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月12日訊(記者王榮海 通訊員武治庸)1月12日,記者從武漢市優化營商環境大會上獲悉,今年以來,武漢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優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跟進監督、創新監督,做深做實日常監督,發現並查處了一批營商環境中存在的庸懶散慢亂浮等幹部作風問題。
案例一:收受中介190餘萬元「好處費」,177戶住宅地址被冒名註冊武昌區行政審批局多名工作人員收受「好處費」,違規辦理註冊登記。經查,2017年至2018年,區行政審批局經濟類審批科原科長何某、副科長楊某某、四級主任科員阮某某、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喻某、金某、李某某等6人,與中介串通,通過虛假地址註冊登記、違規擴大經營範圍等方式,將觀瀾天地小區177戶住宅地址冒名註冊,6人共先後收受中介代辦人員「好處費」190餘萬元。楊某某、阮某某、金某、李某某等4人被立案調查,何某、喻某等2人因受賄數額較大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楊某某、原副局長程某等2人受到書面檢查處理,區行政審批局黨組書記吳某某、局長徐某等2人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案例二:工作拖沓,三年前建設項目至今未完工洪山區建設局、洪山街工作拖沓,項目推進滯後。經查,南湖路道路建設項目於2018年4月開工,計劃於2019年6月完工,因區建設局統籌協調不力、未及時督促建設單位按期推進工程建設;區建投公司對項目建設工期把控不嚴,施工進度緩慢;洪山街在拆遷工作中推進不力,未按期完成施工斷面土地騰退及房屋拆遷工作,導致該項目至今尚未完工。區建投公司項目管理部鄭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洪山街城改辦南湖路項目拆遷工作負責人馬某某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區建設局副局長陳某某受到書面檢查處理。
案例三:承諾不兌現,項目延期23個月才完工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東西湖區)新溝鎮街、區城投公司招商引資項目配套道路建設滯後,承諾不兌現。經查,2017年,新溝鎮街與藍盾門業公司籤訂項目投資協議,約定在項目開工前完成包括荷包湖路在內的基礎設施建設。2018 年9月,藍盾門業項目開工建設,但因新溝鎮街未及時將約定配套道路建設內容與職能部門]對接,致使荷包湖路項目建設滯後,直至2020年7月底才完工,較約定時間晚了23個月。同時,荷包湖路項目代建單位區城投公司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推進不力,在市作風巡查組督辦後,未按承諾整改時間完成道路建設。區城投公司荷包湖路項目現場負責人王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新溝鎮街經濟服務辦公室主任朱某某、時任城建辦主任潘某某等2人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案例四:敷衍塞責,惠企政策無法落地黃陂區人社局執行惠企政策不力,服務企業不到位。經查,2020年3月23日,武漢市出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政策措施,黃陂區人社局未及時制定返崗補貼方面實施細則,導致惠企政策無法落地,企業未能及時享受到政策紅利。同時,在面對企業相關諮詢時,區人社局敷衍塞責,推諉應付。區人社局勞動就業管理局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阮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五:工作推進不力,企業遲遲無法開工建設新洲區汪集街、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把關不嚴、工作推進不力,企業遲遲無法開工建設。經查,2018年1月,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儲備中心在未現場核查的情況下,違規為尚未完成清退的汪集街汪集村、童畈村地塊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2018年6月至7月,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中交德祿公司籤訂了土地出讓合同,約定2018年12月底完成供地。2019年7月、11月,市作風巡查組先後兩次對該問題進行督辦,汪集街先後承諾於2019年10月、2020年6月完成徵地拆遷工作,但均未按承諾時間整改到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儲備中心負責人宋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汪集街項目辦主任魏某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上來。結合全市開展的庸懶散慢亂浮現象集中治理活動,深入查找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尤其是背後的幹部作風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逐項推進整改。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營商環境中不擔當、不作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追責問責力度,為推動打造全國營商環境最優城市提供堅強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