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雲南曲靖發生了這樣的一起打架鬥毆事件,10多名城管突然闖進了一家店裡,對李某已經52歲的父親拳打腳踢。城管打人在以前經常發生,近幾年隨著國家的管控,已經很少聽說有這種事發生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李某的父親經營著一家小超市,最近相關部門在搞環境綜合整治的專項活動,李某父親就把兩個拖把放在了店外兩個牆縫隙的地方。在事發當天下午,一群城管過來巡查,就直接把拖把拿走了。李某的母親隨即追出去,讓城管把拖把還給他們,他們換個位置放。但是對方不給,就這樣起了爭執。之後李某的父親也出來了。爭論了幾句之後,城管竟然就對李某的父親動手了。
在屋內看到城管竟然對父親動起手,李某的姐姐立馬衝出去,並拿著手機開始錄視頻作為證據。有一名城管見狀,就把李某姐姐的手機一把搶過。隨手往遠處一扔。一行城管就離開了。
但是沒一會,這10名城管又突然回來了,這次什麼都沒說。直接把李某的父親拖到沒有監控的角落開始毆打。李某的姐姐立馬報了警,之後過了一會這10名城管全部離開了。李某的父親也被立即送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李某父親卻是已經有三根肋骨骨折,並且還有腦震蕩。
李某表示對這樣的行為難以理解,僅僅是因為拖把擺放的位置不對,這10名城管就對父親大打出手。並且還是在毆打一次後離開又返回進行第二次毆打。並且還是將父親打成重傷,父親的年紀已經很大了,對身體會造成多嚴重的後遺症說都布不可預估。如果僅僅是擺放位置不對,跟父親說一聲的話父親是一定會調整位置的。而他們非要用武力解決。
作為國家執法人員代表的是國家的形象,而這種行為完全是給國家抹黑。早年也有很多這種城管打人的現象,都被群眾唾棄。但現在還是有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暴力執法。這種情況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羅平縣已成立調查組依法開展調查。目前,李某的父親正在接受治療,情況穩定;涉事工作人員已被停職;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素材和配圖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