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高爾夫球員被球友擊傷的法律分析

2021-02-18 合同法探微

 


高爾夫球員被球友擊傷的法律分析

 

陳志(上海智堅律師事務所律師)2019年7月5日星期五

 

 

2019年6月底,上海美蘭湖球場女球員被同組球員擊傷,上嘴唇被打開裂。所以,有必要歸納一下高爾夫球場的相關法律問題。以下內容是我的助理人員進行的歸納,我後面再重新整理歸納。

高爾夫球員在擊球時,被球友的球打傷的情況時有發生,在高爾夫運動中,球員應當盡到的注意義務包括:1.擊球前應當盡到必要的注意及提醒義務;2.前組球員未走出擊球射程範圍內之前,後組球員不得擊球;3.同組球員未全部完成擊球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進入球道找球。

高爾夫球場應當盡到的注意義務與安全照管義務包括:1.經營者應當對如何避免產生運動意外傷害進行事先的宣講或培訓;2.跟組服務人員應對球員的不當運動行為進行必要的提示及勸誡;3.設施的設置應當起到相應的防護作用;4.對於危險情況的發生要予以提示。

本法律分析將從球友被高爾夫球擊傷以及球童被高爾夫球擊傷兩個方面展開,對侵權人、被侵權人、受傷球童以及高爾夫球場的責任分擔進行分析。以下內容中,擊球傷害球友的稱為「侵權人」,被球友擊傷的球友稱為「被侵權人」。

一、法律分析

(一)球友被高爾夫球擊傷

在高爾夫球員在擊球時,被球友的球打傷的情況時有發生,球友被高爾夫球擊傷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侵權人無過錯,高爾夫球場有過錯;侵權人無過錯,高爾夫球場無過錯;侵權人有過錯,高爾夫球場也有過錯;侵權人有過錯,高爾夫球場無過錯。

1.侵權人無過錯,高爾夫球場有過錯

侵權人無過錯是指侵權人在擊球的過程中不存在故意或者違反規則的行為,已經盡到他在當時應當和能夠盡到的合理的注意義務。高爾夫球場有過錯是指高爾夫球場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知道其會員來自四面八方,在語言、文化程度、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等方面存在有很大的差異,其必須根據本行業的性質、特點和條件,擔負起更高的注意義務和照管職責,以保護會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在為其服務的對象提供包括球場在內的服務設施時,對此就負有管理服務不存在瑕疵或者球場不存在缺陷的安全保障義務。

1.1相關案例

1.1.1劉某某與南京太陽島休閒度假俱樂部有限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原告劉某某與被告金精鎮均系被告太陽島公司的會員,原告劉某某系臺灣人,被告金精鎮系韓國人。

2014年10月4日上午,原告劉某某與被告金精鎮在被告太陽島公司經營管理的高爾夫球場打球,其中,原告劉某某在21號洞,被告金精鎮在19號洞,兩球洞所在的球道相向,中間用樹和灌木做隔檔。

當日上午10時左右,原告劉某某在其球道偏中間隔斷、距離被告金精鎮擊球位置近70米處撿球時,被被告金精鎮發出的右曲球擊傷右眼,造成原告劉某某受傷。

南京兩江司法鑑定所出具寧兩江所[2015]臨鑑字第54號司法鑑定意見書,鑑定意見為:原告劉某某右眼視力障礙構成十級傷殘;誤工期評定為180日;護理期評定為45日;營養期評定為45日。綜合本案事件發生的經過,法院判決被告金精鎮、太陽島公司對原告劉某某的損失分別承擔20%、70%的責任,原告劉某某自擔10%的責任。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為:被告金精鎮、太陽島公司對原告劉某某受傷是否具有過錯,應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公民的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因過錯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高爾夫球作為一項體育運動,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原告劉某某與被告金精鎮作為被告太陽島公司的會員,自願參加高爾夫運動就表明參加者自願承擔運動中的風險。

從本案事件的發生過程來看,被告金精鎮在其19號洞擊球導致在21號洞球道撿球的原告劉某某受傷,被告金精鎮在這過程中不存在故意或者違反規則的行為,被告金精鎮已經盡到他在當時應當和能夠盡到的合理的注意義務,其對造成的不良後果根本無法預見,損害的發生歸因於被告金精鎮自身以外的原因,對該結果原告劉某某也是防不勝防的,這種情形應屬於意外事件。

