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是由於各種不同致病因素引起脊髓結構和功能的損傷,造成損傷水平一下脊髓功能(運動,感覺,反射等)的障礙。它是一種嚴重的致殘性損傷,往往造成不同程度的截癱或四肢癱,嚴重的影響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和參與社會活動能力。
脊髓結構
1.脊柱的結構:
A頸椎7塊\ 胸椎12塊\腰椎5塊\ 1塊骶骨(由5塊骶椎合成)\1塊尾骨(由4塊尾椎合成);
B從側面看脊柱,可見頸胸腰骶4個生理彎曲,其中,頸曲、腰曲-凸向前,胸曲、骶曲-凸向後。
2.脊髓的解剖:位於椎管內,上端平枕骨大孔處與延髓相連,下端成人平第1腰椎體下緣(新生兒平第3腰椎),佔據椎管的2/3,全長42-45cm。
3.脊髓節:脊髓共分31個節段,包括頸髓8節、胸髓12節、腰髓5節、骶髓5節和1個尾節。
簡述脊髓損傷
1.概述:脊髓損傷是由於各種傷病導致脊髓結構和功能損害,從而引起損傷水平以下運動、感覺和植物神經功能障礙的臨床症候群。
脊髓損傷常致嚴重殘疾,並且延續終身,是致殘率最高的疾病之一,也是康復醫學的主要對象之一。常見病因有車禍、意外暴力損傷、高處跌落等。脊髓損傷患者生存期很長,其平均壽命比健全人僅減少4-5年,康復醫療需求迫切。
2.損傷原因和類型:
A外傷:交通事故;工業事故;運動損傷;高處墜落;暴力砸傷;刀傷槍傷等;
B非外傷性:脊髓炎;腫瘤;血管破裂;脊髓前動脈血栓等。
3.損傷病理:
A.原發性損傷:脊髓休克,脊髓挫傷,脊髓斷裂;
B.繼發性損傷:脊髓水腫,脊髓受壓,椎管內出血。
4.脊髓損傷後功能障礙:
A感覺障礙:截癱平面以下感覺消失或減退,完全性截癱患者鞍區(會陰區)感覺消失;
B運動障礙:脊髓損傷平面以下脊神經所支配肌肉的隨意運動消失或肌力下降。在傷後暫時都表現為弛緩性癱瘓。以後,高位截癱轉變為痙攣性癱瘓。運動障礙可造成關節攣縮,造成下肢或四肢的隨意運動消失或障礙;
C反射障礙:脊髓休克期,中樞反射消失。休克期之後反射亢進和病理反射;
D括約肌功能障礙:尿儲留,尿失禁及反射性排尿,可出現腹瀉、便秘或大便失禁;
E其他功能障礙:呼吸困難、排痰困難,體溫調節障礙、低血壓或相對性緩脈,可有陽痿、月經失調等。
(註:因受傷程度、部位及複合傷情況不同,臨床表現不同。但共同點有)
5.脊髓損傷程度評定:
完全性:脊髓休克結束後骶段感覺、運動功能仍完全消失;
不完全性:骶段保留部分感覺或/和運動功能。
脊髓損傷康複評定
1.與臨床評定的區別:
A康複評定:重在功能,是判斷功能障礙的過程;
B臨床診斷:重在疾病確定;對疾病確定病名的過程。
2.康複評定目的(康複評定決定康復治療):
A確定病人的問題和擬定治療目標;
B確定治療和效果並擬定進一步治療方案;
C比較治療方案的優劣;
D進行預後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