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落後,易拉罐不再是易拉罐,而是煤氣罐;雞蛋也不再是雞蛋,而是炸彈。這些懸在「頭頂上的炸彈」該怎麼拆除...
文|脫落酸
來源|鳳凰WEEKLY(ID:phoenix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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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過去的幾個月,「高空墜物」的慘劇連續奪走了幾條人命。
一個好端端的人走在路上,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可能被樓上掉下的物品索了性命。
我們的頭頂上方,都會砸下來什麼東西?
三把菜刀
2019年7月11日,濟南某小區樓上掉下了三把菜刀。
槓鈴片
2019年6月22日,深圳南山一女子,被從天而降的槓鈴片砸得頭破血流。
燃燒的菸頭
2019年2月1日,合肥一2歲女童,被一根樓上掉下的菸頭燒傷脖頸。
普通玻璃窗
2019年1月21日,廣東一女子赴香港購物,在鬧市被玻璃窗砸中不治身亡。
點燃的鞭炮
2018年6月14日,東莞南城一1歲男童,被高空拋下的帶火星鞭炮炸開眉間。
棒棒糖
2018年5月6日,杭州某奔馳車被一根棒棒糖砸碎擋風玻璃。
滅火器和自行車...
2018年5月1號到5號期間,江蘇某小區樓上,接連掉下了14個滅火器和1輛單車。
一條數十斤的大狗
2018年4月15日,廣東白雲區,天降一條數十斤的大狗,把路過的一位行人砸成高位截癱。
鐵製手推車
2018年1月4日,東莞某樓房墜落一個鐵質的手推車,砸中了一個背著孩子的女子。
保險套...
2013年11月5日,浙江高樓「天降」保險套,砸裂轎車玻璃。
從雞蛋到西瓜,再到花盆、滅火器、自行車、槓鈴片,高空墜物的飛來橫禍,在高樓林立的城市中輪番上演。
但不管從天而降的是什麼,只要碰到了下方恰巧通過的行人,都會釀成後果嚴重的慘劇。
1.
/ 懸在「頭頂上的炸彈」難以拆除/
高空墜物,如同懸在城市樓宇間的一枚定時炸彈。人們永遠不知道它何時會爆炸,下一個受害者又是誰。
非人力導致的高空墜物
2019年6月27日,一蹲在車底補胎的男子,被一聲巨響嚇得不輕,抬頭一看,是一整塊鋼掛石材從樓上掉落,直接砸爛了車頂…
師傅本來只想補個胎,這一下,估計要做鈑金噴漆了。
但這位修車師傅的經歷,算是幸運的。
2019年6月13日,深圳福田區一小區,5歲男童正跟母親往商鋪門口走,忽然" 嘭 " 地一聲巨響,孩子當場倒地,血流不止。
一扇從30樓墜落的玻璃窗,直直砸在了孩子的頭上。三天後,男童搶救無效身亡。
5歲男童、玻璃窗、高空,一個個看似平常的字眼,串聯成了一個冰冷殘忍的「意外」結局。
2019年6月5日,在江蘇省崑山市, 首個安全示範區新江南社區內,一塊200多斤的鋼化玻璃從牆上剝落 ,4歲男童被砸中身亡。
2019年5月14日,在安徽,某老闆準備轉讓賓館使用權,請工人在九樓拆除廢棄雨棚。
不料遇上大風,帶著兩根鋼管的雨棚被吹落,先擊中一年輕女子的後腦勺,後砸向一老人頭部,兩路人同時倒地,致1死1傷。
