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祖
1、故去來兮湯顯祖
湯顯祖人生真正的分水嶺,發生在萬曆二十六年(1598)那個春天。
48歲的湯顯祖,在這一年向吏部告歸,徹底結束了青年時代寄託過遠大理想的官場生涯,走向了另一種截然相反的戲夢人生。
這種訣別極其徹底,自此後,他的人生理想、生命狀態有了另一番景色。
湯顯祖時在春暖花開的季節回來老家撫州臨川的。
回家的感覺並不美好。新的選擇擺在他面前,眼前的景象是臨川文昌裡被火燒掉的老宅廢墟,田園荒蕪;兒時寒窗苦讀的鄉友,也不知何時離世……最終,找到了一個叫高應芳的金溪友人,買下了他的廢宅,重新改起了一所房子。
夏天。廢舊老屋修繕一新,湯顯祖將中心讀書的房舍,取名為:玉茗堂。
繪畫作品中的杜麗娘
牡丹一出,西廂失色。
數月之後,以《還魂記》為藍本改編創作的戲曲《牡丹亭》就驚豔問世。
據南昌史料記載,當日閣上燈火輝煌,鼓樂喧天。原相國張位在巡撫王佐的陪同下,率領南昌大小官員觀看《牡丹亭》的演出。
湯顯祖、劉應秋、吳應賓、曹學佺、等一班彥社的詩友也一同觀看。其最終成為中國古代愛情戲中繼《西廂記》以來影響最大、藝術成就最高的一部傑作。
自此之後,湯顯祖似乎找到了那個真正的「自我」,這個以「耕讀傳家」,曾經的祖輩殷勤希望「北垣回武曲,東井映文昌」的願景,沒想到湯顯祖以這種方式抵達。
兩年後,湯顯祖又寫出了《南柯記》,第二年,《邯鄲記》問世。這些作品與早期的《紫釵記》合稱為「臨川四夢」。湯顯祖的晚年,完全沉浸於「玉茗堂」,甚至最遠的地方也只是在南昌、路上,他全部的餘力都釋放在中國古代「至情至愛」的愛情故事裡。
文昌裡湯顯祖家族墓園所在地
靈芝山區域拆遷後初步清理後的全景照
湯顯祖家族墓示意圖
2、湯顯祖及家族墓沉浮
湯顯祖離世之後幾十年開始,其家族墓園屢歷沉浮。
公元1645年,臨川人揭重熙與曾亨應、東鄉艾南英招募鄉勇抗清,湯顯祖在城內的新居被毀,位於文昌裡靈芝山的湯家墓冢因清軍在此駐防被夷平。
光緒二十九年(1903),臨川任代理知縣江召棠對湯顯祖的敬仰,見湯顯祖墓土丘數堆,為其立了新碑,並撰寫碑文。
1942 年6 月3 日日軍佔領了臨川,在靈芝山挖戰壕,剷平了許多墓,湯顯祖家族墓躲過一劫。
1957 年,國家文化部要在江西舉辦紀念湯顯祖逝世340 周年的活動,決定重新修湯顯祖墓,不僅將江召棠留下的墓碑洗刷一新,而且還將湯的墓地也擴大,四周栽有松樹,建有圍牆,並在墓地建造了六角型的牡丹亭。
1957 年11 月12 日省、市文藝界在南昌舉行了隆重的紀念湯顯祖逝世340 周年大會。撫州專、市因湯墓的修葺工程尚未完成,紀念大會推遲到11 月15 日上午10 時在撫州市採茶劇院舉行。參加紀念大會的有全專區各市縣文藝界代表600 多人。
會前,中共撫州地委第二書記李子良、地委宣傳部長谷虹、副部長靳汾、湯顯祖的後裔和與會代表前往文昌橋東靈芝山晉謁了修葺一新的湯顯祖墓。
1966 年夏,文革「破四舊」的劫難中,11 年前修葺一新湯顯祖墓被毀,墓碑被砸爛,六角型的牡丹亭被搗毀。同時毀滅的還有康熙五十二年與光緒三十二年重修的兩部《文昌湯氏宗譜》 。
1968年經撫州市革委會抓促部的批准,在文昌橋東湯顯祖墓的墓基上建冰廠。
1982 年10 月,江西撫州市召開紀念湯顯祖逝世366 周年大會。湯顯祖墓由撫州市第二建築公司經理傅林輝仿宜黃縣明代譚綸墓設計,並遷址人民公園,成了文人憑弔、學者瞻仰的名勝之地,而湯墓原址被列為江西省文物保護單位。
1903年江召棠所立湯墓碑
1982年遷墓後湯顯祖墓
3、解讀湯顯祖家族墓園及考古成果
