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於虐待,葬於陰婚,被嫌棄的方洋洋的一生

2020-12-26 海峽都市報

這是一篇在極度氣憤和壓抑下,寫完的文章:

關於一個22歲女孩的真實故事。

生於拐賣;

死於丈夫、婆婆、公公的長期虐待;

死後,又被家裡配陰婚。

方洋洋的一生,都在被交易。

現實的荒誕和殘酷,比影視劇狠多了。

洋洋的家庭很特殊,母親楊蘭患有精神發育遲滯。

年輕的時候楊蘭在火車站走失,是被洋洋的叔叔給「撿」到的。

洋洋的母親楊蘭

或許是由於遺傳了母親疾病,洋洋也有一些智力障礙。

但村裡人都說,「如果不是生在這個家庭,洋洋應該會是一個很不錯的孩子。」

16年,不到20歲的洋洋在媒人的介紹下,嫁給了張莊村26歲的張丙。

從親友提供的照片來看,那時的她穿著大紅色嫁衣,雙腿盤坐著,臉上帶著止不住的笑意。

任誰看都是一個幸福又歡樂的新娘。

誰會想到日後這個女孩要面臨的,是無窮無盡的黑暗。

圖片來源:網絡

禽獸最擅偽裝,兩年後愛酗酒的丈夫張丙開始對她進行虐待。

不僅丈夫,公公張吉林和婆婆劉蘭英也沒少虐待這個兒媳。

而殘忍虐待的原因竟然是:方洋洋不能懷孕。

張家想要一個孩子的願望破滅了,便將所有積聚的憤怒不由分說地發洩在這個年輕的姑娘身上。

與此同時,洋洋的父親也因重病不治去世。

母傻父喪。

方洋洋在張家孤立無援,在方家也無所依靠。

冬天被勒令在屋外罰站,挨冷受凍少則半小時。

每天只給吃兩頓飯或一頓飯,

餓肚子是對她的懲罰。

如果有做得不合心意的,木棍抽打也不在少數,

腿部,肚子是經常被打的地方。

開始,洋洋還會躲閃和反抗。

但後來她害怕了,她說:

「別打我了,我聽話了。」

飢餓、寒冷、毆打和禁閉,是她生活全部的關鍵詞。

張家院落,左側是洋洋居住的房間

19年1月31日,23歲的方洋洋生命消逝的當天。

一反常態,洋洋似乎已經做好了向命運投降的抉擇。

早上,

由於沒有刷鍋、宰魚,洋洋吃了四記悶棍,

被按在地上挨打,並罰站院子裡半小時。

中午,

沒有人來叫她吃飯,

送過去的兩個饅頭,也不知她吃沒吃。

下午,

公公一怒之下剪了她的頭髮,婆婆那也挨了三下打。

到晚上時,

說自己要睡去的洋洋,沒再醒來。

沒想過求救嗎?

想過。

生前她也曾救助過:

洋洋的手機被婆婆奪走了,她只好求助於熟人杜孟春——一個送煤氣的大哥。

偷用丈夫的電話,三次救助,其中一次,還被發現了。

不知道被發現之後迎接她的又是怎樣一頓毒打。

可惜仍沒能如願。

熟人沒把她的求救放在心上,叔叔也言之資金緊缺。

法醫鑑定意見裡這樣寫道:

「在營養不良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死亡。」

營養不良是一方面:

出嫁時170的身高,160斤的洋洋,死亡時最多只有八九十斤。

外衣下瘦骨嶙峋,堪堪只有一把骨頭。

多次虐打導致軟組織挫傷是另一方面:

據洋洋親戚所說,她的頭部、肩膀、腿部、臀部都是大片的淤青。

那是經年累月被棍棒毒打的證明。凍傷的腳趾,指甲蓋早已發黑。

長期虐待的犯罪事實毋庸置疑。

接下來的,就是等待審判結果。

「鑑於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且自願預交賠償金人民幣5萬元,決定從輕處罰。」

一審判決這樣寫道。

丈夫張丙,婆婆劉蘭英、公公張吉林分別獲刑二年、二年二個月、三年。

並且張丙還擁有緩刑三年。

一條人命,判二緩三。

網友們在新聞下憤慨,表達對輕判和犯罪成本過低的質疑:

