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身著哈薩克族服飾的姑娘在新疆天山天池邊跳舞。王小軍 攝
王珍說,公元前4世紀以前,新疆地區流行的是一些原始宗教,比較典型的是薩滿教。大約在公元前1世紀,佛教傳入新疆,於公元4世紀至10世紀進入興盛時期。《西遊記》中描繪的源於唐玄奘西天取經途經西域時的情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時新疆地區佛教傳播的盛況。差不多同一時期,祆教也在新疆各地流傳。道教在5世紀前後傳入新疆,主要流行於吐魯番、哈密等地,至清代時,道教曾一度在新疆大部分地區復興,保存至今的伊犁八卦城就是最好例證。6世紀前後,摩尼教和景教相繼傳入新疆,10世紀至14世紀時,景教隨著回鶻等民族的信仰也興盛起來。到了16至17世紀,藏傳佛教在北疆逐漸興起。「伊斯蘭教傳入新疆,是在9世紀末10世紀初。」王珍說,彼時,喀喇汗王朝接受了伊斯蘭教,並在10世紀中葉向一些信仰佛教的地方政權如于闐王國發動了40餘年的宗教戰爭,後於11世紀初攻滅于闐,將伊斯蘭教強制推行到這一地區,結束了佛教在新疆作為主要宗教的千餘年歷史。隨著伊斯蘭教的不斷傳播,到16世紀,新疆形成了以伊斯蘭教為主要宗教、多種宗教並存的格局,延續至今。「新疆地區的宗教格局始終是在中國大一統的主導下,一教或兩教為主、多教並存,不同之處不過是不同宗教在這種格局中的波動起伏。」王珍強調。近來,西方一些政客和媒體汙稱新疆對維吾爾族穆斯林和其他少數民族進行「種族滅絕」,限制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王珍指出,2010年至2018年,新疆維吾爾族人口約從1017萬上升至1272萬,增加近255萬人,增幅超過25%,是全疆人口增幅14%的2倍,維族人口的增幅是漢族人口的12.5倍。王珍坦言,自己內心不太願意用「種族」「少數民族」這些稱呼和說法,只是隨俗而用。因為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中,慎用「種族」「少數多數」來劃分人群,雖有夷夏之辨,但正如西方一些學者看到的那樣,主要是基於文化,而不是基於血統、甚至地緣,更為重要的是,中國數千年來更有「夷夏一家」「天下一家」的理念與追求。談及西方一些媒體炒作中國政府限制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王珍強調,如果這些批評是真心誠意,那可能是出於各自不同歷史經驗產生的誤解;但是當「宗教信仰自由」淪為西方政客別有用心的說辭,那只能是人類的悲哀了。資料圖:航拍新疆阿克蘇地區沙雅縣塔裡木河沿岸的原始胡楊林。中新社記者 劉新 攝
「闡明真相,就成為我們的責任。」王珍說,應當看到,「宗教信仰自由」這個說法不是中國的首創,而是來自於西方。中國傳統很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或不自由的說法。如果一定要如此討論的話,中國傳統上的自由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內心精神的自由,一是外在行動的自由。她認為,中國所說的自由,首先是反求諸己,解放自己,讓自己的內心自由。比如莊子偏安一隅,卻能精騖八極,心遊萬仞,遺世獨立;比如孔子說「智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是讓自己從愚昧、不安、恐懼等情緒中解放出來,獲得自由。相應地,在行動上,自由必然會有限制。正如張載所說:「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王珍續稱,最大的自由是「隨心所欲」,但中國傳統在其後面還有「不逾矩」。「守住了規矩才能有自由。這個『規矩』就是社會公共層面的國家法律法規。」至於為什麼是西方國家產生了「宗教信仰自由」的說法,王珍認為,這主要是針對其歷史上宗教信仰不自由的現象,防止「宗教信仰不自由」為害他人、為害自身。因此,在討論這一話題時,應首先辨析什麼是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其真諦在於個人對宗教信仰的選擇是自由的,每個人既可以信仰這個宗教也可以信仰那個宗教,或以前信仰這個宗教之後又信仰那個宗教,或以前不信仰現在信仰、現在信仰以後又不信仰,都是完全自由的。「但同時,不是想怎麼信仰就怎麼信仰,因為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做,那世界一定會亂了套。」王珍強調,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宗教活動和教規教義,所以宗教信仰自由不等於宗教任意活動的自由。正如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所說:「自由意味著不受他人的限制和強暴。