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東跑我弟弟家,和弟媳偷情,被捉姦在床後,我弟弟打他,他打死我弟弟。他竟想免於刑責?」9月12日,聽到律師趙學會的意見後,河南南陽南召縣的王大超氣不打一處來。
南陽鴨河警方查明,王大超45歲的弟弟王超發現妻子趙蓮和劉東偷情後,手持尖刀,來到一樓臥室,與劉東發生爭吵。趙蓮抱住丈夫王超,劉東趁機試圖奪刀。王超捅傷劉東,並將趙蓮當場捅死。劉東趁機從臥室跑到二樓,拿起鐵叉,王超追至二樓,兩人發生打鬥。王超阻止劉東下樓。劉東用鐵叉將王超左手腕部叉傷,王超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身亡。
趙學會據此認為,劉東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採取的制止行為,系正當防衛。
警方、檢方和王大超代理人認為,因存在互毆情節,此事不屬於正當防衛。上遊新聞記者了解到,檢方將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對劉東提起公訴。
南召縣縣委一位主要領導表示,身為南召縣自然資源局城關所所長的劉東偷情屬違紀,將責成相關部門展開調查。
為捉姦 丈夫裝竊聽器並藏身雜物間
劉東近照。圖片來源:當事人供圖
大約4年前,王超和趙蓮這對結婚近20年的夫妻,感情出現危機,鬧起離婚。王超篤定,趙蓮和其他男子有不正當關係。他下定決心,要捉姦在床。
5月22日左右,王超將計劃付諸於行動。證據材料顯示,王超謊稱外出打工,趙蓮送其上車。王超中途下車回家,藏在家中二樓南邊面積約10平方米的雜物間內,只在趙蓮離家後,才下樓活動。此時,他已在一樓臥室梳妝檯後方裝上了竊聽器。
王超暗中監視發現,趙蓮和一男子視頻聊天次數頻繁,有時會長達一個多小時;一開著黑色轎車的男子常上門來接趙蓮。
妻子的異常舉動刺激著王超,心痛和憤怒之下,親哥哥的話他也聽不進去。
5月23日上午8時許,哥哥王大超打電話給王超拉家常時得知,弟弟沒外出打工,就藏在家裡,要抓趙蓮捉姦現行。
害怕弟弟因衝動釀禍端,王大超掛斷電話後,驅車從縣城來到老家,從上午9時一直勸至中午也無濟於事。王超說,他不會和王大超走,否則這幾天的努力就白費了。他一定要拍下照片,然後就能和趙蓮順利離婚。
5月25日下午,王超前往縣城探望住院的二哥。當天晚上,三兄弟在王大超家中碰頭。大哥和二哥輪番勸阻,抓到視頻聊天就可以收手了,好聚好散,要是捉姦在床會引發混亂,後果不能掌控……
聽不進去勸的王超大聲告訴大哥二哥,他寧可站著死,也不願跪著活。要這樣,還不如死了算了。說到激動時,王超拿起菸灰缸朝自己頭部砸去,頓時血流滿面。
兩位哥哥不敢再勸。5月26日,王大超送三弟王超回到了農村老家。
9月11日,王大超告訴上遊新聞記者,想到勸說一事時,他的心情複雜。「我自責,沒能勸住弟弟;弟弟是衝動,可哪個男人能忍下自己的老婆偷情?而且趙蓮的媽媽知道趙蓮偷人,也不勸。」
捅死妻子後 丈夫被第三者鋼叉捅傷後身亡
5月27日,劉東和王超在二樓打鬥時,劉東所用的鋼叉。圖片來源:當事人供圖
第三者是50歲的已婚男子劉東,他是南陽市南召縣自然資源局城關所所長。
劉東稱,2016年,他添加了趙蓮的微信;2018年初,兩人成為情人。2019年,趙蓮母親知道了兩人的關係。5月27日上午,他開車來到王超家門口,接上趙蓮和趙蓮母親,找到一村幹部,幫趙蓮母親協調佔地賠償事宜。當日1時許,他回到趙蓮家中,兩人在一樓臥室發生性關係後臥床休息時,血案發生了。
證據顯示,5月27日下午1時24分,王超致電王大超說:「我聽著像是進屋了。」王大超聽到後一下緊張起來,開車往老家趕。下午1時34分,王超再次來電,王大超勸說:「你別動,有啥事等我回去。」往老家趕回途中,王大超撥打110報警稱,快點去王超家,要打死人了。
南陽鴨河警方查明,王超手持一把尖刀,從二樓來到一樓臥室,與劉東爭吵起來。後趙蓮抱住王超,劉東趁機試圖上前奪刀。後王超捅傷劉東,並將趙蓮捅倒在地,趙蓮因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劉東趁機從臥室內跑出,跑到二樓西北腳處拿起一把三叉鐵叉,王超追至二樓,兩人發生打鬥,王超阻止劉東下樓,並和劉東談判想問其要錢私了此事。後劉東用鐵叉將王超左手腕部叉傷後逃離現場。王超被送往醫院,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身亡。
王大超回憶,下午2時20分,他趕到王超家時發現,王超躺在臥室門口的地上,手腕上有個洞。王超被送上救護車不久後稱,想睡覺。
經鑑定,趙蓮系被他人持單刃銳器刺破頭臂幹及肺臟致失血性休剋死亡;劉東腹部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額部、手部受輕微傷;王超系被他人持刺器刺破動脈致失血性休剋死亡。
