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紀委監委對中山市三鄉鎮黨委原委員潘錫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潘錫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接、醫療器械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潘錫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潘錫有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潘錫有簡歷
潘錫有,男,漢族,1965年1月出生,廣東中山人,初中學歷,1983年11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7年1月任中山市公安局煙墩派出所巡邏隊隊長
1987年5月在中山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工作
1991年7月起歷任中山市東區城市管理監察中隊副隊長、城管辦副主任兼環保所所長
2000年12月任中山市東區第三產業辦副主任兼環保所所長
2001年10月起歷任中山市東區經貿辦副主任兼環保所所長、經貿辦主任
2007年7月任中山市東區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副科級)
2008年6月任中山市東升鎮黨委委員
2011年7月任中山市三鄉鎮黨委委員兼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2012年8月任中山市三鄉鎮黨委委員(正科級)
【來源:中山紀檢監察】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