2016年8月13日,在福建泉州市內的某小區,坐在摩託車上的黃先生正跟一男子聊天,背後大樓5層的玻璃突然墜下,直接砸向黃先生頭部。
黃先生當時整個上半身往前傾,失去意識側倒在地。
大至玻璃窗、鋼管,小至晾衣杆、花盆、牆皮...一旦成為了「高空墜物」,它們都有可能成為沾滿鮮血的「兇手」。
熊孩子導致的高空拋物
意外墜物接二連三,除去自然意外之外,高空墜物的案件,很大一部分肇事者是「熊孩子」。
「12歲男孩天台玩耍失手扔下磚頭,砸死一名女嬰」;
「3名六年級學生14樓扔石頭玩,一嬰兒被砸骨折」;
這一樁樁意外和過失事件背後,全是血淋淋的教訓。
2018年3月9日,姥姥帶著孩子樓下散步,一蘋果從高空拋下砸到只有3個月大的嬰兒,碎成了渣。
高空拋物導致凡凡重度顱腦損傷,一度生命垂危,11歲的肇事者與其母親愧疚不堪,跳河輕生。
無獨有偶,6月19日下午,在南京市鼓樓區東寶路時代天地廣場,一名10歲女孩,被樓上8歲男童高空拋下的不明物體砸暈過去。
據目擊者皇甫女士回憶,當時女孩被砸暈過去,附近培訓機構的老師趕來幫女孩止血。路過的熱心市民也在一旁幫忙,一直大聲喊「不要睡,不要睡」。
約10分鐘後,女孩醒了過來,一直喊疼。「那一幕看著真揪心。」皇甫女士說。
後來110、120先後趕到,經過專家組數小時緊急救治暫脫危險,但後期被轉到了重症監護。
「熊孩子」站在窗口,如同加入了一場刺激人心的遊戲,什麼自行車、滅火器...通通往窗外扔。
「兩個9歲孩子從高空拋下14個滅火器和一輛自行車」新聞過去不久,貴陽市某小區又發生了驚魂一幕,2019年7月2日,一中年女性被10 歲男童拋下的滅火器砸中頭部,搶救無效死亡。
熊孩子肇事高發,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們對高空拋物可能導致的後果,缺乏正確預判和認識。
成年人的疏忽,導致高空拋物
惡劣天氣引起的高空墜物,非人力能遏制,「熊孩子」的高空拋物行為,也賴於人力去克服,但一個成年人,無視高空墜物的極端危害,任由自己情緒發洩,簡直讓人無法原諒。
本文首提到的「天降菜刀案」:肇事者葛某今年34歲,2019年7月11日事發當天,因與妻子發生感情糾紛,一氣之下將1把是長方形菜刀,2把是比較小的切菜尖刀,從窗外丟了下去。
最可氣的是,一開始葛某還死不承認自己的所為,導致到7月17日被抓這段時間,小區其他居民人心惶惶,擔心樓上是否會再掉下物品。
作為思維正常的成年人,應當認識到高空墜物的極端危害性,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7月1日下午,深圳福田區萬科金色家園二棟11樓,一戶業主家中的空調主機因為安裝師傅操作失誤,空調從樓上掉了下去,摔得稀巴爛。
同樣的疏忽,還有發生在小區業主換窗時,導致窗體從19樓掉落。
6月17日,山東菏澤一男子走在小區內的人行道上時,被突然落下的窗戶砸中,倒地不起。
6月22日,廣州深圳光彩新世紀家園小區的王某在家中打掃衛生時,導致一塊健身用槓鈴片墜落,砸傷路人李某。
高空墜物成為現代城市居民難以消除的噩夢,人們越來越難放心地能好好走路,因為永遠不知哪個瞬間,就會有炸彈砸在頭頂。
特別是在人群密集的住宅小區,致人傷亡的高空墜物案件,近兩年頻發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但與此同時,還有很多人嚴重低估了高空墜物的危害。
2.