所以,本案中,被告金精鎮作為引起損害後果發生的行為人,在對行為的實施或損害後果的發生中無過錯,即在主觀上沒有過錯。被告金精鎮在本次事件中雖無法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過錯,但也不是與原告劉某某受侵害事實毫無關係。據此,對原告劉某某損害的歸責處理可適用公平原則,由原告劉某某、被告金精鎮按照實際情況分擔責任。

原告劉某某作為會員至被告太陽島公司處打高爾夫球,被告太陽島公司與原告劉某某建立了服務合同關係,在雙方存在民事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原告劉某某可選擇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本案中,被告太陽島公司在設置19號、21號洞球道時,應當預見到相向擊發球時,對不同競技水平的會員可能存在潛在的將人擊傷的後果,被告太陽島公司服務管理存在瑕疵,涉案場地設置不合理,沒有充分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危險及設立安全警示標誌等,其所盡義務不夠,從而導致被告金精鎮所發的右曲球將原告劉某某擊傷的後果,被告太陽島公司在原告劉某某被高爾夫球擊中受傷的事件中存在過錯,應當對原告劉某某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1.1.2吳新華、陳燕平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在南航公司、高虹公司、美亞公司舉辦的高爾夫業餘巡迴賽中,吳新華被陳燕平擊出的球打中眼睛受傷。陳燕平發球時,同組其他球員已經發球完畢,且陳燕平發球時已經確認本球道內擊球方向沒有其他人。陳燕平揮桿發球時發生失誤,導致吳新華眼部受傷;事故發生後,陳燕平立即通知組委會和地接社,並呼叫救護車,隨後陪同吳新華在英國治療,盡一切所能協助對吳新華進行救治,並為其支付交通費和住宿費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法院綜合上述分析,結合本案的情況,對於吳新華的損害結果,吳新華自行承擔10%、陳燕平承擔20%責任,南航公司、高虹公司、美亞公司共同連帶承擔70%責任。

 

對於該次損害的發生,無論是作為行為人的陳燕平,還是作為受害人的吳新華,現有證據都不足以證明雙方對此存在過錯。

但案涉高爾夫比賽,作為一項體育運動,必然會存在一定的風險,無論是作為參賽者的吳新華、陳燕平,還是作為組織者的南航公司、高虹公司、美亞公司,都應該對比賽中的風險有一定的認識和擔當。

特別是南航公司、高虹公司、美亞公司,作為商業活動的組織者,在參加者都是業餘人員的情況下,對於比賽的組織及各項安排要盡到更高的注意義務。

而根據各方陳述及有關證據,南航公司、高虹公司、美亞公司作為組織者,對於該次比賽的安全風險注意不夠,工作人員配置不足,也沒有制定應急預案,造成本案的意外事件發生後,由於臨時分工、陪同就醫人員存在語言溝通障礙、對緊急救助的醫療保險情況不了解等原因,造成吳新華的傷情未能得到妥善救治,對最終損害結果有一定的過錯。

1.2 法律分析

綜合上述案例,在球友被高爾夫球擊傷案件中,如果侵權人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例如在擊球或練習揮桿時,確保揮桿範圍內無人站立;前組球員未走出擊球射程範圍內之前,後組球員不得擊球等等,則侵權人對於此次事件的發生無過錯。雖然對案件的發生不存在過錯,但畢竟侵權人作為侵權行為的直接實施者,因此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權人對於事故的發生承擔公平責任,與被侵權人按照責任大小合理分配。對於高爾夫球場,如果其對於事故的發生沒有起到相應的注意義務與安全保障義務,如球員擊球可能危及附近或前方人員時,球員、球童應給予提醒;擊球後,球飛向可能擊中人的方向,球員、球童應當高聲喊叫進行提醒;在球場應當設置相應的防護措施等等。則高爾夫球場對於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若被侵權人對球場主張侵權責任,球場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2.侵權人無過錯,高爾夫球場無過錯

