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講到劉恆即位,即漢文帝, 這裡這裡講一下漢文帝的前世今生。
漢文帝劉恆,漢高帝劉邦第四子,其母薄姬。
劉恆的母親薄姬原為秦末魏王魏豹的妾,楚漢之爭初期,魏豹附漢後又叛漢,被韓信、曹參敗俘,薄姬成了俘虜,送入織室織布,後劉邦見她有些姿色,就納入後宮,歲餘不得寵幸。
漢高祖四年初,跟隨劉邦外出的兩個美人管夫人和趙子兒談起他們當年和薄姬的約定,被劉邦聽到後,他內心十分傷感,憐憫薄姬,於是當天就召來薄姬同房,薄姬就有孕了。當年末劉恆出生,之後薄姬就很少見劉邦。
漢高祖十一年,劉恆八歲,封為代王,都於晉陽(今山西太原),劉恆在他的藩地的十五年間,與民休息,發展生產,恭儉作則,另一方面其母親悉心教導,養成了他謹慎沉靜的性格。
劉恆
書接上文,呂氏死後,呂氏家族倒臺,寬厚仁慈、名聲較好的趙恆被選為繼位者,可是劉恆喜憂參半,喜要當皇帝,憂朝廷水深,自己疑心重重,屬臣們也是意見不同,最後還是靠佔卜問吉兇,結果是吉兆。劉恆心裡才鬆了口氣,於是決定入京即位。
臨行前還讓其舅舅薄昭先行探明虛實,以免自己中計,命喪黃泉。薄昭到了京城和陳平周勃等人接觸後,才覺得劉恆想多了,人家就想選個好皇帝。
周勃
劉恆這才到了長安,即了大位,並大赦天下。由於其了解老百姓的苦楚,還召集大臣商議廢除法律不公的提議,說:一個人犯罪,定了罪就行了,他的父母、妻子也要被辦罪,這個不公平,請你們商量改變一下。
漢文帝
大臣們商議下來,最後廢除了全家牽連一同辦罪的法令。
漢文帝還下詔書,救濟各地死了妻子的老人、寡婦、孤兒和沒有子女的老人;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按月發米、肉、布帛,地方官按時按節慰問他們。
漢文帝還下詔要老百姓多提意見,上奏章的,當面勸誡皇帝的人就多了起來。
公元前167年,臨淄有個名叫淳于意(姓淳于)的人,是個很有名的醫生,後來做了太倉縣令,因為為人耿直,受不了官場的爾虞我詐,最後辭官操舊業了。
一天他給當地一個大商人的妻子看病,那女人吃了藥不見好轉,反而死了。大商人就告淳于意庸醫殺人,被當地官吏判「肉刑」,即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腳或右腳。由於淳于意之前做過官,要被押解到京城長安受刑。淳于意膝下有五個女兒,最下的女兒叫緹縈,她決定要上長安救父。
緹縈像
緹縈到了長安就寫了一封信,拖守宮門的人傳上去,漢文帝見字寫的歪歪扭扭的信,內容是:我叫緹縈,是太倉縣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當地人都說他是清官。如今他懸壺濟世,人們都說他很善良。這次因為治病救人犯了罪,受到肉刑的處罰。我不但為父親傷心,也替所以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被砍去了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在安上去,以後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願意被公家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
緹縈上書
漢文帝同情緹縈的孝心,也覺得肉刑是有些不合理,對大臣說:據說舜帝在位時,若有人犯罪,便在其衣服上做記號,或讓犯人穿上不同的衣服,以此對他們懲罰和羞辱。懲罰雖輕,可是百姓卻很少犯法。而今三種肉刑,即黥刑、劓刑和刖刑,戕害人的生理,但是作奸犯科的行為還是屢屢發生,這是什麼緣故呢?犯了罪理應受到處罰。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其器官肢體,怎麼能勸人為善呢?