/高空墜物的殺傷力有多驚人?/
一枚四釐米長的鐵釘,從18樓甩下,能直接插入顱骨;
一個空易拉罐,從15樓拋下,可砸破頭骨,從25樓掉下,可致人當場死亡;
一串鑰匙從30米的高空拋下,一塊8毫米厚玻璃板瞬間被擊得粉碎;
一隻裝滿水的小氣球,從從30米高空落下,致鋼筋鐵骨的汽車車頂凹陷;
一顆麻將,一塊石頭,一塊西瓜皮...從不同高度墜落,都會對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傷亡。
如此不起眼的小物件,為什麼有這麼強大的爆發力?
那是因為「重力加速度」的結果。
回顧下高中物理,有兩個公式:
mgh=1/2mv^2(m是質量,g是重力加速度,h是距地面高度)
物體從高處墜落時,重力勢能會轉換成動能,物體的位置h越高,速度v就越大;
動量定理mv=Ft(F是物體降落到某物上的力,t是接觸時間)
物體質量不變,當速度v很大時,接觸時間t越短,受力越大;
這兩個公式說明一個道理:物體所處高度越高,速度就大,速度越大,與之接觸的物體受力越大。
用10樓高的花盆(質量為1kh)墜樓計算,花盆落地時動能=294焦耳。
294焦耳有多大勁兒?
類比56式步槍,子彈動能達到65焦耳,即可殺傷無防護人體,而一款5.45毫米小口徑步槍,子彈向目標傳遞的能量高達228.3焦耳。
一個花盆從10樓掉下,堪比朝人頭頂開了一槍。
再用我們平時最常見的雞蛋舉例,假設某小區層高3米。
一個60克的雞蛋,如果從25層落下,衝擊力約11.49牛頓,換算成重量為2.34斤。
像這樣一枚雞蛋:
從4樓拋下來會讓人起腫包
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
從18樓高甩下來就可以砸破頭骨
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隨手往窗外扔東西,即便是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在物理作用下的重量都會比原來的物品大出好幾十倍。
樓上「肇事」,樓下遭殃。
高空墜物案件,不知製造了多少人間慘劇,輕則骨折流血,重則當場斃命,天降橫禍的傷人概率遠遠超出人們原本的想像。
3.
/飛來橫禍為何屢禁不止?/
但即便如此,近年來,類似案件絲毫減緩趨勢,反而變本加厲。這種嚴重違背道德,損人不利已的行為何層出不窮?
1、城市管理水平無法跟上高樓大廈的建設速度
伴隨社會的迅速發展,城市人口逐年增多,中國的高樓如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
根據世界高層建築與都市人居學會的最新數據,中國100米以上的建築近3000座,超出美國100多座;150米以上的建築有2019座,是美國的兩倍不止;300米以上的建築有71座,更將世界其他國家遠遠甩在身後。
中國的高層建築數量世界領先,但在這光鮮靚麗的數據背後,隱藏著巨大風險。
據2002年到2019年的文書判決數量顯示,2008年前發生高空事故的數量稀少,2008年到2012年呈波動上升趨勢。
而從2013年開始,「高空墜物」和「高空拋物」的判決文書急劇飆升,直到2018年才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位。
對比文書判決數量和中國城市化進程時間,兩者發展軌跡基本一致,由此不難得出,高空墜物和高空拋物等「城市化病」,其實是伴隨國內城市建築的節節拔高而產生。
以國內摩天樓數量最多的城市深圳為例,高樓大都緊鄰著道路而建,下面是商鋪,上面是住宅。
深圳城區面積狹小但人口眾多,城市只能往高處生長。因為室內面積普遍不大,很多居民都習慣把各種雜物堆在陽臺或者窗臺。
即使沒有人故意拋物,一旦遇上惡劣天氣,風稍稍大些,也容易發生雜物墜落。
2、實際責任人難尋,造成「同案不同判」
除了城市管理問題,高空墜物頻發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實際責任人難找。
時間回到19 年前,2000年5月,重慶發生的一起菸灰缸案,轟動全國。
11日凌晨1時許,郝某從上清寺步行回學田灣正街10號的家,在距家200米遠的59號門口,碰到了熟人李某,兩人於是站在馬路邊聊了幾句。
「也就10多分鐘,意外發生了。」昏暗的燈光下,郝某隻聽到自己頭上發出砰的一聲悶響,隨即滿眼金星,倒在地上,失去知覺。
