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看到武漢消費者黃女士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上留言,稱在超市購物碼掃描結算中,超市方面「四捨五入」向她收取了2分錢。武漢市江岸區市場監管局對此問題進行了調查,超市工作人員向黃女士致歉,稱是總行的系統設置問題,出納系統將進行調整。#社會熱點#
事實上我相信和城市每天都在上演,甚至上個月,當我在上班的路上給汽車加油時,加油站的員工仍在多收費,更別說黃女士了,員工多收了我20美分,但辯稱加油站收取我5毛沒有零錢,當我去理論時,加油站的負責人說:「你就是報警,你看警察管不管,現在國家都不印發零錢了呢 ,誰讓你微信裡沒零錢的!」
天哪,負責人真是瘋了!但是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我真的把這個無恥的人沒什麼當成一個好辦法。
幾年前,當微信支付寶不太流行的時候,我在超市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我去超市購買商品時,在超市退房時,總價是78.8元,我把他交給了結帳的女士,但對方要我21元和一個大的泡泡糖,當時,我問她為什麼選擇泡泡糖而不是給我錢?東西是易貨買的嗎?對方說:超市就是這樣的規定,如果你不想要泡泡糖,你可以選擇再次去超市,選擇東西取整整數,這樣便於結算!
這時,負責結帳的女士不同意,這讓我徹底生氣了,我說:「好,本來呢,我是打算看看你到底能作妖到什麼地步,假設你收了這顆泡泡糖,我就當沒事兒發生,但是你們這超市做出這樣的霸王條款,我就堅決維權!把你們經理給我找來。我看看你們能給我說出什麼花樣來?」
經理來後,了解情況後對我說:對不起,也許我們的管理不到位,我讓她向你道歉。只要20美分,我自己付錢,我給你一瓶最貴的飲料,你覺得可以嗎??
是 啊?我覺得我是個惡霸!把我當成乞丐。我也是根本不習慣這個管理器,我直接報警,告訴經理,沒人能指望20美分就能致富,我要談談這個原因,你不向我要20美分,但你選擇找我泡泡糖哪條法律允許你這樣做?你告訴我的!
由於分局離超市不遠,民警同志到達現場不到十分鐘,在聽了我對事件原因和後果的敘述後,他批評了經理,命令他立即去銀行把零錢還了,如果我仍然不同意或不同意滿意警察的結果,我可以向我們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事實上當時我問過我的律師朋友,老實說,當時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四捨五入」的行為是不正確的。我也聽了我律師朋友的話,沒有選擇去法院起訴。現在
商戶集合「四捨五入」的違法侵權屬性非常明顯。《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將「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列為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典型行為,並給予「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的處罰。收取「五入」屬於「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商人們常說「四捨五入」的計算方法有取整,而且總體上是公平的。事實上事實並非如此——尚家舍有四個「1、2、3、4」的奇數,而5個「5、6、7、8、9」的碎片更容易進入而不是放棄。在長期的大規模結算過程中,企業的收入將大於遺漏項目的收入,這將增加額外的收入,同時消費者將遭受損失,其財產權益也將受到侵犯。
在傳統的現金結算模式下,有些企業確實存在貨幣不足等問題,為了方便結算,提高結算效率,商家在明確告知並徵得消費者同意的前提下,採用「四捨五入結算法」也無可厚非。在數字支付模式下,不存在貨幣不足、兌換不方便等問題,商家繼續跟風「四捨五入結算法」是不合理的。
相關企業經常把責任推給結算系統,說系統設置了默認值「四捨五入」。這種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系統是由人建立的,設置系統攜帶「零頭」結算不是技術問題。如果商家以門店聲明和通知的形式單方面推送「四捨五入結算法」,則構成霸王條款,屬於強制交易。
商家可以為消費者賺取利潤,少收費,但不能多收費,也就是說,企業可以收錢「四舍」,但不能「五入」。企業要認清「四捨五入結算法」違法的性質,增強自律意識,他們應該以「抹零結算」為標準,「抹零結算」作為替代。
消費者也要多注意結算,多算帳,以免弄混、多收費,消費者在發現商家「五入」結算行為後,不妨更加嚴肅,與商家協商或向維權單位投訴,從而對商家形成逆向監管壓力。
市場監管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要加強對商家違規結算行為的監管,關注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並提供線索,通過執法檢查、約談、行政指導等方式,規範商家的結算行為,消費警示、公益訴訟等,為消費者提供公平合理的消費環境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