拿到判決書的方家人也無法接受,以法院不公開庭審的不合理性提起訴訟。

聲稱「一定要為洋洋討回一個公道。」

輿論的呼聲和方家人的申訴終於在11月19日有了迴響:

原判被撤銷,案件發回重審。

也許該慶幸,至少方洋洋所在的方家還可以在她死後做她的喉舌,為她伸冤,為她討回公道。

這個年輕的女孩經歷過惡魔人間,現在也終於不再忍受慘痛。

別怕,沒有人會再打你了。

如果不刻意關注,鮮少有人能發覺,這不過是上周的事情,只是一個轉眼之間。

網際網路的記憶總是那麼短暫,上一秒驚爆的信息,下一秒也會被另一個覆蓋。

網友們的情緒由質疑到憤怒再到平復,來了又走,循環往復。

但那些曾被我們關注過的「主人公」,卻不會因為輿論的退潮而畫上全劇終的句點。

方洋洋的故事沒有在案件得以重審時結束。

距離去世那天已經近兩年了,如果長眠能換來安寧,洋洋也許可以從煎熬中解脫。

但可惜命運的殘酷從來不會平均分配,也不辨善惡好壞。

哪怕死後,她也是被捕食的獵物,是粘板上待割的魚肉。

她再一次被「殺死了」。

提前已被安排好,殯儀館他們直接抱走了洋洋的骨灰盒。

配婚對象的親屬要讓洋洋和他們死去的兒子一起下葬。

「男方死了男孩子,沒有結過婚,這方是個女孩子,也沒有依靠,這樣就算結個陰親。」

據方洋洋表哥道,這是當地的習俗。

此事由洋洋叔叔方天豹一手操辦,收了幾千塊錢,算是喪葬費。

方洋洋的一生都是失去自由被安排的一生。

一份彩禮,讓她誤入狼子之口。

假以不孕之由,讓她付出生命的代價。

如今,終於永久地擺脫了魔爪,還要最後再被安排一次。

配陰婚成了親人口中的留念想。

「為了洋洋死後在地下不孤單,有個伴兒,這也是對死者的一個安慰。」

陰婚。

這個詞,透著上世紀之前,陳腐陋俗的味道。

快2021年了,這種糟粕不可思議地重現在大眾的眼前。

亦或者它從未消失在隱秘的角落。

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爆火的一段高校街舞視頻——

廣西財經學院的的舞蹈表演——《殙》

講述了一段封建背景下

勢利父親賣女配陰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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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表演《殙》

出嫁的日子,新娘梳妝打扮,喜上眉梢,期盼片刻之後見到自己的郎君。

喜慶歡樂的氛圍中,無人注意到新娘背後父親正在和暗自垂淚的母親爭吵。

迎親的隊伍來了,不是幻想中的如意郎君,而是一名鬼新郎。

女孩驚慌後退,母親也試圖拉回她,但一雙最熟悉不過的手,那是來自父親的。

用力把她推向了深淵。

被死死按住磕頭拜堂,完成婚禮儀式。

密集如網的繩索縛住她,再活活勒死,進行入葬。

女兒成了鬼新娘。這時父親走出來,諂媚地接過男方遞來的錢財。

陰森可怖,但也震撼。

視頻下,也有不同的聲音,認為該舞蹈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誠然,一開始被嚇到的我也沒有在第一時間領會到它在當下的意義。

畢竟,新時代的光明大地不早就擺脫了舊時代封建陰影的籠罩了嗎?

但網友們口中身邊人的故事和方洋洋不得安寧的後事讓人醒悟,

這何嘗不是一種「何不食肉糜」的想法?

一縷光照下來的時候,總有照不到的地方。

在那裡,一切還在按部就班地進行。

最難直面的也永遠是人心的幽暗深淵。

可怕的惡俗餘燼復燃,是因為有滋生的土壤。

配陰婚的理由,網友們說得最多就是:

女孩未婚身故和找個伴不孤獨。

圖片來源:網絡

捋一捋背後的邏輯——

為什麼未婚身故的女孩不能入葬?