菸灰缸正好砸中郝某頭頂左側,使得顱骨破碎,經法醫鑑定為八級傷殘。
案件被排除了人為故意傷害的可能性,卻始終無法查明扔菸灰缸的真兇。
身心遭受重大打擊的郝某,因找不到責任人,把事發地樓上的 24 戶居民全部告上法庭。
法院在一片爭議聲中,判決該棟居民樓,所有的22家住戶各賠償郝躍8100餘元,共17萬多。
但這起直接推動高空拋物實行「連坐」的立法的案件,執行情況卻並不樂觀。
到了2014年,郝某僅獲得其中2名被告的全額賠償和1名被告的少額賠償,總計不到2萬元的執行款,連打官司的成本也沒拿回來。
發生煙缸砸人案的居民樓
但這結果比起濟南的「菜板子」案,已經好太多。2001年6月,濟南市的孟老太被一塊從樓下拋下的菜板砸到在地,因無效救治死亡。
孟太老的子女也因追查責任人無果,將該樓二層以上15家居民告上法庭卻被駁回。
因為無法確認責任人,法院將此案認定為一起因「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特殊侵權行為」。
類似的高空墜物傷人案件,一般有兩種判決結果。
一種是類似孟老太案,以被害人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對被告的所有賠償訴訟請求;另一種則是司法中比較常見的「集體歸責」處理原則,即找不到責任人,就由全樓居民集體承擔賠償責任。
但無論是哪一種判案方式,都無法震懾責任者和潛在的肇事者。
3、《侵權責任法》明確連帶賠償責任前提,但界定仍模糊有爭議
直到2009年12月26日,通過了《侵權責任法》。這項法案,對於高空墜物的判決,有著裡程碑意義。
在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侵權責任法》前,該類案件是按照《民法通則》第126條規定的責任來處理。
法案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也就是說,一旦發生高空拋物案件,如果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且住戶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鄰裡要跟著連坐。
但這個規定在肇事者的確認,相關責任具體的規定以及具體賠償執行等方面上,界定仍然模糊,這顯然不利於案件的公平判決。
從主觀意識上區分,高空事故可分高空墜物和高空拋物兩種。
前者主要由大風、暴雨、老化等非人力因素導致的侵權行為,更多屬過失和意外;後者主要受人為推動,比如熊孩子、成年人從高空往樓下丟東西引起,一般存在故意成分。
墜物和拋物兩者的法律責任並不相同。過失墜物可能觸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拋物,可能觸犯故意傷害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按我國刑法規定,未滿 14 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應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滿 14 周歲、不滿 16 周 歲的未成年人高空擲物,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的,則應追究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行為造成的民事侵權責任,均應由其監護人承擔。)
但就近年發生的高空墜物事件中,大多都無法找到責任人,這意味,無從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只能依據《侵權責任法》進行民事賠償。
無法追查責任人、懲戒力度不足,間接導致公眾對這類行為的嚴重性意識不足,讓拋物者抱有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助長肇事者的犯案風氣。
4.
/到底該如何避免高空墜物慘劇?/
每一次高空拋物,都如同一次隨機謀殺。這種陷所有人於危險之中的事件,到底有沒有辦法加以防範?
