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 斷卡 " 行動的工作部署,為嚴厲打擊整治非法租借、買賣銀行卡、電話卡等違規違法犯罪活動,從源頭斬斷 " 兩卡 " 的利益鏈條,全力壓縮電信詐騙灰黑產業生存空間,確實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根據《甘肅省防範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電話用戶管理意見(試行)》,甘肅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甘肅省通信管理局聯合公布首批 411 名涉嫌電信網絡詐騙電話用戶,已於近日實施通信業務信用懲戒。
據了解,懲戒措施為被納入甘肅省涉嫌電信網絡詐騙電話用戶黑名單的用戶,停止辦理手機、固定電話、寬帶等新入網業務 3 年;5 年內每家基礎運營商只保留 1 張電話卡;黑名單用戶在列入黑名單時名下已有多個號碼的,先行暫停服務(自暫停服務之日起 30 日內,用戶可申請恢復保留 1 個號碼)。
省反詐中心提示:在手機卡方面,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在銀行卡方面,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帳戶及結算卡、非銀行支付機構帳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帳戶。租借、買賣以上號卡,為犯罪分子實施電信詐騙提供幫助的,就是犯罪分子的 " 幫兇 ",構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機關將根據其犯罪情節,以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等罪名依法打擊處理;對不夠刑事處罰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會同通信、金融主管單位實施懲戒措施,公開向社會曝光。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伊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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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蘭州日報·ZAKER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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