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新聞爆出「新東方教室姦殺案」的新情況,該案的民事訴訟部分將於10月29日下午3點開庭。
該案件發生在16年的五月份,當時被害人媽媽接到老師電話稱自己女兒和別人開房去了,這時媽媽就覺得事情有蹊蹺,於是乎急忙讓老師找孩子,然後自己快速去了北京。而就在母親還沒趕到的時候就接到消息說她16歲的女兒昨天在教室被姦殺了,當時強姦她女兒的是另一位17歲的男同學(也就是老師說開房的人),被害女孩長得十分好看,或許是這個男孩被她的美貌所吸引,然後和她發生了關係。這個同學因為和這個女孩發生關係後怕她告訴家長而掐死了她。不過當時這17歲男孩聲稱因為自責也選擇了自殺,只是被搶救了下來。
被害的女孩家庭條件很好,但是父母離異,本打算上完高中送被害小女孩出國,但是沒想到發生了這檔子的事情,在16年的時候這17歲男孩向著16歲女孩告白了,而女孩拒絕了她所以導致她一氣之下強姦了這女孩。而殺害女孩後男孩就翻牆逃跑了,而他還發消息給老師說自己和女孩在外面,很安全。老師也是留個個心眼,於是和母親取得了聯繫。在那個時候這個女孩其實已經死了。
而17歲男孩所去的教室是唯一沒有監控的教室,門還是鎖著的。這就讓人非常疑惑,這樣一個辦公的教室又怎麼會讓這男孩進入。而這件事情其實還牽扯到了另外幾個同學。一個是室友,他當天晚上給被害女孩打了兩通電話,讓她去601教室,內容不清楚。一個是同學,當時17歲男孩告知了一名姓劉的同學自己殺害了女孩,而這劉某也表示會刪掉手機上和他們交往的內容,因為她很害怕。最後一個就是一名姓張的同學,她在網絡上到處說女孩和男孩曖昧的事情,讓事情推向高潮。
雖然這幾個人並沒有證據他們殺了人,但是一定在這個事件裡起到了某些作用。在一審的時候被告人男子一家還妄想用錢來解決事情,在一審的時候他還否認自己強姦了女孩,說是她自願的。而顯然從女孩身上的傷痕和鮮血來看,事情並不是那樣。
當時被告人17歲男孩進酒店的時候還吃了外賣,和同學商量,這顯然是有預謀的。而屍檢的結果也證明了這是一樁強姦罪。最後被告人這位17歲的男孩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剝奪了政治權利終身。在一開始的被害女孩的母親是不願意接受這個結果的,但是這個被告人才只有17歲,這已經是最高的刑罰了。要知道一般情況下只要不是被判處死刑,努力勞改就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所以對於這麼一個青春正好的女孩做如此殘忍的事情,還能夠安然度日,作為母親又怎麼能夠願意接受。而且在此之前他們還想要用錢來解決事情,讓被害人母親更加生氣。
這個世界真的「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誰能夠想到這麼小的孩子就已經幹出了這種姦殺的罪行,明明都還是孩子,卻想要偷嘗禁果。有時候想想真是扎心,現在的孩子都這麼成熟了嗎?是因為缺乏教育才導致這樣一個美好的靈魂消失嗎?作為家長和老師其實也都應該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