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8月21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去年(2019年)11月14日,香港多區受到暴力示威者廣泛破壞,並出現堵路及破壞社會安寧的情況。一名17歲男學生於當日在中環被搜出一支雷射槍(即雷射槍)、七瓶白電油、兩瓶煤油、兩個含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及四個打火機,隨即被捕。他早前承認控罪,3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被判入勞教中心。
警方表示,勞教中心是代替監禁的其中一種刑罰,著重通過嚴格紀律、勤勞工作和心理輔導,提醒他們不要再犯案。
港警臉書截圖
以下為港警臉書原文:
【判刑 ? 11.14 管有雷射槍、七樽白電油及打火機等 ? 判入勞教中心】
去年11月14日,香港多區受到暴力示威者廣泛破壞,並出現堵路及破壞社會安寧的情況。當日,一名17歲男學生在中環被搜出一支雷射槍、七樽白電油、兩樽煤油、兩個含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及四個打火機,隨即被捕。
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日(8月3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被判入勞教中心。
勞教中心是代替監禁的其中一種刑罰,著重透過嚴格紀律、勤勞工作和心理輔導,提醒他們不要再犯案。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