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訴開庭,早想用錢私了現在卻不想出錢了?
9月27日,「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事訴訟二審在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被害人姚金易母親李潔表示,法庭當天並未作出宣判;被告人王禕哲的母親呂某霞沒有出庭。
2016年5月20日,李潔的女兒姚金易被同學王禕哲姦殺。2017年王禕哲因故意殺人罪、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
2019年10月,李潔向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王禕哲和其母親呂某霞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超過175萬元。
庭審當天,被告呂某霞並沒有到場,只是委託律師庭上念了一封道歉信。李潔說:「我沒有仔細聽,也不想接受,因為沒有任何誠意。我要求的道歉是在誠意基礎之上,首先告訴我案件真相,兇手到現在既不認罪和悔罪,沒有這個基礎何來真誠。」
被告的律師並不認可原告提出的賠償訴求,他們想讓第三方新東方教育集團做出賠償。
想當初,可不是這個樣子啊!
兒子姦殺女同學後,被害女生的母親李潔還在去北京的路上時,王煒哲家屬就託學校的老師和校長帶話,問能不能用錢解決。
以後,王禕哲的母親一直通過各種人傳話,想做交易,揚言「只要女生家人不出具諒解書給她兒子減刑,她就不會做出任何賠償」。被拒絕後,他們再也沒有聯繫過受害者家屬。
兒子殺了人,第一時間不是來道歉、懺悔,而是問能不能私了。對方不原諒,不出具諒解書,兒子不能減刑,就不給任何賠償;現在面對即將的民事索賠判決,又想拉上學校一塊賠錢。早想用錢私了,現在卻不想出錢了?這家人還有良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