而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不能有這種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就是一個人在選擇或者不選擇宗教信仰時不受他人的強制。遺憾的是,世界上一些地方,人們只能信仰一種宗教,很少能選擇信仰不同的宗教;另一些地方,人們只能信仰宗教,很少能選擇不信仰宗教;還有一些地方,人們能選擇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但不能平等地受法律保護。王珍表示,「我們尊重不同國家和民族的傳統,也相信他們在為美好和自由的生活而努力。」「但在中國,我們理解和維護的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人人可以自由地選擇信仰不同的宗教;二是人人可以自由地選擇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三是不論一個人選擇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都平等地、有尊嚴地受到法律強有力的保護。」王珍說:「在新疆,只有在1949年以後,法律真正平等地保障新疆各族人民自由地選擇信仰或不信仰宗教,新疆各族人民才真正、徹底獲得了宗教信仰自由。」資料圖:新疆城市夜景,流光溢彩的「燈光秀」點亮新春韻味。楊厚偉 攝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王珍引用孔子名言說,好的理念需要踐行,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之所以能夠實現,是因為有承擔並且能夠使宗教信仰自由得以實現的人。她認為,新中國成立以後新疆各族人民能享有真正徹底的宗教信仰自由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一是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二是新疆各族人民和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奮鬥;三是國際社會有識之士及追求和平進步人士的一道努力和友好幫助。王珍強調,一方面,中國共產黨首先把自己從中國傳統社會的束縛中解放出來,解放了自身,成為中華民族的先鋒隊,為真正徹底的自由、人權及宗教信仰自由而奮鬥,並且帶領中華各民族實現它,從亡國滅種到救亡圖存,建立了新中國,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的「開天闢地」,從而也實現了新疆地區人民大眾的自由和解放。另一方面,中共帶領中華民族從舊社會、舊理念、舊精神面貌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建立了社會主義的新中國,為世界更加和平、穩定、繁榮、進步注入了強大的力量。王珍說:「我們深信,西方文明土壤孕育了馬克思,英國、德國民眾都曾評選公認馬克思為世界千年偉人之首。」正是在馬克思主義的指導下,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各族人民一道,實現了政教分離,從政治法律上捍衛了宗教信仰自由。王珍認為,基於這兩點,包括新疆在內的全中國不但從傳統「神權」和「神道設教」的束縛中解放了出來,更從宗教作為統治階級工具的壓迫中解放了出來,走向了一個更加自由廣闊的新天地。更重要的是,新疆各族人民,不但傳承了中華優秀傳統,也能夠站在世界的前列,因此能夠詮釋真正徹底的宗教信仰自由。資料圖:新疆沙雅胡楊節,一口直徑達3米的大鍋在現場製作當地美食抓飯。中新社記者 劉新 攝
「首先要明確的是,保障信教群眾的宗教信仰自由,必須保障不信教群眾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法律必須平等地保障信教和不信教的雙重自由,而不是特殊優待不同的信仰。」王珍指出,中國法律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全面的、徹底的,不因信仰宗教、信仰不同宗教、不信仰宗教的種種不同而有特殊或歧視。她說,隨著時代的變化,新疆很多年輕人和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年輕人一樣,出現了一些不同於傳統的新變化。保障不信教群眾的自由,也是保障一些信教群眾的現在和未來可能發生變化的自由,當然是否變化取決於他們自己,但國家和社會有責任保障他們在不同的人生階段對自由多樣性、可能性的需求。