誤戰機。
②打小:撲火指揮員要有全局觀念,根據火場實際情況,利用撲火有利時機靈活運用「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先打外圍火線,防止火向四周發展,力爭變大火為小火,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③打了:撲滅火災以後,必須徹底消滅餘火,餘火復燃常會造成很大的損失。
希望我們大家都能掌握更多的消防知識,從最深處有消防意識,希望澳大利亞的火災儘快被滅,消防防範非常重要,希望我們都要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