法律分析:若侵權人盡到上述的注意義務,則與被侵權人共同承擔損失,即公平責任。高爾夫球場如果在設施設置等方面盡到注意義務與安全保障義務,則對於事故發生不存在過錯,無需承擔責任。

 

3.侵權人有過錯,高爾夫球場也存在過錯

在侵權人沒有盡到上述注意義務,同時高爾夫球場也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法律關係如下:

3.1相關案例

3.1.1張建軍訴魏風明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張建軍與魏風明均系XX高爾夫球隊(以下簡稱XX隊)員。2014年3月22日,XX隊組織到太陽島公司打高爾夫球,張建軍與魏風明、張A、謝某B四人分一組,分配給張建軍與魏風明的球童為薛某D,分配給張A、謝某B的球童為聞C。

至當日下午17時許,張建軍與魏風明、張A、謝某B在8號洞開完球後,張A、謝某B將球擊打在場地靠東位置,張建軍將球擊打在場地靠西位置,魏風明的球擊打得較近,在場地靠西北的位置。

之後,張建軍前往其球落下點處撿球,魏風明在大約距張建軍20-30米處準備打球,球童薛某D說了句「張總看球,小心」,魏風明也向張建軍喊了句「看球」,隨後,魏風明將球擊出,球在飛行過程中,球童薛某D又喊「看球」,但球還是擊中了張建軍頭部致張建軍昏迷。法院判決認定,被告魏風明主觀上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太陽島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高爾夫球員在擊球或試杆前,應確定近旁無人或遠處無人位於球可能擊到之處,並檢視地面有無石塊、小卵石、樹枝等以免揮桿觸及飛起,而傷及他人。

魏風明明知張建軍位於其擊球位置與前方球洞之間,距離僅有20-30米,在其射程範圍內,其應當能預見到其發力擊球可能擊中張建軍的後果,雖然其主觀上不希望傷及張建軍的後果發生,故於發球時提醒張建軍「看球」,但因其過於自信,以為能避免後果的發生而將球擊出,擊中張建軍,致張建軍受傷,故魏風明主觀上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張建軍作為高爾夫球員,應時時處處為其他球員著想。其與魏風明為同組球員,在魏風明準備擊球時,不得走動、靠近或站在球或球洞正後方,不隨意走入魏風明的發球區及射程之內,但張建軍在魏風明準備發球期間,走入魏風明射程之內撿球,致被擊傷,其本身也有過錯,可以減輕魏風明的責任。

太陽島公司作為高爾夫球場的管理者,其提供的球童應當是經過培訓的,對球場上可能發生的或者即將發生的安全隱患有預見能力,並予以即時阻止。張建軍、魏風明的球童薛某D,在魏風明擊球前,已預見到可能擊傷張建軍,若其不是僅對張建軍作提醒,而是要求張建軍離開,在魏風明身邊阻止魏風明擊球,則本案所涉損害可能就不發生了。但其對損害後果的發生也是有過於自信能夠避免,故而未實施上述應當做且可以做的工作致損害後果發生,故太陽島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3.1.2李寧宴與南京鐘山國際高爾夫置業有限公司高爾夫俱樂部分公司、王江輝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2016年3月18日,鐘山高爾夫俱樂部舉辦了「無差點賽制你就是贏家」南京市聯隊高爾夫聯誼賽,李寧宴和王江輝報名參加了此項比賽,並繳納了報名費。

李寧宴和王江輝等四名選手分在一組進行比賽。此次比賽中,鐘山高爾夫俱樂部為每位選手安排了一名球童,協助選手完成比賽,球童均是鐘山高爾夫俱樂部的員工。

比賽過程中,在2016年3月18日14時許,王江輝在12洞擊打第二桿時,打出的球向左前方飛出,擊打到正在左前方球道內靠近球道邊緣,距離王江輝擊球點40米左右的李寧宴,致李寧宴受傷。王江輝在擊球前已進行了警示。