另外,一些信教群眾的親戚、朋友、鄰人可能信仰不同的宗教,也可能不信仰宗教,保障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就是保障他們身邊人的自由和權利,也是在給信教群眾創造更舒適自由的生活工作環境。「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實含義,也只有這樣,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才可能實現。」王珍表示,中國的仁人志士從來不自以為是,而是以百姓之是為是,以百姓心為心,這是中華文明傳承數千年的優秀傳統。從三千多年前商湯為民自焚祈雨,到兩千多年前孟子提出「民為貴,君為輕,社稷次之」,再到一千多年前範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皆為如此。中共作為中華優秀文化的傳承者、踐行者、弘揚者,更強調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她說:「毫不諱言,中國共產黨並不信仰宗教,但以人民為中心,當有民眾需要宗教信仰,它能夠真心實意地尊重並捍衛民眾自由選擇宗教信仰的權利,這是中共的自覺選擇,也是自然選擇。」中國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另一個重要保障,來自於民眾的自覺。王珍認為,作為公民,要擁有宗教信仰自由,就要有對宗教和自由的自覺鑑別能力。一方面,如果不能夠正確地理解認識自己選擇的宗教和自己身邊的宗教,便不能鑑別那些以該種宗教為名義進行的種種宣說,導致本以為信仰宗教可以追求真理和美德,實際結果卻恰恰相反;另一方面,如果不能夠正確地理解認識什麼是真正的自由,認識不到自由其實來自於不同群體、不同宗教文化的共同規範,來自於紀律和限制,則可能造成本以為自己在追求自由和權利,實際結果卻恰恰擊碎了它、失去了它。此外,公民還要有自覺遵紀守法的能力。王珍指出,如果不能遵紀守法,即使有了法律的外在保障,轉化不成內在的自覺,也會帶來煩惱。法律是社會規範,對社會所有人的要求,宗教則是信仰者對自己的要求,不是對別人的強制。否則,每個人、每個群體都要把給自己立的規矩施加於別人,世界就必定成為弱肉強食的叢林,最終受害的是民眾自身。資料圖:新疆阿勒泰地區福海縣沙爾布拉克牧場,當地牧民在阿勒泰山古老的牧道附近放牧。 中新社記者 劉新 攝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來,特別是冷戰結束後,受國際宗教極端主義思潮影響,宗教極端主義在新疆滋生蔓延。對此,王珍表示,中國政府依法依規地對其打擊和治理,既是對新疆各族人民應有權利的負責,也是對世界乃至全人類的貢獻。「無論何種極端主義,傷害的首先是自己,其次才是他人。因此我們內心悲憫於那些施行極端主義的人,但憤怒於他們傷及無辜。」王珍指出,極端主義的極端表現,便是作為有害的思想觀念滋生推動暴恐活動的發生。從美國「9·11」、法國「11·13」、比利時「3·22」等恐襲事件,到中國昆明「3·01」、烏魯木齊「5·22」等一系列嚴重暴恐事件,都說明宗教極端主義本質上是違反人類良知、破壞社會公德、踐踏文明底線的。「我們需要揚善的能力,更需要止惡的能力。」「宗教極端主義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敵人。」王珍認為,防範和打擊宗教極端主義,首先應從增強自身抵禦能力著手,發展經濟、保障民生,讓民眾生活得更有尊嚴、接受更好的教育,從而提升對極端主義的辨別能力。其次,必須運用法律保障國家安全,尤其是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宗教事務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予以堅決的打擊和遏制。第三,加強國際合作與互助。抵禦宗教極端主義,是各國人民共同的、基本的利益所在。在此過程中,中國應繼續加強同有經驗、有需求的國家合作,如中東國家、法國、英國及東南亞一些國家。「我的前輩告訴我,再壞的人,其實他內心也清楚什麼是好,什麼是壞。」王珍說,中國傳統認為,每個人都有靈明內心,仁義禮智,只是由於私慾蒙蔽,才以黑暗為光明,以偏狹為正路,以盲動為規則,以虛幻為理想。中國人相信,人固有的良知是推動世界不斷進步的內在動力之一,這種思想也廣泛深植於世界各地各民族的文化中。世界各國民族的文化,都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地方,以自己的方式詮釋著人這一固有良知散發的美德和真理之光。「因此,德不孤,必有鄰」。王珍說,相信在中國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宗教極端主義終會成為無根之草,成為人類良知和正義行動的共同敵人,消散在世界不斷向前發展的歷史進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