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2月22日訊(記者曾凌軻 視頻剪輯曾超)12月22日下午5時36分,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罪一審庭審結束。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1996年至1999年間,勞榮枝與法子英曾在全國流竄實施綁架搶劫,在這些案件中有7人在被搶劫財物後遭殺害。在此次庭審的刑事部分中,勞榮枝辯稱自己沒有殺人,除了木匠陸中明外,自己也不知道法子英殺了其他人。辯護方以勞榮枝對法子英殺人一事不知情不在場,另外公訴方未能拿出兇器實物作為證物為由,辯稱勞榮枝只犯了犯綁架罪和搶劫罪。但公訴方認為勞榮枝在多次案件中均實施了坐檯、物色、引誘被綁架對象並取走財物等行為,在殺人事實上存在合謀,屬於共犯。
另外,受害木匠家屬朱大紅對勞榮枝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也於22日進行控辯。受害人木匠之妻朱大紅及其代理律師認為,勞榮枝對於路中明的的死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求民事賠償,且拒絕調解。
刑事審判聚焦是否合謀殺人
22日的庭審中,勞榮枝承認參與了南昌、溫州、常州和合肥四起綁架、搶劫案。但每次自己都在法子英的指使下帶著劫來的財物先行離開,留法子英善後。自己從不知曉法子英會殺害這些被綁架的人。她未參與實施殺人,也未提前與法子英合謀殺人。辯護人稱公訴方一直未能提供當年作案的兇器作為證物,而且相關證物上也未能提取指紋和DNA與勞榮枝比對。因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證明勞榮枝犯有故意殺人罪。
公訴方認為,四起案件中,勞榮枝與法子英已經形成固定的犯罪模式,即由勞榮枝坐檯、兩人共同物色對象、法子英暴力威脅、勞榮枝帶著財物離開,最後由法子英善後。即法子英和勞榮枝是「事前合謀、事中分工。」雖然勞榮枝一直辯稱自己主觀沒有殺人意願,但客觀上她一直參與其中。
控辯雙方還就合肥案中,勞榮枝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展開辯論。目前合肥一案中已知的事實部分是,法子英為了恐嚇被綁架人殷建華,以做木工活為由從路上叫來木匠陸中明。但陸中明進房後,法子英就將其殺害並割下頭顱向殷建華展示,最後將陸的屍體藏於冰箱中。根據勞榮枝的供述,在陸中明遇害時,她與殷建華一起被關在主臥中,沒有目擊兇殺現場也沒有參與殺人。
公訴方舉證,有證據證明勞榮枝此前去買了冰箱,而且在買冰箱時就已經知道法子英可能會殺人。另外,勞榮枝在此前對公安機關的供述中稱,自己曾對法子英說過「殺個人給他看」。而且當時勞榮枝身處的臥室與木匠陸中明被殺害的廚房只有3.1米。勞榮枝屬於合謀殺人且故意放任殺人結果。
但勞榮枝當庭辯稱,在合肥時,自己不記得買過冰箱。自己在合肥也從沒說過「殺個人給他看」這句話。這句話自己在廈門剛落網時,面對公安機關審訊時說的氣話。辯護方認為,勞榮枝在合肥案中僅僅是配合法子英作案,木匠陸中明的死亡是突發和沒有預謀的。
此次庭審中,勞榮枝當庭稱此前法子英判決書中只記錄了南昌、溫州和合肥三起綁架案,而自己在對公關機關的供述過程中主動提及常州綁架、搶劫一案。但公訴方指出,法子英1999年的供述中已經提及常州案,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這一事實。所以勞榮枝不屬於立功坦白。