法院判決認為,李寧宴的受傷鐘山高爾夫俱樂部應負主要責任,對李寧宴的損失,應承擔70%的賠償責任。王江輝在擊球前,應當能夠觀察到李寧宴所處的位置在射程範圍內,在李寧宴沒有離開,處於安全位置時,就擊出高爾夫球,致李寧宴受傷,王江輝應負次要責任,對李寧宴的損失,應承擔10%的賠償責任。李寧宴在王江輝擊球時,停留球道內,且疏於觀察,導致被王江輝打出的球擊傷,應負次要責任,應自己承擔20%的損失。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李寧宴及王江輝、鐘山高爾夫俱樂部對李寧宴的受傷是否負有責任及責任的大小。

本案中,鐘山高爾夫俱樂部作為賽事的組織者,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首先,李寧宴作為一名參加比賽的球員,應當知道高爾夫比賽具有一定危險性,在其他球員擊球時,應當在球道外等候,不應當停留在球道內;在其處於其他球員擊球範圍內時,應當注意觀察,避免被球擊傷。因此李寧宴在王江輝擊球時,停留球道內,且疏於觀察,導致被王江輝打出的球擊傷,應負次要責任。

其次,王江輝在擊球前,應當能夠觀察到李寧宴所處的位置在射程範圍內,在李寧宴沒有離開,處於安全位置時,就擊出高爾夫球,致李寧宴受傷,王江輝應負次要責任。

最後,鐘山高爾夫俱樂部作為賽事的組織者,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比賽,以確保參賽選手的人身安全。但是,鐘山高爾夫俱樂部在組織比賽的過程中,對於參賽選手進入擊球射程範圍內,沒有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其球童在王江輝擊球時未能及時提醒李寧宴;在王江輝擊球前,其球童未能觀察到李寧宴處在王江輝擊球射程範圍內,並阻止王江輝擊球。

因此,對於李寧宴的受傷鐘山高爾夫俱樂部的過錯較大,應負主要責任。

3.1.3王豔萍與陳明、崑山太陽休閒農業俱樂部有限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2017年5月24日,原告與張惠珍、具紅蘭一同前往被告太陽俱樂部打高爾夫,並由張惠珍支付了打球費。

而在原告立場準備坐上球車時,原告被球場打球的被告陳明打擊的球擊中,隨後由被告陳明陪同原告一起至崑山市第六人民醫院掛號就診。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的,賠償權利人有權要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相關的損失。

本案中,本案中原告受傷系由被告陳明打高爾夫球擊中所致,被告陳明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告太陽俱樂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即在被告陳明不能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時,由被告太陽俱樂部就其不能償付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2 法律分析

通過上述案例的裁判理由可知,當侵權人違反上述注意義務,即有過錯時,則其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如果受害方也存在過錯,則可以減輕侵權人的侵權責任。如果被侵權人主張高爾夫球場的侵權責任,此時如果高爾夫球場也存在過錯,如高爾夫球場的管理者,其提供的球童應當是經過培訓的,對球場上可能發生的或者即將發生的安全隱患有預見能力,並予以即時阻止,則需要按照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4.侵權人有過錯,高爾夫球場不存在過錯

侵權人存在過錯時,即沒有盡到上述注意義務,則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如果此時被侵權人也沒有盡到對自己安全的注意義務,則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如果高爾夫球場不存在過錯,則無需承擔責任。

 

(二)球童被高爾夫球擊傷

1.相關案例

(1)胡新麗與東莞觀瀾湖高爾夫球會勞動爭議糾紛

2016年1月13日,胡新麗與東莞觀瀾湖高爾夫球會籤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6個月。2月29日工作時間內,客人楊峻松打出的高爾夫球擊中了胡新麗的面部,導致其面部受傷,當時流血不止。從現場照片可以看到,球車上還留有血跡。

胡新麗回憶,當時客人把球車開到150碼處,客人下車後,她站在球車右邊鋪毛巾。突然一個球打到了她的左臉上,她甚至一度暈厥過去,「大腦一片空白,倒地上了」。受傷後,身邊的一個客人把她抱球車上。

「當時我並沒有聽到任何人喊『看球』,高爾夫規則裡面有這一項的,客人和球童有義務提醒其他同組人看球,同組人聽到之後回應了,才可以打球。如果他們當時喊了『看球』,並得到我的回應了,可能就不會打到我了」,胡新麗說。楊峻松對此表示,快開打的時候,他和球童都有喊「看球」,讓大家退出來,「我們看不到胡新麗,以為她也出來了。」楊峻松強調,這是一次意外,不是主觀故意。