8月21日,南陽警方將劉東移送檢方審查起訴:劉東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偷情所長的辯護律師:所長系正當防衛
5月27日,劉東和王超在二樓打鬥時,電動車後視鏡被打落。圖片來源:當事人供圖
血案發生後,河南民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學會接受劉東的委託,向檢方提交了《劉東構成正當防衛的意見書》。
意見書提及,王超在臥室內,用刀砍傷了劉東。在此過程中,趙蓮上前阻攔,王超致趙蓮死亡。劉東見勢跑上二樓,王超持刀追砍。在二樓,王超圍著一輛電動車繼續追砍劉東,電動車後視鏡被砍掉。
在此緊急情況下,劉東為制止王超對其追砍,拿起幹農活用的鐵叉,朝王超持刀的手臂還擊,意圖打掉刀,在此過程中不慎擊中王超的手腕動脈血管。基於此,劉東的行為屬於「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採取的制止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意見書稱,劉東構成正當防衛的事實依據是:依據劉東的供述與辯解,說明在一樓臥室時,嚴重的不法侵害已經發生;在二樓時,不法侵害仍在持續;持鐵叉的目的是打掉刀,防衛意圖明顯;婚外情屬於道德調整的範疇,與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沒有法定的因果關係。
趙學會還提出,該案案情重大,不應由南陽市臥龍區法院審理,該提級審理。
上遊新聞了解到,劉東被抓後向警方供述時多次強調,他受傷後多次向王超求饒,王超不依;他拿鐵叉的原因是因為王超一直抓著刀不放,他是為了自保;他沒有刺王超其他部位,只刺了拿刀的手。
9月11日,南陽市臥龍區檢察院告知趙學會,警方和該院一致認為,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追究劉東刑責準確無誤。此案因有「互毆」事實,不構成正當防衛。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提及,劉東的身份為所長。9月12日,南召縣一位主要縣領導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劉東身為黨員幹部,追求低級趣味,破壞別人家庭,還引發血案,應當受到紀律處分。「按規定,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情節嚴重的,可以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我將責成相關部門展開調查,儘快拿出處理意見。另外,刑事部分我相信司法部門會公平公正處理。」
死者家屬:所長是道德上的兇手
該案受害方代理人是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廣松,他不認同趙學會的觀點。
周廣松介紹,劉東與有夫之婦存在不正當關係,違背基本的社會倫理,違反社會公序良俗。
案發現場的三人之中,兩人都死亡,只有第三者劉東活著。劉東進入臥室後,真實的過程如何,不能完全相信劉東的供述,需要更多的鑑定和現場勘察等細節來確定。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王超和劉東存在互毆的情形。此外,劉東被捉姦在床後為了從現場脫逃,其心理狀態更有壓制王超的情形,進而存在故意傷害的心理狀態。
周廣松認為,劉東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劉東和趙蓮的行為不正當,名不正言不順。劉東是為了從現場脫逃,而王超是為了捉姦在床,控制劉東,所以存在互毆,最終導致劉東受輕傷,而王超死亡。「劉東闖入他人住宅,與戶主人妻子發生性關係,這才是最大的行兇。」
兩位律師也有相同的觀點。周廣松稱,該案造成二人死亡,屬於重大刑事案件,該案應該由南陽市公安局偵查,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王超父母去世多年,大哥王大超亦兄亦父。得知劉東一方向媒體反映,其行為屬正當防衛後,王大超難以接受。「他跑到我弟弟家去,和趙蓮發生性關係,還把我弟弟打死了,他和趙蓮是道德上殺害我弟弟的兇手,還想不坐牢?他想得太美了。我相信檢察院和法院會給我一個公道。」
王大超稱,父母雙亡後,他的侄兒侄女受到巨大打擊,變得沉默寡言。他希望有心理機構援手,讓侄兒侄女心中少點陰影。
(文中除兩位律師外,其餘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上遊深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