受害方要求賠償並拒絕調解
22日下午,木匠陸中明家屬向勞榮枝要求民事賠償的部分也進行控辯。受害者家屬代理律師劉靜潔在法庭上發言稱,勞榮枝與法子英應當共同承擔犯罪行為造成的後果。
劉靜潔在庭上介紹陸家生活情況時說,1999年7月,陸中明為了給剛上小學的孩子籌集學費,才去合肥劉安路做木匠。誰知卻一去不復返,陸家也就此失去了唯一的經濟來源。因法子英沒有任何財產,所以陸家也從未獲得任何賠償 。木匠妻子朱大紅只能通過打工、種地勉強維持3個孩子與陸母的生活。20年來,路中明家人一直陷於悲傷和貧困。因為經濟貧困,陸家3個孩子僅完成了義務教育。至今陸家還欠著幾十萬元外債。
劉靜潔稱,勞榮枝在前一天庭審中所說的自己有3萬多元積蓄,這筆錢對於陸家的現狀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受害人家屬希望被告人給出更多賠償和補償。劉靜潔還認為勞榮枝並不是真的有悔罪意願。劉靜潔說,雖然勞榮枝自稱過去20年自己過得暗無天日,但當她養著兩條狗,在畫畫和彈琴時,朱大紅和3個孩子卻在貧困中掙扎。過去20年中,勞榮枝從未想過受害人家屬的境況。「你說你經常給別人捐款,還想做義工。哪怕你曾匿名捐款給被害人家屬,也算你有悔罪表現。」劉靜潔在庭上反駁道。
木匠妻子朱大紅髮言稱,法子英和勞榮枝合夥殘忍殺害陸中明,自己一家的生活軌跡從此被改變。「我們家3個孩子年幼就失去了父親,這就是天塌了。」朱大紅情緒激動地說。朱大紅說自己仍希望勞榮枝能得到法律嚴懲。
對於民事賠償部分,勞榮枝仍稱自己願意儘其所有來補償受害者。
自稱過去每一天都像最後一天
22日庭審中,勞榮枝當庭抗議故意殺人罪。勞榮枝稱自己承認犯了綁架罪和搶劫罪,但不認故意殺人罪。另外,勞榮枝講述了更多自己在潛逃20年中的生活細節。
勞榮枝稱,在廈門被捕後,自己的內心得到了救贖。「我毀了別人也毀了我自己。我經常凌晨2、3點都不願睡覺,因為覺得每天都是最後一天。」在最後陳述環節,勞榮枝失聲痛哭。
勞榮枝還說,自己離開法子英後也想做個好人,憑藉學識和能力她原本可以做很多工作。但沒有正式身份讓她無法工作。現在母親已經接近80歲,自己也沒盡過贍養義務。每次自己不知向誰訴說時,就會去教堂做禮拜。或因與法子英在一起墮胎4次有關,2009年,她還被查出罹患宮頸癌。與死神擦肩而過後,她更想融入社會,但卻沒有機會。
代理律師認為勞榮枝心態不正
庭審結束後,受害人代理律師劉靜潔向楚天都市報記者表示,這次庭審與自己的預期差不多。她認為這次法庭公開公正,對勞榮枝尤其寬容。雖然這兩天勞榮枝說話的內容翻來復去沒什麼變化,但審判員打斷她的時候不多。如果勞榮枝真想懺悔、悔罪,就應擺正心態,」不要把別人當傻子」。
劉靜潔說,勞榮枝在庭上多次講到「請原諒我的自私,我怕死」。「你怕死,那死的7個人就不怕死嗎?她說自己被脅迫了,96年到99年她從來沒逃跑。如果怕法子英危害她家人,南昌3條人命後,她報案法子英就是死刑。法子英死了還怎麼為害她家人?她說自己逃亡20年從來沒說過一句假話,但她從來沒告訴身邊人自己的真實身份。」劉靜潔說。
劉靜潔表示,這次之所以公訴人沒有當庭給出量刑建議,而是擇日宣判。是因為勞榮枝並沒有認罪認罰。雖然勞榮枝口頭上說自己認罪認罰,但一遇到具體事情她就不承認了。「勞榮枝說自己沒有殺人,不知道殺了人。辯護人也講勞榮枝不應該賠償,因為木匠不是勞榮枝殺的。但我講的很清楚,公訴人舉證,多次論述和證據證明他們共同犯罪。那你們共同犯罪就要承擔犯罪的後果,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劉靜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