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令是約束人行為的一種方式,秦始皇首次統一後頒布了各種法律,現今不少人認為古時殺父之仇不可不保,報仇後會怎樣?實際上報仇的人還是要付法律責任,古代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吃最後一餐時通常要求加一樣東西,而獄卒肯定也會答應。
隋唐時期正式出現了「十惡不赦」之罪,「十惡」即謀反、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隋書·刑法志》有:「犯十惡及故殺人獄成者,雖會(遇)赦,猶除名。」不少皇帝都曾大赦天下,犯了「十惡」之罪的犯人是不在其中的。
影視中,處決一個人似乎不是費事的事情,一些冤案都來不及阻止,事實上在歷史上死刑案件是需要經過一層層上報,由皇上審批的,因為皇上是天子,他才有權力處死一個人,不過軍營中的士卒若是不聽將軍的命令,將軍是有權處死士卒,以儆效尤。
另外,古時還有「秋後問斬」的講究,秋天是蕭索的季節,這時候處決犯人是順應天意,漢代的法律是明確規定在秋冬進行,立春後就不處決死刑犯,所以古人還是非常重視生命的,為了防止出現濫殺的情況,死刑的審判是嚴之又嚴。
在處決前,獄卒通常都會讓犯人吃上最後一頓豐盛的飯菜,犯人也知道自己即將去往刑場,這時犯人向獄卒提一個要求,肯定是會被答應的,這個要求便是在飯中加一塊生肉。
古人認為人死後靈魂會去往陰間,去陰間的途中會遇上一隻惡狗,如果死者沒有東西帶給惡狗,惡狗便會吃到死者的靈魂,而吃下一塊生肉,就能夠將生肉帶給陰間的途中,那就不會出現什麼問題。
像這樣的講究在行刑時也非常多,古時執行死刑的人名叫「劊子手」,通常是會選擇在午時三刻執行,這時是一天最陽盛的時候,人的影子也最短,就能夠衝淡落刀時的陰氣,在舉刀前吐一口酒水也是衝掉陰氣的意思。
另外,太陽最烈時,人的精力也最疲乏,犯人昏昏沉沉,在被處決也能少一些痛苦,劊子手並不是是那麼好當的,處死一個人也會帶給劊子手很大的精神壓力,因而劊子手很講究噴灑一口酒和午時三刻開斬,避免犯人死後還陰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