 

東莞市社會保障局4月1日出具的認定工傷決定書顯示,胡新麗受到的傷害符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合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認定為工傷。

(2)鄭永琴與東莞市鳳凰山高爾夫有限公司勞動爭議

原告自2013年2月28日入職被告處工作,崗位為球童,工號059,被告沒有為原告參加社會保險。原告在被告處每月工作26日,沒有基本工資,收入由出場補貼、小費組成。

出場補貼計算標準是:每月26場(按日均1場計)以內的按45元/場計算,超出26場的,B級場按40元/場、C級場按30元/場計算,如果客人「點號」(指定工號的球童),補貼按二倍或者三倍計算。出場補貼由被告委託其員工通過銀行轉帳支付,打球客人將每場的服務小費支付給原告。被告的每年的6月、7月、8月發放高溫津貼,9月、10月不發放高溫津貼。

2015年6月5日,原告在公司球場C5球道工作時,被球擊傷唇部和牙齒,後被送往東莞某醫院治療。

 

東莞市社會保障局確認原告2015年5月6日受到的事故傷害屬於工傷。

2.法律分析

球童在工作期間被高爾夫球擊傷屬於工傷範疇,此時除去侵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以外,需要按照工傷進行處理。

若單位未給球童辦理工傷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此時球童被球擊傷後,所遭受的損失由單位承擔。

若單位為球童辦理了工傷保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由工傷保險承擔損失,同時球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近期,上海及周邊的高爾夫球場就發生過球友被擊傷的案件。2019年6月美蘭湖球場女球友嘴唇被球友打傷,崑山太陽島球員頭部被擊傷。在這類案件中,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相關各方的法律責任。一般來說,高爾夫球場發生這類事故,都會比較低調處理,而且球員的經濟能力相對來說較強,往往都會私下協商解決,由侵權人賠償被侵權人。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一十九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第一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二十四條:「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

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

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四)《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籤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夥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籤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第四十四條 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係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係不中止。

第四十五條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五)《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就醫原則)

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人員治療工傷應當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或者職業病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傷情穩定後,應當及時轉往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確需轉往外省市治療的,由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社保經辦機構同意。

工傷人員需要進行工傷康復的,應當選擇與市醫保經辦機構籤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

第三十三條(工傷醫療和康復費用的支付)

治療工傷所需醫療費用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本市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按照本市有關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用藥範圍以及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等規定執行。

工傷人員到工傷康復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國家和本市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工傷康複診療規範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人員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工傷人員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所需醫療費用不列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第三十四條(工傷醫療和康復費用的結算)

工傷人員發生的工傷醫療和康復費用,經市或者區、縣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由社保經辦機構與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或者工傷康復機構結算。

工傷人員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急救或者按照本辦法規定到外省市治療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由其個人先行支付後,按照規定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經市或者區、縣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條(住院夥食費補助、交通食宿費標準)

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夥食補助費;經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社保經辦機構同意,工傷人員到外省市就醫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食宿費,交通費按照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交通工具乘坐費用實報實銷。

住院夥食補助費、食宿費標準的確定及其適時調整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三十六條(輔助器具配置)

工傷人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鑑定委員會確認,應當選擇到與社保經辦機構籤訂服務協議的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符合國家和本市輔助器具安裝配置項目和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並由社保經辦機構與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結算。

第三十七條(停工留薪期待遇)

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具體期限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情診斷意見確定。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人員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八條(生活護理待遇)

工傷人員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九條(致殘一至四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的,為27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的,為25個月;三級傷殘的,為23個月;四級傷殘的,為21個月。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的,為85%;三級傷殘的,為80%;四級傷殘的,為75%。

(三)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又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繼續支付傷殘津貼。

(四)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不符合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符合條件後,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十條(致殘五至六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的,為18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的,為16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的,為60%。並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繼續按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該工傷人員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的,分別為18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傷殘的,分別為15個月。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解除勞動關係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減少1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但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係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條(致殘七至十級待遇)

工傷人員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的,為13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的,為11個月;九級傷殘的,為9個月;十級傷殘的,為7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的,分別為12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八級傷殘的,分別為9個月;九級傷殘的,分別為6個月;十級傷殘的,分別為3個月。

