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粵0117執3574號
本院執行的被執行人駱瀾濤、廣州市從化津暉電子廠欠款一案,申請執行標的金額人民幣2367330元及遲延履行利息、受理費13055.1元及執行費。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切實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申請執行人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五條之規定,現向社會公開懸賞。
被執行人:駱瀾濤,男,漢族,現年53歲
公民身份號碼:12010319671207****
身份證住址:廣州市番禺區洛浦街廣州碧桂園。
被執行人:廣州市從化津暉電子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01741875672Y。
住所地:廣東從化經濟開發區福從路12號
懸賞期限:一年,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
懸賞條件和獎金:
凡向本院提供真實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線索,一旦查明屬實、具備執行條件並實際執行到位,申請執行人同意按收到執行款數額的10%予以獎賞。
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獎金由先舉報的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提供被執行人線索的人員、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獎金情形的,不得領取懸賞獎金。
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但為發放懸賞獎金需要告知申請執行人的除外。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舉報電話:020-83007773、83007826、83007755
聯繫人:陳法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供稿: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