大臣們商議後決定廢除肉刑,擬出了三條辦法:廢除臉上刺字,改為做苦工;廢除割鼻子,改為打三百板子;廢除砍腳,改為打五百板子。
緹縈上書救父的孝行,萬古流芳。
聖漢孝文帝,惻然感至情。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緹縈。
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裡,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漢文帝還實行了一些列減輕百姓負擔的政策,犯罪也越來越少。
漢文帝生活節儉,其寵愛的夫人也衣著樸素,下擺不拖到地上。但是漢文帝幻想長生不老,求神仙、祭天給方士的費用向來大方。有個方士叫新垣平,給漢文帝獻上一玉杯,說是仙人獻給漢文帝的,漢文帝高興重金賞賜。
丞相張蒼是個天文學家,不信方士的鬼話,暗地派人調查,查出了做玉杯的工匠,漢文帝這才從迷夢中醒來,後悔自己糊塗,於是嚴厲懲辦了方士並出罪己詔。
漢文帝當政時,政治清明,湧現出了執法威嚴、公正無私的司法官張釋之。
在封建社會,買官十分常見,張釋之年輕時,其二哥出線給他捐了個保衛皇宮的小官。他幹了整整十年,沒有啥發展,就想辭職回家。當時朝廷有個官員,覺得張釋之德才兼備,惋惜他將離去,於是就向漢文帝舉薦他。漢文帝破格召見了張釋之,張釋之平時聰明好學,關心政事,對事物的分析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深受漢文帝賞識,就任命他為謁者僕射。
當了謁者僕射後,一次跟隨漢文帝去上林苑觀虎,漢文帝問了十幾個問題,上林尉答不上來。看管虎圈的嗇夫在旁邊代上林尉回答這些問題,答的及其周全,想藉此彰顯自己。漢文帝讓張釋之下詔任命嗇夫為上林尉。
張釋之不贊同漢文帝的做法,就問漢文帝如何看待絳侯周勃和東陽侯張相如,漢文帝說他們都是德高望重的長者。張釋之說:周勃和張相如能被稱為長者,但二人都不善於言談,現在這樣做,難道是讓人們效法伶牙俐齒的嗇夫嗎?漢文帝聽了後就沒有提拔嗇夫。
後來張釋之又被提拔尉公車令。
張釋之上任後,一天看到太子和他的弟弟梁王同乘車一輛車入朝,到了宮門口,不下車,長驅直入。張釋之連忙上去攔截,阻止他們入宮,判他們過宮門不下車的「不敬」罪,上奏了皇帝。這件事情鬧到了薄太后那裡,漢文帝沒有辦法自我檢討道:「都是我的錯,沒有把兒子教育好。」最後太后出面,宣布赦免太子、梁王之罪,他們倆才得以入宮。
張釋之只是一個小小的公車令,官職很低微,卻敢於彈劾太子和梁王,好在漢文帝是個開明的皇帝,沒有偏袒兒子,反而認為他敢作敢為利於朝廷,於是再次提升他為中大夫。
一次張釋之跟漢文帝出城巡視,路過中渭橋,橋下突然竄出一人,鑾駕的馬匹受驚,衛隊抓住那人,漢文帝讓張釋之處理,那時候張釋之已經擔任廷尉,掌管全國的司法工作。
張釋之親自審問,那人如實稟告,原來他也是路過,看見車隊就躲到橋下迴避,後來沒有聽到聲音了,以為車隊已經過去了,就鑽了出來驚擾了馬車。
張釋之弄清楚了真相,便罰了那人四兩錢,漢文帝知道後很生氣覺得罰的太輕了。
張釋之見狀,從容地解釋道:陛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本朝法律,對於無意驚駕的處罰就是處以罰款,我是按照法條處理的,如果陛下要加重處罰,這就顯得隨心所欲了,以後的法律老百姓怎麼遵守呢?
漢文帝聽後,也就釋然了。
沒有多久,有人偷了先帝廟裡的一塊玉環,文帝很惱火,讓張釋之判其滅族之罪。張釋之沒有這麼做,而是奏請判其一人死罪,並拋屍示眾。
漢文帝這下不幹了,責罵張釋之庇護罪犯。
張釋之嚴肅地取下烏紗帽,對漢文帝說:我作為最高司法官,從未庇護過任何一個人。如果有人偷盜了宗廟的東西就判滅族,那麼萬一有人盜掘了先祖的陵墓,又該怎麼加刑呢?
漢文帝又和太后商量後,太后覺得應該依法辦事,於是漢文帝同意了張釋之的奏請。
後來漢文帝去世後,太子漢景帝即位了,張釋之因擔心早年彈劾過太子司馬門不下馬,心裡還是很恐慌,後來見到漢景帝當面謝罪,漢景帝並沒有當面責怪他,一年後,被貶為淮南王的國相,直到其過世。
書曰:不偏不黨,王道蕩蕩;不黨不偏,王道便便。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