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江蘇省連雲港市灌雲縣的家長投訴稱,自己年僅3歲女兒的手指,在幼兒園裡被教師用手鈴鼓砸至骨折。
「老師砸完後,還教我女兒回家騙家長說,是和小朋友玩不小心弄傷的。」這名家長張一(化名)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說,自己發現傷勢特別嚴重,就再次詢問了女兒張恩恩(化名),併到灌雲縣機關幼兒園看了監控錄像,才發現女兒是被教師用手鈴鼓砸傷的。張一提供的一份鑑定書顯示,孩子「右手小指外傷致指甲脫落伴末節指骨骨折,屬於輕微傷。」
「我們結合一系列證據調查後認為,張恩恩小朋友的傷是這位老師過失所致,並不是故意為之。」1月17日,灌雲縣機關幼兒園的程姓園長對澎湃新聞稱,此事發生後該名教師就主動提出辭職了,並稱園方會積極配合張恩恩之後的治療和事件調查。
1月18日,灌雲縣教育局教研室主任葛成照對澎湃新聞說,上級主管部門已經派了協調委員會協調處理這次事件,「警方也介入了,我們最終還是以警方的調查結果為準。」
同日,灌雲縣依山派出所警官高成向澎湃新聞證實,警方已經介入調查,但未透露調查細節。
3歲女童手指被教師砸骨折
張恩恩的手指有較為嚴重的撕裂傷口。
2016年11月17日晚,張恩恩父母發現,在連雲港灌雲縣機關幼兒園上小班的女兒右手小手指指甲蓋脫落,並有較為嚴重的撕裂傷口。
張一向澎湃新聞提供的一段時長17秒的事發現場監控視頻顯示,在第4秒和第7秒,一名紅衣女子兩次將手鈴鼓砸在桌子上,當時桌子旁圍坐著5位小朋友。
張一說,教師左手邊穿粉紅衣服的孩子就是張恩恩。但由於視頻角度限制,並不能判斷該教師砸向桌子的手鈴鼓是如何打在張恩恩的右手小手指上,也無法判斷她是否有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