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作為曾經的歐洲強國,挑起兩次世界大戰,最終均以失敗而告終。然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德國被迫籤署相關條約,付出極為慘重的代價,受到打擊最大的便是德國軍隊。除了不允許徵召義務兵之外,同時還需要延長官兵服兵役的時間,甚至德軍裝備的武器都有明確規定,因此德國不得不再次發動戰爭,撕毀此前籤署的條約。
根據記載,1919年6月28日在法國巴黎的凡爾賽宮籤署了一份條約,也就是《凡爾賽和約》。據該合約的內容規定,德國要賠償9.6萬噸黃金,而且要廢除義務士兵制度,導致士兵服役時間延長至12年,軍官為25年。此外德國還損失大約13.5%的國土面積,割讓大量的礦產資源。其中軍隊損失最為嚴重,按照規定德國軍隊總人數不能超過10萬名,不允許擁有重型武器,還取消了德軍總參謀部,不得組建空軍部隊,甚至還不能研發化學武器。
可以說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德國幾乎「一夜回到解放前」,不僅割地賠款還讓軍隊受到損失,可謂是真正的「喪權辱國」。因此也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埋下伏筆,直到過去92年之後德國才償還完所有的賠償款。然而條約籤署之後,經過多年的休養生息,德國逐漸發展壯大,最終在英國的默許下向波蘭發動戰爭。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開始,服役長達12年的數十萬官兵終於能退役,而德國也開始徵召新兵,據悉二戰期間德軍部隊擴充至大約1000萬左右。
事實上,德國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也是在英國默許之下,畢竟當時英國想要稱霸歐洲,而法國卻扮演了一個「攔路虎」的角色。畢竟在法國眼中,英國不配成為歐洲第一強國,雖然英國是全球最先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之一,但同為歐洲國家的法國,是絕對不允許英國順利登上霸主寶座。因此英國才為德國進攻波蘭創造機會,隨後德軍裝甲師以「閃電戰」襲擊波蘭,正式拉開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序幕。
當然也有人認為,德國發動二戰並非因為條約太過苛刻,完全是為了一統歐洲,也就是說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雖然以失敗告終,但野心並沒有覆滅。因此很多人對於納粹德國的評價,也是褒貶不一,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當年的德國無比強大,敢以一國之力硬撼歐洲多個國家,這份勇氣值得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