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城管隊伍不斷規範,執法專業性不斷提高,城管的公眾形也逐步得到扭轉,正在這時,「城管打人」的話題又上了熱搜,許多人不免有種「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感,又喚醒了公眾心中對城管隊伍「最不美好」的回憶。
2020年11月30日,在雲南曲靖羅平縣發生了一起後果嚴重的城管傷人案件。城管執法者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一家菸酒店的老闆李先生發生了爭執,爭執中十幾名城管隊員將李先生從店內拽出,實施毆打,致使李先生李先生右側第4、5、6前肋骨骨折。
事件發生後,「城管打人」的話題再次回到公眾視線中,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羅平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12月2日發布通報稱,「城管打人」事件引起羅平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已組成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有關情況將及時向公眾通報。
也許大家還記得,2010年前後的時間裡,「城管打人」事件在新聞媒體上是高頻出現。近年來,隨著城管隊伍執法的不斷規範,和對暴力執法亂象進行的大力整治,「城管打人」的現象逐漸淡出輿論視線。城管隊伍的形象正不斷被認可被刷新。
城管,是城市的管理者,也代表著一個城市的形象。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在規範的城市管理中難免會與一些群體生活之間產生矛盾。但無論如何也不能依靠暴力執法來解決矛盾,需要的是執法者在法律的框架下,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柔性執法。同時,不斷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象羅平縣十幾名城管隊員聯手對一名執法對象暴力歐打,有損城管隊伍的公信與形象。對城市管理來說,也會帶來不小的負面影響。我們一起等待有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還受害都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