2017年5月開始,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與撫州市文博部門共同對撫州市臨川區文昌裡湯顯祖家族墓園遺址進行了考古勘探工作。
經過3個多月的辛勤努力和科學發掘,埋藏在地下整整400年的湯氏家族墓園終於露出了真容,考古工作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果。
湯顯祖家族墓園考古,源於2016年11月撫州市對文昌裡歷史文化街區的改造和修復工程。2017年5月至今,考古工作者在文昌裡靈芝園內共發現明清時期墓葬42座,出土了墓志銘6方,從墓志銘及蓋棺石銘文分析,靈芝園即為湯顯祖家族墓園。
湯顯祖家族墓全景圖
「義仍湯公之墓」殘缺墓碑
「湯臨川玉茗先生墓」壓棺石
江西省考古研究院院長徐長青:
一、湯氏家族墓園內,地層疊壓清晰,墓葬時代明確。
發掘區域內地層堆積疊壓,大體可分為三層,最上層為現代地表層,第2層為清代地層,第3層為為明代地層。明代地層由西高東底,順著靈芝山山形傾斜。從揭露的42座墓葬所處的地層關係,明代墓葬40座開口於2層下,清代墓葬2座開口於1層下,時代與地層關係相吻合,墓葬時代明確。
二、靈芝園整齊規範,園內湯氏家族墓園布局基本清晰,墓葬排列有序。
靈芝園有方形紅砂巖圍砌的園牆,還有後人專門祭祀的祠堂等地面建築。考古發掘顯示,北側有一道約14米長的紅砂巖牆基,東側有兩排由石柱礎構成的長方形建築遺存,均為清代遺蹟。據光緒二十三年版《文昌湯氏宗譜》收錄清康熙二十九年《祖基復原記》記載,明末清初因戰亂的原因湯家失去了對靈芝園的控制權,直至康熙己巳(1689年)才收回,隨後還對靈芝園進行了復原。上述發現證實,湯氏後人在靈芝園收回以後對其進行了修葺,包括修建祠堂及加建紅砂巖圍牆。隨著家族後代成員的不斷入葬,所葬之地不斷向東延伸,一些墓葬也超出了紅砂巖範圍。因此不但可以窺見湯氏家族墓園基本清晰的布局,還看到了湯氏家族墓園不斷擴張、世代享有祭祀的歷程。
三、湯氏家族眾多成員身份首次被考古證實。
在所揭露的明代墓葬中,總計發現墓志銘六方。通過對墓志銘的釋讀,可以確定湯顯祖家族成員的身份:
五號墓身份為湯顯祖高祖母艾氏;六號墓為湯顯祖高祖湯峻明(湯氏後人稱子高公); 十號墓為湯顯祖祖父湯懋昭(號酉塘,湯氏後人稱喬一公);十四號墓為湯顯祖祖母魏夫人;十八號墓為湯顯祖第一任夫人吳夫人;十一和十二號雙室合葬墓為湯顯祖大弟湯儒祖(少海公)與其夫人潘氏。
所出六方墓志銘行文、體例基本一致,主要包含人物生平、族譜關係、重要的家族活動以及人物評價等內容,具有巨大的歷史考古價值,其一,確認了墓主人的身份、名字、準確的生卒紀年及所屬家族分支的脈絡,是我們了解他們的生平和在家族譜系中所處位置的重要依據;其二,根據酉塘公與祖母魏夫人墓志銘所書,尚質、尚賢二子均出自魏氏,糾正了《文昌湯氏宗譜》所記載的此二子分別為李氏與魏氏所生的謬誤,彌補了傳世文獻記載不足;其三,銘文中所記生活中的許多細節,是分析當時墓葬制度、社會文化生活的重要資料;其四,銘文中所蘊含的書法、美術、文學、文字內容,特別是湯顯祖親自撰文的墓志銘,是湯學研究的珍貴資料。
四、湯顯祖墓葬具體位置的基本得到確認。
根據歷史文獻、墓園內歷代祭祀和損毀以及考古發掘資料綜合分析,基本可確認四號墓即為湯顯祖墓。理由如下:
1、據文獻記載,湯顯祖家族墓園自湯顯祖父親銘四公/承塘公(生於嘉靖戊子年1528 年,卒於萬曆乙卯年1615年)捐貲買靈芝園葬伯清、子高諸公以來,靈芝園就成為湯顯祖家族主要成員的埋葬地。同治九年版《臨川縣誌》載:「進士湯顯祖墓在港東廂靈芝山」及光緒二十三年版《文昌湯氏宗譜》:「······又娶付氏,子開遠、開先,公妣俱葬靈芝園」,明確記載了湯顯祖本人葬於此。
