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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售電網訊: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近日印發的《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於新疆電網電價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完善了新疆電採暖電價政策,明確電採暖到戶電價水平,其中居民分散式電採暖0.22元/千瓦時,集中式電採暖平段0.24元/千瓦時、谷段0.165元/千瓦時。
《通知》明確,與居民生活相關的電採暖用電由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組織市場化專項交易電量予以保障。執行範圍包括城鄉居民住宅,單位集體宿舍,監獄監舍,集中供熱企業,現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學校、醫院、社會福利場所、宗教場所、城鄉社區居委會等,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場所(辦公樓、賓館、商場、車站等)的電採暖用電。執行時間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其他時間用電執行相應的分類銷售電價。
《通知》要求,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要按照確定的電採暖到戶電價水平同步調整電錶和結算方式,增加百姓和企業的獲得感。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及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主動服務企業,確保各項政策及時得到貫徹落實。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價格處負責人介紹,新疆現行電採暖用電價格主要通過市場化專項交易得以實現,到戶電價由交易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等構成。在實際執行中,由於到戶電價水平不明確,電網企業調表不及時等原因,老百姓的直觀感受不明顯。此次調價後,電採暖電價更清晰透明,有利於老百姓直接感受到電價改革帶來的紅利,有利於電價執行和社會監督,也為電採暖推廣使用和南疆煤改電工程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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