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母親舉報殺子兇犯「紙面服刑」15年,要找當初是誰『放』的他

2020-12-18 河北青年報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故意殺人犯巴圖孟和一審被判15年後,竟然自看守所被保外就醫,「紙面服刑」15年,繼而當選村主任、旗人大代表。

華商報報導當日,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牽頭組成聯合工作組,已抵達呼倫貝爾市開展工作。

「我已經連著3天去旗公安局配合做筆錄,我就等著能有這一天,必須得徹查。」9月5日、6日,遇害者白永春74歲的母親韓傑告訴華商報記者,她在有生之年,一定要知道小兒子被殺的真正原因,誰當年為巴圖孟和辦理的保外就醫,導致他逃脫法律的懲處。

>>>紙面服刑15年

殺人獲刑 保外就醫從看守所回到村裡

兩刀被刺破心臟的19歲遇害者白永春

華商報此前報導,1992年5月12日20時許,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未滿18周歲的巴圖孟和3刀捅刺白永春,導致白永春因心臟破裂大出血身亡。

1993年6月,原呼倫貝爾盟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決巴圖孟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在法定期限內,巴圖孟和未上訴,公訴機關也未抗訴,判決生效後巴圖孟和並沒有被投送監獄,1993年9月,其以「全身水腫、尿血」為由辦理了保外就醫,直接從看守所回到了村裡,如同正常人一樣生活。

2007年5月13日,案發之後15年整,巴圖孟和拿到「刑滿釋放證明」。就這樣,一天牢也沒坐的巴圖孟和,完成了紙面上「服刑」15年的刑期。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巴圖孟和在陳巴爾虎旗烏珠爾蘇木薩如拉塔拉嘎查任會計;2009年10月至2017年5月,連續當選嘎查達(即村主任);2012年當選為陳巴爾虎旗人大代表。

>>>工作組進駐

工作專班重新全面核查調查該案,堅決一查到底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官微通報稱將嚴肅追究「紙面服刑」15年相關責任

2020年9月4日,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牽頭,聯合紀委監委、法院、檢察、公安、司法、監獄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已抵達呼倫貝爾市開展工作。調查結束後,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情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回應社會關切。

呼倫貝爾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王君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巴圖孟和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卻未收監服刑的案件性質惡劣,雖然我市司法機關及時糾正該案,但這絕不是終點,市委對此高度重視,作出專門部署,成立工作專班,重新全面核查調查該案,目前各工作組正在緊張地工作推進中,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力度,堅決一查到底,堅決查清有關的問題,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違法辦案人員的責任,將視後續工作情況,及時回應社會的關切。」

「這個消息我早上剛剛看到,我等了快30年了,我就等著能有這一天,必須得徹查。」9月6日上午,白永春的母親韓傑向華商報記者證實,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牽頭組織調查,「但目前還沒有向我反饋結果,我也在等調查進展。」

>>>配合做筆錄

殺人犯當選村主任 有權參選嗎?有資格當嗎?

74歲母親韓傑表示她想知道兒子的因何被殺,當年誰為殺人犯辦理了保釋證明

韓傑告訴華商報記者,媒體披露案情後,她已經接連3天到陳巴爾虎旗公安局配合調查。「9月3號、4號我去做了筆錄,昨天(5號)下午我也去做了筆錄,就是這個案子案發前後整個過程,當初怎麼發生的,我說他故意殺人有這個事吧,我孩子是被叫到他家被他殺害的。」

韓傑介紹,巴圖孟和直接從看守所「保外就醫」,而她作為被害人的家屬舉報了27年。

「他當時說他『尿血』』,那是假的,那是下招呢,我現在向媒體反映,就是為了找他的診斷書,他根本沒有疾病,一個有重病的人出來能當隊長(村主任)嗎?他的身體沒有問題。」韓傑表示,巴圖孟和出來後放牧等重活也幹,「我問他們要這個診斷證明,紀檢說沒有了,這裡面能沒有問題嗎?保外就醫,他們公安局有出這個手續的權力嗎?這應該是監獄方面出吧,什麼保外就醫,他能算保外就醫嗎?」

對此,巴圖孟和的家屬日前回應媒體稱,當時巴圖孟和因為患有腎炎,辦理了保外就醫。「他當時被抓後尿血了,身上有浮腫」。

薩如拉塔拉嘎查村主任證實,巴圖孟和「刑滿」後曾當選村主任、人大代表,村裡人知道巴圖孟和曾經涉案的事情,「當時村民通過投票選舉他為嘎查達」。

韓傑明確告訴華商報記者:「我找過紀檢委,說他當隊長(村主任)是選出來的,他有權參選嗎?就算選了他,他有資格當嗎?他是故意殺人犯,他參選的權利和被選的權利都沒有的。」