安裝「天眼地網」
2019年6月16日,深圳福田5歲男童被高空墜落的玻璃砸中身亡後,一些應對舉措被提上日程。
在杭州市餘杭區昌運裡小區,有 1546 戶住戶,1000 戶左右出租戶,為了防止有人高空拋物,街道特地出資購置了47個「防高空拋物監控」。
這些全部呈60至80度角仰拍的機器,擁有特定角度只準整幢樓的窗戶和陽臺拍攝,不會侵犯住戶隱私。
給小區17 幢樓的南北兩側的地面立杆上都安上廣角攝像頭,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找到對應責任人的概率。
借鑑優秀經驗
於高空拋物的管控,保護路面行人生命和財產安全,一是靠技術,二還要靠法律。
其實不僅在中國,一些城市化進程早的國家和地區已經走過了類似的道路,他們的經驗,值得借鑑。
香港:「公屋扣分制」規定租客的高空擲物等行為導致兩年內扣分總額達到16分時,將立即取消公屋租約。
值得一提的是,自1998年起,香港房屋署就在各棟大樓的不同位置安裝了俗稱「天眼」的高空擲物監察系統。
新加坡:新加坡對高樓拋物肇事者比香港更加嚴格。
不僅要坐牢、罰款,而且根據情節的輕重,國家建屋局還可按原來的售房價格或建屋局規定的價格強行收購肇事家庭的住宅。
美國:高空拋物被視為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沒有造成人身危害,也被視為一種犯罪,並且先刑事後民事,窮盡刑事偵查權的原則。
中國:城市高樓聳立,建築「摩天」指數仍然炙熱,目前而言,針對高層帶來天降橫禍問題,連坐立法的處罰力度顯然是不夠的。
織密法制防護網
近日,一段30秒的短視頻在網絡上瘋傳。在天津科技大學旁邊的風致裡小區,一名住在樓上的大媽,手裡拎著一包黑色的東西,正準備往樓下扔。
「嘿!別扔了~」大媽被側面大樓的拍攝者突如其來的這麼吼,趕緊縮回了屋裡……
小夥子這麼一制止,贏得眾多網友點讚。但遏制高空拋物,不能只靠吼。
對高空拋物或高空墜物不能止於民事追責,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進行窮盡式調查問責,震懾不文明行為。
增加違法成本,讓責任人付出必要的法律代價,這樣才能充分釋放法律的警示功能,倒逼人們自警、自律、自製。
除了在法律管制,攔住高空拋物還要注意下面4個關鍵點。
源頭預防
對於新建樓房,住建部門、房產開發商、物業都要負起責任。
特別是高層建築,開發商在設計之初就應充分考慮用材、居民樓與道路間的距離和防墜緩衝等防止墜物、拋物,保證安全性。
在德國,內開內倒窗已經普及了數十年,被證明是一種最具人性化、最合理的開窗形式。窗戶內開,給開窗拋物增加了一定難度。
樓房老化
不管老房新房,都要定期檢查、強制檢測鑑定、強制維修維護。
我國在上個世紀建造的大量高層建築不少構配件開始出現老化、破損、脫落等現象,特別是外牆採用面磚、老舊窗框等材料安全隱患極大,必要時應該做拆除。
不然小區大媽們,跳廣場舞害怕被小區頻現的高空墜物砸傷,都得佩戴安全帽。
注意警示標誌
高空墜物一般是拋物線下落, 貼著牆根走,被砸機率較小。注意觀察高空墜物警示標誌,路過高層時集中注意力。
提倡舉證追責
在日本,會有社區自發協調組織,呼籲和倡導居民們目擊舉證,維護公義。
日本公寓的管理方在接到舉報後,如果依舊未能防止高空墜物,或者懶政不去管,市民有權追究物業公司的管理責任。
高空墜落後,易拉罐不再是易拉罐,而是煤氣罐;雞蛋也不再是雞蛋,而是炸彈。
要想減少高空墜物的傷害,應該技術、法律、城市管理、國民素質多管齊下。
除去完善相關的法規、基礎設施外,人們安全教育課也該儘早補上。畢竟稍不小心,就可能成為潛在的兇手,一個任性妄為的舉動,就可能傷害到別人的性命。
防不勝防的危險就懸在頭頂,每個人都可能是下個受害者。
但無論如何,能安心走在路上,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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