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深圳,記者 覃澤俊)訊,歷時一個月調查後,證監會宣布了對華創證券的處罰。
發生在2月中旬華創證券電話會議嘉賓遭質疑事件,證監會2月21日宣布啟動調查,目前已完成相關調查核實工作。3月27日,貴州證監局依法對華創證券研報究員潘文韜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行政監管措施,對華創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自被採取措施之日起3年內,潘文韜不得擔任與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相關的職務或實際履行相關職責。
在2019年2月份,監管專門下發規範發布研究報告行為,全面劃定了分析師執業的紅線,以及券商加強監管的措施。2019年7月至今,已有方正證券、國信證券和華創證券3家券商研究所的分析師遭遇監管處罰。
華創證券遭遇警示函,研究員3年禁業
3月27日,證監會宣布,已完成對華創證券電話會議嘉賓遭質疑事件的相關調查核實工作。
證監會表示,經查,潘文韜作為華創證券研究員,存在未核實外部「專家」身份情況下擅自向客戶發布調研紀要,以及知曉相關「專家」身份不實情況下仍多次組織客戶路演活動並邀請該「專家」在電話會議上發言等問題,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諮詢人員應以行業公認的謹慎、誠實和勤勉盡責的態度提供投資諮詢服務等相關規定。
證監會認為,華創證券對投資諮詢業務管理不到位,內部審核程序未能及時發現上述問題,違反了合規管理有關規定。2020年3月27日,貴州證監局依法對潘文韜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行政監管措施,對華創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自被採取措施之日起3年內,潘文韜不得擔任與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相關的職務或實際履行相關職責。
證監會指出,證券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誠信合規、勤勉盡責是行業發展之基,直接關係投資者合法權益和市場正常運行。全行業應當以此次事件為戒,對照自查自省,築牢珍惜職業聲譽、恪守職業道德的思想防線,紮緊合規內控「籬笆」,把踐行「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理念融入業務全過程,以良好的文化積澱促進機構行穩致遠和行業高質量發展。
「假高管門」牽出違規端倪
2月19日晚間,一份華創證券電話投資者交流會「翻車」的音頻在一些微信群、微博間大為流傳。會議主角公司遙望網絡董秘電話接進,當場指出華創團隊找來的、對遙望網絡進行介紹與分析的是一位假高管。
2月20日,華創證券在聲明中表示,2月19日晚20:00,華創證券研究所傳媒研究小組舉辦面向機構投資者的行業交流電話會,主題是MCN行業概況和業務模式等。邀請參會介紹情況的是經第三方專家公司推薦、曾擔任遙望網絡「微小盟」平臺產品經理的顧晨某,但公司相關責任人員並未掌握和核實其已從遙望網絡離職的情況,主持會議的傳媒研究員潘某對其以「遙望網絡專家」身份進行了介紹,會中遙望網絡董事會秘書馬超對此人身份提出了質疑。現經與遙望網絡進行溝通核實,確認顧晨某已從該公司離職。
同時,華創證券表示已經責令研究員停職並啟動問責機制,整頓作風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格盡職調查、會議交流、會議紀要和研究報告的合規審核,強化內控管理。對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特以致歉。
2月21日,證監會在周五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對事件進行了回應,表示關注到媒體相關報導,已啟動對此事件的調查核實。經核實相關機構和個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分析師監管從嚴
2020年1月13日,湖南證監局發布兩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一是《關於對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二是《關於對郭麗麗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
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湖南證監局決定對郭麗麗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因此14日上午10點方正證券分析師郭麗麗已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到湖南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
分析師郭麗麗則表示,她作為公司證券分析師,未將該研究報告提交公司進行合規審查,也未根據公司制度提請公司合規質控人員對微信群進行監督,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違反《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決定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
監管不斷加強對分析師的要求,在加強其發表言論行為,強化公司內部控制,提升研報質量等方面進行規範。就在2019年2月份,監管專門下發規範發布研究報告行為,全面劃定了分析師執業的紅線,以及券商加強監管的措施。
除了監管警示外,也有券商對分析師不當言論做出內部處罰。
2019年7月12日上午,一則落款為國信證券經濟研究所的問責通報被財經大V在微博上公開。文件稱,經核查,國信證券經濟研究所通信組負責人程成於7月10日上午11時左右,在其本人為群主的微信群發布不當言論,違背了上級主管部門的精神,違反了公司及研究所關於網絡社會化媒體的相關規定,給研究所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研究所在發現不當言論後,立即找當事人進行了問話,並對當事人進行了嚴肅批評,責成其認真反省。通報稱,為嚴肅紀律,經研究決定給與程成全所通報批評,扣發一個季度績效獎金的問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