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間的事,紛紛攘攘。夫妻之間靠的多是信任和對家庭的責任,很多時候,情感這個東西很難以用簡單的對錯標準來評論。就如同今天這個警情,令人啼笑皆非,又倍感無奈。
2020年12月4日15時許,雲南省臨滄市雲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轄區群眾電話報警,稱頭道水某飯店內有人打架,請速來處理。
接到報警後,雲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立即指令在轄區進行巡邏防控的特警大隊民警趕赴現場進行核查。
在頭道水某飯店,民警找到了當事人李明(化名,男,44歲,雲縣愛華鎮人)和楊喬(化名,男,35歲,雲縣湧寶人),楊喬嘴部有傷,警情真實有效,隨後,特警大隊民警將案件移交雲縣公安局愛華派出所值班民警處理。
在雲縣公安局愛華派出所辦案中心,民警經過多方調查取證,終於獲悉了案情的全部經過。
原來,這一切的一切,還得從楊喬開始說起,楊喬在高速公路上打工,系工地上一帶班小領導。據說其與同在工地打工的李明妻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聽到風言風語的李明異常惱火,就將此事吵到了項目部,項目部領導考慮到工地施工等等安全因素,最終將李明的妻子辭退回家。原以為,這事就此結束,誰料,在後來的日子裡,李明又有了新發現,其發現楊喬多次在深夜悄悄與妻子電話聯繫,甚至自己不在家時,楊喬還到家中找過自己的妻子。
是可忍,孰不可忍。李明異常的惱怒,多次逼問妻子,但是「捉賊拿贓,捉姦拿雙」,最終都因為沒有證據,最後不了了之。
為了「保衛家庭」,在多次捉姦不成後,李明決定「單刀直入」,找楊喬做一個了斷。
2020年12月4日15時許,李明在雲縣頭道水某飯店內找到了楊喬,就妻子和其之間的事與楊喬發生了爭論。楊喬自然是一萬個理由不承認,爭執吵鬧中,李明對楊喬進行了毆打,導致楊喬嘴部受傷。
在雲縣公安局愛華派出所辦案中心,民警對雙方的行為進行了嚴厲地批評,讓彼此明白了自己存在的過錯。最終,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加之楊喬所受的傷勢輕微,兩人最後決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向民警申請調解處理。
冤家宜解不宜結,最終,在民警的調解下,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楊喬諒解李明毆打自己的行為,不要求追究其法律責任,李明則一次性賠償楊喬1000元人民幣,從此江湖路遠,再不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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