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持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刑4個月,法官:罪行嚴重且涉案伸縮棍...

2020-12-26 環球網

【環球網報導 記者 尹豔輝】據香港「橙新聞」等港媒9月1日報導,去年10月香港多區發生暴力活動,職工盟幹事鄧建華涉嫌管有(持有)伸縮棍及膠索帶(用來綑紮東西的帶子)被捕。案件原定今日(9月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但鄧建華在審訊前改為認罪,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法官稱單純管有攻擊性武器已屬嚴重罪行,且涉案伸縮棍殺傷力頗強大,判被告入獄4個月。

報導稱,31歲被告鄧建華,被控於去年10月6日在九龍太子道西旺角警署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1支伸縮棍及2包索帶,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案情透露,去年10月6日晚上7時許,約200名暴徒在窩打老道堵路,警員在多實道截停被告,隨後被告被帶到旺角警署搜查,在背包內檢獲涉案的伸縮棍和索帶,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法官認為,單純管有攻擊性武器已屬嚴重罪行,涉案伸縮棍殺傷力強,加上位置接近示威現場,不接受辯方稱被告當日在街上撿拾涉案伸縮棍,繼而放於背包內的說法,認為不合常理。

法官考慮到被告並非一早認罪,所以調低減刑比例,以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最後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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