因為預設適齡女性必須要結婚成家,就如女人一定要生孩子的論調。

社會對女性的傳統設定就是生而為人妻、為人母。

這樣賢妻良母的畫像意味著女性要按部就班地結婚和養育子女,接受和服從被制定的性別角色。

而一旦有人試圖掙脫這套體制的桎梏,就會有鋪天蓋地的聲討試圖重新歸順。

前有「女人就是要傳宗接代」,後有「沒有孩子的女人是不完整的」。

後者好似是站在了女性的角度考量,但扒開假惺惺的面具,背後吃人的本質如出一轍。

哪怕如楊麗萍,也會被冷嘲熱諷「一個女人最大的失敗是沒一個兒女。」

秦嵐霸氣回應「我的子宮用不用關你什麼事」的評論下,也有類似的言論。

儼然把女性當成了不能有自由意志和自主權利的「物品」。

活體子宮,生育工具……

不能擁有自主使用子宮的自由,甚至不生孩子就被判定死罪。

可生育能力是上天賦予女性的禮物,它從來都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

圖片來源:網絡

另一個問題,

為什麼未婚身故的女孩不能葬在自家墳地,只能葬在別家?

因為預設了女兒生來就是要嫁到夫家。

娘家只負責生養,將來易女而嫁收割一波彩禮錢即可。

女性沒有家,那些不被過問意願的新娘們,宛若完成了一項身為女兒的任務。

女性就連死了,都不能做她自己。

至於那些是為了死者不孤獨而配陰婚的說辭,

幾萬,甚至十幾萬超出活人婚禮的彩禮錢已經給出了答案。

所謂陰婚,

不過是用屍骨斂財的遮羞布,掀開一看是還粘血帶肉的獠牙。

生被抽筋割肉,死被敲骨吸髓。

至死也要榨乾她們最後一滴價值。

看到有人說:

「反正兩個都是已故之人,配在一起結個婚合葬又怎麼了?」

但金錢利益的驅動力難以想像,一個陰婚衍生出的問題更加噁心跟可怕。

喪子的家庭會四處搜尋身故女孩的消息。

在醫院的太平間,聽聞有年輕女孩病危,可能就會有十幾個喪子家庭在爭搶,互相出價。

最終,「花落」價高者。

而這個價格會由年齡、相貌、學歷、家庭背景、完整程度、新鮮程度等多種因素決定。

一旦雙方敲定,買家與賣家的關係就會被美化成親家。

豺狼虎豹,其樂融融。

價格之高,甚至可達18萬元。

有需求就有市場,有市場就有利可圖。

巨額利潤催生出了犯罪的土壤——

盜竊屍體,拐賣婦女,甚至於故意殺人。

在一些地方,女兒下葬後親人都要日夜守在墳地幾天。

不是因為悲痛成疾,而是防止屍骨被盜。

這些盜竊犯們猖獗到偽造醫學檔案出售,只為了賣出高價錢。

殺害活人,再配陰婚的行為也絕對不止於存在廣財院的那支舞蹈裡。

利益誘使之下,她們不被當做一個人。

活體亦或是屍骨都被迫「待價而沽」。

尋屍,盜屍,出售形成了一條完整的黑暗產業鏈條。

不在少數的女孩們難逃魔爪。

如此陋俗,如今仍有人看做尋常。

方家人在相關採訪裡對此自然而然的表述;

方村多位村民都聽說過此事,也認可這種傳統。

更折射出這種理念根深蒂固的現狀。

死於虐待,葬於陰婚。

方洋洋的一生是無從選擇、多重悲劇的一生。

但究其根本,是落後的性別觀念在作祟。

作為一個獨立人,她卻不能擁有女性主體地位。

不合格生育工具的罪名將她判處死刑,有賺頭的屍骨又害她被再次交易。

重男輕女,物化女性的觀念不僅沒有消失,甚至在某一些地方被進一步固化。

正如陰婚之類的陋俗不僅沒有徹底消失,反而有冒頭之勢。

2020年了,不屬於這個時代的陰暗還在蔓延。

我們又有什麼理由躲在象牙塔裡裝聾作啞?

重新審視,謹防復甦。

女性生存環境的改善雖非一日可成,但不容忽視。

否則,不是第一個,

方洋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半夜用紙糊的驕子把新娘接走,

冥婚這種詭異的習俗是怎麼操作的?

來源:搜狐網

編輯:遊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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