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是三個等次即一甲、二甲、三甲,並不是指冠軍、亞軍、季軍。
搞錯「三甲」意思的人很多。這多數是因為學校和媒體的誤用和錯用。學校裡學生考試成績公布出來後,老師也常說前三甲是某某、某某、某某;體育媒體更是經常公開報導第四名與前三甲失之交臂。實際生活裡使用的多了,人們便習慣性的認為是正確的。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現在人們的經濟生活發展快,對於傳統的文化難免不能深入理解。可是對一些賞識性的知識,不理解而用錯,特別在公共場合,難免貽笑大方,有時還會因為常識性的錯誤失去重要的機會。
其實古代科舉制度裡出現的「三甲」,來源於太平興國八年(983年)殿試,把進士分一甲、二甲、三甲三個等次,最早見於《宋史·選舉制》:「太平興國八年,進士諸科,始試律義……進士始分三甲。」
隨著時代的發展,「一甲」裡只有三人,分別為大家熟知的狀元、榜眼和探花,三人均賜「進士及第」;從第4名開始大概到第150名,是「二甲」,賜「進士出身」;剩餘考中進士的列為「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每個朝代選定的進士人數都不一樣,拿距離我們最近的清朝來說,最少一次選進士只有81人,最多一次也只有399人。
以現在的眼光來看古代的進士,個個都是清華或北大的絕頂高手。至於「一甲」裡的「狀元、榜眼、探花」,那絕對是天縱奇才。比現在上清華北大的高得可不僅僅是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