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宇
    虛假訴訟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危害極大。當前,虛假訴訟案件數量逐年增加,類型日趨廣泛,在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破產、第三人撤銷之訴和執行異議之訴中反映尤為明顯,成為誠信社會建設中的一大「毒瘤」,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反映強烈。據統計,2019年人民法院審結虛假訴訟犯罪案件826件,是2014年的118倍;被認定為虛假訴訟的民事案件2779件,是2014年的17.7倍。
    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和東北三省法院針對懲治虛假訴訟積極作為,形成了一系列經驗做法。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加大對虛假訴訟的懲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高度重視防範懲治虛假訴訟,先後制定或者聯合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地產調控政策下人民法院嚴格審查各類虛假訴訟的緊急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釋,不斷加強審查甄別力度,推行誠信訴訟制度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副庭長郃中林介紹:「第二巡迴法庭自2015年1月建庭以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防範和懲治虛假訴訟的要求和部署,將『恪守誠信訴訟』作為四大庭訓之一,強化防範懲治意識,積極依職權調查核實,依法嚴厲打擊虛假訴訟等不誠信訴訟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建庭初期,即在審理上海歐寶與遼寧特萊維借款糾紛案中,經過縝密審查,發現證據疑點,查明當事雙方惡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當庭認定雙方當事人構成虛假訴訟,在駁回上訴請求的同時,對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萬元。該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第一起虛假民事訴訟案,後被確定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2015年12月29日,在審查新民市人民政府申請再審一案中查明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材料,決定對該評估機構依法罰款1萬元,對其法定代表人及2名直接責任人員各罰款2000元。2020年6月18日,在審查夏某在與劉某某、某建材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作出2020年最高法第1號司法處罰決定,對夏某故意逾期提交證據,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予以罰款5萬元並在送達當日即執行完畢。這些案例生動體現了第二巡迴法庭一以貫之倡導當事人誠信訴訟,維護訴訟案件程序正義的態度,堅決讓不守誠信、不遵規則的當事人自食其果。
    此外,近年來第二巡迴法庭轄區地方各級法院也積極作為,依法懲治虛假訴訟。
    遼寧省高級人民院與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共同出臺了《關於防範和查處虛假訴訟的若干意見》,梳理了十一項虛假訴訟表徵作為審查識別重點,明確了各單位的職責分工和有關程序銜接機制,探索建立虛假訴訟失信人名單制度。2016年至2020年遼寧省法院共審結虛假訴訟刑事案件109件。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積極開展打擊虛假訴訟和「套路貸」專項行動,嚴格落實立案階段風險告知義務,對民間借貸、離婚析產、以物抵債、勞動爭議、公司分立(合併)、企業破產等重點案件進行關聯案件檢索,查詢原、被告其他涉訴、涉執行情況,並隨卷移送業務庭,對需要著重審查的重點案件以及在案件審理中如何防範和甄別虛假訴訟作出具體規定,從立、審、執各環節強化審查。2016年至2020年吉林省法院共審結虛假訴訟刑事案件51件。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把治理打擊虛假訴訟、加強誠信社會建設作為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與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制發《關於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的若干意見》,下發《關於加強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工作的通知》,從切實提升甄別虛假訴訟的司法能力、加強案件線索深挖、加強協作配合、加大制裁力度以及警示教育公民依法訴訟等方面提出工作部署和具體要求,嚴把立案審查關口,強化重點領域案件甄別,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套路貸」等虛假訴訟犯罪專項打擊。2016年至2020年,黑龍江省法院共審結虛假訴訟刑事案件81件,判處有罪被告人105人,發現並移送虛假訴訟案件線索39起。
    郃中林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將把防範打擊虛假訴訟作為服務和保障東北地區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重要工作,與巡迴區地方各級法院一道,通過完善防範機制,提升甄別能力;嚴格依法辦理,懲治救濟並重;加強部門協作,形成打擊合力;廣泛宣傳教育,引導誠信訴訟等措施,構建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助力社會誠信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