2、據文獻記載,湯顯祖墓自1616年下葬至1966年在文革時期被紅衛兵徹底搗毀,時長跨越350年,期間歷經多次毀建,從第一次明末清初(1645年)毀於戰火到康熙庚午年(1690年)復建,第二次太平天國(1858年)毀於戰火到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復建,時間間隔僅為45年,而第三次修繕(1957年)更是在第二次重修的基礎上進行的,因此湯顯祖墓葬在歷次毀建的過程中,其具體位置準確可靠。
3、從考古發掘結果看,到目前為止共揭露墓葬42座,其中明代墓葬40座。從墓園所葬湯氏家族成員排列規律看,3號、4號、18號與11-12號同屬一個輩分,因18號墓與11-12號墓已出墓志銘,墓主人身份分別是湯顯祖第一夫人吳氏墓和湯顯祖弟弟湯儒祖(少海公)與其夫人潘氏的雙室合葬墓,而3號和4號墓又為一夫二妻的埋葬形式,要符合娶妻兩人以上的條件,唯有湯顯祖與其弟湯鳳祖兩人。在墓園考古過程中,在4號墓所在位置發現刻有「湯臨川玉茗先生墓」、「玉茗公墓」的壓棺石和「…義仍湯公之墓」的殘墓碑,均是反映與湯顯祖身份有關的信息,因此4號墓為湯顯祖墓葬的可能性遠超湯鳳祖。此外,發現的40座明代墓葬中,除自然垮塌和因盜掘局部損毀的墓葬外,唯有4號墓遭到人為全面的破壞,這與湯顯祖墓在1966年遭到紅衛兵毀滅性破壞的事實完全符合。
綜上分析,靈芝園內的4號墓為湯顯祖與第三夫人付氏的雙室合葬墓,3號墓為湯顯祖第二夫人趙氏墓葬,既符合歷史事實,也與考古發掘所揭露的遺存相吻合。
撫州湯顯祖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吳鳳雛:
這次對撫州湯顯祖家族墓園的考古仍在進行中。到目前,已發現了42 墓、6銘、3石。撫州湯顯祖家族墓園的發現,不僅在考古學、史學(明史、戲曲史、地方史)方面有其重要意義,就湯學研究而言, 更有其獨特的重要意義。僅就迄今發現的資料進行初考,即可認為:
1、為深入研究湯公生平、思想及其情感世界提供了極為寶貴的新資料。6方墓志銘中,有2銘為湯顯祖撰文一一系新出土的湯公佚文。有2銘為湯公書丹。對他與徐良傅師、與祖母、與髮妻、與友人堯崙的關係,不僅有生動細節描寫,而且均為湯公親述,極為寶貴,真實可信。
2、對考察文昌湯氏家族,及其支系繁衍情況提供了堅實可靠的新資料。如酉塘公銘、魏夫人銘,對其生卒年時、其支下2子7孫19曾10玄孫的情況記載非常詳細;又如子高銘,對「湯氏義門」——文昌湯氏獲朝廷旌表其門的情況有準確記載(弘治甲子1504年,歲大欠、捐米谷、活萬餘人,州縣上報朝廷旌表立了牌坊,譽滿鄉梓)。
3、對糾正現有某些成說,具有顛復性意義。且舉2例:一如家庭方面一一其原配吳夫人卒年非1583年而是1585年;非活30歲而是32歲;非死於湯顯祖中進士前,而是中進士後兩年,且去過南京,有過訣別。細節感人。 再如作品考析方面一一《清明悼亡》五首,作於何年?徐朔方先生考為萬曆三十一年即1603年,應為萬曆三十三年即1605年,等等。
4、對明史、地方史等考研提供了新依據。如文昌湯氏的遷徙與明代特別是元末明初社會變遷的關係;文昌裡在明代的繁榮情況;東井是何井?等等,都提供了新的考辨依據。有待學界持續關注和考研。
總之,湯公家族墓園的新發現,為湯學研究提供了新資料,發現了新依據,提出了新課題,拓展了新方向,結合其詩文、宗譜、及已有研究成果(年譜大傳)等比勘考析,對糾正現有某些成說,有顛復性(勘正性)意義,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和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