>>>誰開釋放證

四處奔波申訴 曾被告知有權放有權開

「我現在要找的是,當初是誰『放』的他,我反映後,旗公安局經過一年多的調查核實,往上面報了,上面才下來說讓他重新服刑15年,這當中漏洞才暴露出來。他『放』出來在外面生活,如同社會上的正常人,他2007年還拿著判決書,跟著他媽媽去旗看守所要釋放證,他這15年在外面就沒服刑,是看守所給他開的釋放證,這個釋放證是不對的,是假的,他在外面走呢(沒服刑),開這個釋放證行嗎?公安局看守所沒有權力給他開釋放證,當時我去找紀檢委,給我說有權放,有權開。」

韓傑說:「我要求他們拿出來他保釋的證據,他們就是不給我整理,我等一會兒還準備去問他們要。」

27年來,韓傑向當地公檢法、紀檢、信訪等多個部門遞交過舉報材料,但沒有得到重視。

「如果是旗裡,我就步行走過去反映,要是上海拉爾,就坐車去,27年來幾乎都是我一個人去的,甚至還進京反映。」 提起申訴的艱辛,韓傑一言難盡地表示:「我是案發後就一直找,他們不給解決,來壓我不是嗎,他們都知道我哪一年沒去找啊,哪一個月沒找啊,我給他們交材料,他們不要,我說我是農民,他們壓我的材料,後來找呼倫貝爾市檢察院,他們下來,這個案子才這樣(受到重視)。」

>>>被數罪併罰

重新被收監後 貪汙職務犯罪東窗事發

1992年5月,巴圖孟和犯案時不滿18周歲,1993年6月因故意殺人罪被判15年

「他是先被抓進去,後來他的貪汙的事才出來。」韓傑表示,2017年4月7日,陳巴爾虎旗檢察院向陳巴爾虎旗公安局下達將巴圖孟和收監執行刑罰的檢察建議書;4月10日,呼倫貝爾市中院決定對巴圖孟和收監。

按照規定,服刑犯保外就醫最長時間是一年,一年期滿後應主動收監,看守所或者監獄負有監管職責。

在被收監後,巴圖孟和貪汙的職務犯罪問題才東窗事發。當地牧民舉報巴圖孟和在擔任村主任期間,騙取草原生態獎補資金24.5萬餘元,並指使他人虛列獎補資金發放表,侵吞村裡集體草場草原生態獎補資金28.2萬餘元。

2017年9月,巴圖孟和因涉嫌貪汙犯罪被陳巴爾虎旗檢察院立案偵查;2018年1月,巴圖孟和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2018年6月,陳巴爾虎旗法院以貪汙罪判處巴圖孟和有期徒刑3年。由於此前其所犯故意殺人罪並未服刑,法院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17年4月11日至2032年4月10日),並處罰金2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陌路仇家

一家境遇徹底改變 殺人者卻沒有付出代價

小兒子遇害,韓傑一家境遇徹底改變。她和丈夫離婚,10年前大兒子病故,留下16歲的孫子,兒媳後來也改嫁了,當時已64歲的韓傑一邊撫養孫子,一邊為兒子的案子四處奔波申訴。

韓傑告訴華商報記者,「巴圖孟和後來是他的姥爺一直供養他,他出來後結了婚,也有了孩子。」

對於是否和巴圖孟和及其家人當面對質,韓傑表示,這些年自己並沒有當面向巴圖孟和說過這些事,兩家並無接觸來往,已成為陌路仇人。

「我孩子沒了,我頭幾年身體有病起不來了,這個難道我去看他嗎?我去找他商量嗎?」

「我兒子身高1.7米,他們倆身高差不多,我家孩子不知道巴圖孟和會動刀啊,要是知道到巴圖孟和要殺他,他能去嗎?巴圖孟和無緣無故把我孩子從家裡叫到他自己家裡,用刀整死,這是什麼行為啊?他應該有原因吧,我就要原因,他無緣無故故意殺人,判15年判完就『放』了,他別說一天、半天,就是一個小時牢都沒坐過,一個有問題的人還能培養選拔當隊長(村主任),他殺人就沒有付出代價。」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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