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解除勞動關係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減少1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但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係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二條(工傷復發)

工傷人員工傷復發,經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不再享受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三條(因工死亡待遇)

從業人員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從業人員因工死亡時6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從業人員生前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人員生前本人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從業人員因工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致殘一級至四級的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待遇調整)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的標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擬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五條(與其他賠償關係)

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的,由第三人支付工傷醫療費用。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社保經辦機構有權按照規定向第三人追償。

由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其他工傷保險待遇的費用,工傷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在獲得第三人賠償後,應當予以相應償還。

第四十六條(因工外出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人員的待遇)

從業人員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規定的標準,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從業人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十七條(待遇停止)

工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第四十八條(保險責任確定)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從業人員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從業人員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勞務派遣單位的從業人員在勞務派遣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工傷保險責任由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承擔,具體認定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責任由用工單位承擔。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第四十九條(境外賠償)

從業人員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係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係不中止,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五十條(辦理享受待遇的手續)

從業人員因工傷亡的,由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手續,並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二)工傷醫療費用支付憑證;

(三)工傷人員與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證明及與因工死亡人員的供養關係證明;

(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經辦機構應當自接到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工傷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核定其待遇標準並按時足額支付;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

 

五、另一種情況

(一)球員開球車時將車輛損壞,球場是否可以扣留球員的球包或限制球員離開?球場可以維護權益的方式是什麼?

    球員在開球車時將車輛損壞,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球員不同意賠償,球場可以扣留球員的球包或短時間限制球員離開。這在法律上被稱為民事權利的自力救濟。

民事權利的自力救濟又稱為私力救濟或者自我救濟,是指權利人採取各種合法手段保護自己權利不受侵犯。自力救濟分為自衛行為和自助行為,前者為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後者存在於學說中。採取自力救濟方法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權利主體只能以法律許可的方式和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保護自己的權利。

球員拒絕賠償,球場可扣留球員的球包,然後定損,確定損害賠償金額,讓球員用錢來贖回球包。如球員拒絕贖回又不願賠償,可協商以物抵債,球包的價值大於損害賠償的金額的,可予以補償差價,小於損害賠償金額,由球員補足差價。以物抵債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解決。

採取限制球員離場的自力救濟時,要注意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否則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一般認為,短時間限制球員離開球場,未採取不當的行為的,不構成非法拘禁罪。在限制離場後,協商不成,應立即報警,由警察處理,處理達成協議,則按協議處理。打不成協議,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解決。

 

(二)美蘭湖球童在雷雨天,在練習場被雷電擊傷,兩個球童(為姐弟)一個當場死亡,一個在醫院死亡。該事件無法在網絡上找到相關報導。

球童家屬可以向球場主張什麼權益?

一般講,高爾夫球場在雷雨天,會有發生雷擊的可能性的,這一點球場應該能遇見的到。球場應該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預先設置警示標誌、及時發出封場警報,安排人員撤離等。

如果在雷雨天,球場還繼續運營讓球童在練習場內繼續工作,導致球童雷擊死亡,雖是意外事件,但由於球童是在工作中因遭受意外而死亡的,就構成工傷。球場給員工繳納社保的,由球場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球場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則由球場按工傷標準賠償球童近親屬。

球場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球童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球場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雷雨天,球場已盡到安保義務,而是由於球童本身原因,如雷雨天封場後,不聽勸阻還在球場內活動,而遭受雷擊死亡,這是意外事件,球場是不負責任的。

