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39 證券簡稱:當虹科技 公告編號:2020-030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9月25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並於 2020 年 9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關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規定,公司對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採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時對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必要登記。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指南第四號——股權激勵信息披露》等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範圍與程序
1、本次核查對象為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勵對象。
2、本次核查期間為公司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六個月(2020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29日)。
3、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4、核查期間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核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二、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稿)》公告日前六個月(即2020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29日),所有核查對象在上述期間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結論
公司在策劃本次激勵計劃過程中,嚴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限定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範圍,對接觸到內幕信息的公司相關人員、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及時進行了登記,並採取相應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開披露本次激勵計劃前,未發生信息洩露事件。
經核查,在本次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六個月,未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或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利用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進行股票買賣或洩露該內幕信息的情形。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因知悉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或因洩露內幕信息而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當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0月2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