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馬行動管制令逐漸放鬆化,各大學校群裡討論機票回國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小編深知大家思念家鄉的心情,並且感同身受。
但同時看到各種交流群裡呼之欲出有償帶物的消息,使小編想起了曾經看到的一些關於帶物的不良新聞,不禁有些顫慄。
最近群裡「有人回國嗎,有償帶物」這種發言越發頻繁,其實在疫情之前也經常會在各種交流信息的地方看到類似的問題。
之前小編也從來沒細想過這個問題,甚至還覺得是個順手賺個不錯外快的好機會。
但是在看過關於多名中國女生由於幫人帶物在機場被捕,其行李箱搜出毒品被判死刑,上訴也無門的新聞後,小編細思極恐。
從國內到吉隆坡的往返航班中,飛行裡程幾千餘公裡,大約需要4個小時。數年來,多名中國女性的命運在這條航線上改變。她們在馬來西亞落地,隨即被搜出攜帶有毒品。
從國內到吉隆坡的往返航線,飛行裡程兩三千公裡,大約需要4個小時。數年來,多名中國女性的命運在這條航線上改變。她們在馬來西亞落地,隨即被搜出攜帶有毒品。
2014年10月13日,20歲的一名小姑娘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被捕,在她的行李箱裡搜出了超過兩公斤的冰毒。
她家境一般,網上認識的一個朋友說自己是做服裝生意的,急需人手帶樣品去馬來西亞,並承諾除了負擔機票、食宿,還能再支付一兩千元的酬勞。想到免費出國還能掙錢,她就答應了。
第一次出行是在2014年三月,家人提醒她要檢查一下託帶的東西,所以平安無事的回來了。第二次同樣沒事,直到第三次前往馬來西亞,一句「到香港了」之後,她失聯了。
過了兩個星期,家人接到了來在馬來西亞的通知,她因攜帶毒品入境被起訴,在她攜帶的服裝樣品行李箱裡,夾帶了兩公斤多冰毒。
無獨有偶
四川女孩趙某也在其中,2015年8月17日凌晨,她在馬來西亞海關被捕,她們倆有著近乎一樣的經歷。
趙某創業的事情準備就緒,打算給自己放個假。朋友說如果趙某去馬來西亞度假,順便幫她的朋友帶點衣物的話,這位朋友可以報銷機票。
趙某應允下來,但警惕性不差,她曾聽說過有人被矇騙往馬來西亞運毒的事情。但朋友向她再三保證,託運的東西只是衣服,並且親眼看著他們裝箱,確保除了衣服沒有其他東西。
但她不知道,自己拖帶的箱子還有一個夾層。
8月17日凌晨,她下飛機即被海關截獲,在行李箱的夾層中,發現了3.3公斤冰毒。
這讓小編更加思緒如麻了,這可是通過朋友帶的衣服,似乎警惕也是有些使不上力了。
據相關媒體統計,截止2016年初,已經有24名中國的女孩在大馬被控販毒。其中只有2人無罪釋放,其餘不是被被判死刑就是被關押在監獄裡。
她們一部分是家境不錯,尚未踏出校門的學生,一部分是背井離鄉、獨自在外打工的年輕女孩,其中有的人甚至有海外留學經歷……
雖然背景不同,但神奇的是,這些女孩被抓的經歷非常相似。
2009年,日本一名39歲女護士,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因被查到攜帶3.5公斤冰毒被抓。
該日本女護士表示,這是幫一位友人攜帶的行李,裡面裝了什麼自己並不知情。但這一說法並未被馬來西亞法官採信,仍被判處死刑。
這樣的事說起來,確實比竇娥還冤,但是你面對的是毒品,俗話說小心駛得萬年船,當然越謹慎越好了。
有些心大的小夥伴就說了,那大學生尤其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小夥伴們防備心和判斷能力總會強些吧。但不幸的是,她們也沒能逃出魔爪。
2016年,天涯網上就有一個小姑娘因為在網上學英語,認識了一個非洲黑人,兩個人熱戀還同居了。後來這個黑人男朋友就說要帶她去馬來西亞玩,結果一去便沒有回來。
原來是馬來西亞海關從黑人男朋友給她的包裡查到了毒品。她當場被扣,不久便被判絞刑。
而這個女學生學習成績還很不錯,這就打破秉著「無知論」掉以輕心的小夥伴們的定式思維了,這更讓在大馬留學的小編心頭一緊。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些毒品有的在行李夾層,有的藏在紅酒中,有的藏在藝術品裡面,還有的藏在電線管裡。
如果不是仔細觀察或者損壞物品,根本不會想到有毒品。而事發後果非常嚴重。根據馬來西亞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條B要求,凡是攜帶毒品超過一定劑量者,一旦被控罪成,都將面對死刑。
在馬來西亞,一旦查出毒品被扣押,那經歷訴訟的過程也是非常漫長,且花費不菲。可能還沒等到案子宣判,家庭就已經負擔不起了。
給各位小哥哥小姐姐們提個醒,遇到出入境(出入境、出入境,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被」要求幫忙捎東西時要謹慎,可別一不小心淪為別人的運毒工具。
所以小編在此也希望廣大同學和同胞們,能不帶物就不帶物,除非是關係十分親密,這也需要自己謹慎把關。有償帶物可能不是甜頭,而是陷阱,因小失大,十分不划算。我們留學生已經夠慘了,希望某些不法分子千萬不要再打我們主意了。
五個一政策略有放寬,不少同學已經有了回家的計劃,但大家回國途中也要做好防護措施,祝回國的小夥伴一路平安,也希望留守在馬來西亞的小夥伴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