球場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球場不需承擔刑事責任,雷擊屬自然事件,因自然事件而導致意外事件,從而引發球童被擊中而死亡。可能是民事侵權案件,但不可能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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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高爾夫球對著裝有特別的規定,這是長期歷史發展沿襲下來的高爾夫文化的一部分。所以,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如果是第一次去某個球場打球,最好先打個電話詢問一下俱樂部對球員下場打球的服裝是否有特殊規定一般的會員制俱樂部通常會要求上身穿著有領有袖的恤衫,不允許球員穿圓領汗衫、吊帶背心、牛仔系列服裝、超短裙、過短短褲等過於休閒的服裝上場。
  • 騰訊高爾夫|球具|球場|伍茲|張連偉|梁文衝|騰訊網
    ,即是瞄球和收杆,而其它的如上杆、下杆都只不過是這兩個姿勢之間的動作,對這些動作進行分析比較困難,而收杆姿勢是靜態的,則可以進行......,打進沙坑是很多球友不想看到的情況,因為沙坑球很難處理,一旦進了沙坑有時候就以為著與低杆數無緣了。
  • 當我決定好好練球的那天起,就選擇了讓高爾夫伴我一生
    我認識很多的高爾夫愛好者,他們幾乎從來沒有離開過高爾夫。不是離不開,而是不願離開,因為高爾夫已經成為了他們生活中的一部分。 當然,因為工作關係打球的球友除外,那是偽球友。 我曾經跟一位球友聊天,當時他剛打球沒多久,告訴我說「我發現打高爾夫挺有意思,所以我得好好練。」 於是,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他就天天泡在練習場。
  • 【眾高人霸氣8期全體球友走訪臺創電機】
    2018年4月8日眾鼎商學院眾高人26個高爾夫新手, 帶著對眾高人球友企業的極大興趣和期待
  • 高爾夫球具領軍品牌籤約五位中國女子職業高爾夫球員
    北京時間8月19日,高爾夫球具領軍品牌泰勒梅高爾夫TaylorMade Golf宣布籤約五位中國女子職業高爾夫球員:殷若寧、張芸傑、林冶舟、黃芷瑩、楊嘉欣。在本周啟動的CLPGA中國女子高爾夫職業巡迴賽2020賽季,五位選手將使用泰勒梅球具。
  • 【中國高爾夫美食球會評選】北京鴻禧
    為展示中國高爾夫球會美食文化,挖掘高爾夫球會餐飲文化內涵,擴大球會與球友之間的親密互動性和文化聯繫,《高爾夫》雜誌特別於「中國十佳球場
  • 十大高爾夫品牌,專業球具為你帶來高質量擊球效果
    十大高爾夫品牌,專業球具為你帶來高質量擊球效果 2019年11月07日 10:13作者:小蘇編輯:楊曉   在高爾夫球場,打的一手好球, 擁有一套得心用手的高爾夫球具十分重要
  • 科普 | 還在忽視高爾夫手套嗎 據說很多球友會選錯
    右手擊球的選手左手戴高爾夫手套,左手擊球的選手右手戴手套。  高爾夫手套應該像人的第二層皮膚,即應該選擇緊貼皮膚的尺碼(戴上之後不久手套會變得略松),否則擊球的時候會打皺,很難握緊球桿。  大部分職業和非職業選手打推桿球的時候都喜歡除去手套,因為這個時候更需要的是手感,而不是力度。
  • 新課美國PGA高爾夫學院揭秘《做球原理大剖析》
    《做球原理大剖析》試看片段由泛太體育集團高爾夫總監、美國PGA高爾夫學院教學總監、高爾夫雜誌百佳教練、亞太高爾夫峰會年度最佳導師——凱文·斯梅爾茨(Kevin Smeltz)為高提士球友帶來的美國PGA高爾夫學院揭秘《做球原理大剖析》在線課程!
  • 80歲奶奶拜師職業球員岡村優打出一桿進洞 高爾夫帶來精彩人生
    這個洞全長140碼,野村敬子用1號木開球,沒想到球直接滾進洞裡!對於高爾夫愛好者來說,打出一桿進洞,並不容易。它不僅考驗技術還考驗運氣。根據此前一家保險公司的調查,美巡賽職業球員一桿進洞的概率是3756:1,業餘球員打出的概率是12750:1。對於一位80歲的老人來說,打出一桿進洞更是十分難得!
  • 80歲奶奶師從職業球員岡村優打出一桿進洞 高爾夫帶來精彩人生
    日本茨城縣龍崎市一位80歲的奶奶級高爾夫愛好者野村敬子,2020年10月28日在龍崎鄉村俱樂部第12號洞打出一桿進洞!這個洞全長140碼,野村敬子用1號木開球,沒想到球直接滾進洞裡!對於高爾夫愛好者來說,打出一桿進洞,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