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在第三個「中國農民豐收節」到來之際,習近平總書記向全國廣大農民和工作在「三農」戰線上的同志們致以節日祝賀和誠摯慰問。他指出,在今年相對嚴峻的形勢下,克服困難取得豐收十分不易,希望廣大農民緊緊圍繞在黨中央周圍,再接再厲,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講話,情真意切,既是對廣大農民克服困難取得豐收的祝賀,又是對服務於「三農」工作戰線上廣大人民的激勵,更是對全國人民的一種鞭策。
以農為本是治國理政的重中之重
農業關乎百姓最基本的生活,關係國運興衰成敗,歷朝歷代為政者都時刻不忘強調「三農」的重要性。古代的皇帝往往率先垂範,春耕時分在「先農壇」等祀農業之神的壇廟中祭拜,並且親撫犁耙,舉行藉田之禮,意在昭示天下,不負天時,加緊生產。除此之外,天地日月,四時祭祀,也是為了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這些國家最為隆重的典禮儀式,都透露著以農為本的立國情懷。歷史上考察地方官員是否勝任其職,一項最為重要的標準,就是看他能否勸促農桑,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了配合農業生產,歷代都制定了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比如早在先秦時期,國家就頒布政策:「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意在保護農業生態。戰國時期,各國專門制定各種「田律」,內容涉及土地的開墾、利用、轉讓和保護,糧食和生態的安全,農業成果的分配等各種情形。
考慮到農業生產的時間性和周期性,歷代法律和政策中,均貫穿「不違農時」這一最重要的精神。秉承孔子「使民以時」的教導,不在農忙季節徵發徭役,讓百姓能夠順應農時,春種秋收,豐衣足食。「不違農時」在法典中最為重要的表現,就是歷代都規定了「務限法」這一重要制度。所謂「務限」是指每年春耕春種開始,到秋收結束,除了極少數案件之外,一般不受理民事訴訟,以免妨礙農事。這一制度最早在《禮記·月令》中就有體現:「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獄訟。」到唐代的《雜令》中,則規定每年的三月三十日,到十月一日,官府對一般的田宅、婚姻、債負等輕微民事訴訟都先擱置,待農忙季節結束後再行處理。此後宋元明清延續了此做法,讓百姓能夠專心於農業生產,避免因為瑣事而錯過農時。
歷代重農理念中,尤其強調糧食安全問題。西漢時期的思想家賈誼就把這個道理說得特別透徹:「夫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財有餘,何為而不成?以攻則取,以守則固,以戰則勝。懷敵附遠,何招而不至!」被古人奉為經典的《禮記·王制》中,更是將積貯糧食提到了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要求耕種三年,除去食用,一定要有一年食用的積蓄,九年耕種,除去食用,一定要有三年食用的積蓄,體現了古人樸素的生存思想和強烈的憂患意識。是以歷朝歷代都通過政治、法律、經濟、文化等各種舉措,甚至不惜訴諸戰爭,來保障糧食安全。「以農為本」,這實在是人們在歷史的經驗和教訓中,得出的最有智慧、最為深刻的至理名言。
新時代「三農」問題關乎國運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諄諄教導黨員幹部和基層群眾,要重視「三農」問題,強調重農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國之要。我國的貧困人口大多數是農民,貧困地區大部分是農村地區,只有解決好農民、農村的貧困問題,才能徹底完成脫貧攻堅任務。農業是一項基礎產業,相比於其他產業而言,周期長、附加值低,對自然條件、生態環境的要求相對比較高。農村是農民生產和生活的舞臺,也是他們安放身心的所在,農村的環境和生活質量直接關係到農民的生存狀態和農業的安危。農民是農業和農村的主人,如果讓他們長期默默耕耘而享受不到獲得感、成就感,且無法脫貧致富時,那麼再談多少情懷,都無濟於事。「三農」是一個整體的系統,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我們應當下更大的力氣,切實推進「三農」問題的根本解決。
「三農」問題還關乎國家糧食安全。習近平總書記早就在多個場合多次強調糧食安全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是「一個永恆的課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一些人思想上不免出現麻痺大意的情形,很少關注糧食安全問題,且在「全球化」「國際化」的時代潮流中,感受「世界經濟一體化」帶來的優越感,以為即便糧食不能自給自足,只要憑藉雄厚的經濟實力,全世界都是我們的糧食供應商,於是在價值取向上,認為經濟活動應該多向那種所謂「高產出」「高附加值」的產業或行業傾斜,而忽視農業生產。在追求高品質的生活中,奢侈浪費現象更是比比皆是,尤其是糧食浪費,觸目驚心而不自知。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雖然我國農業連年豐收,完全有能力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但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是一個永恆課題,在目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外部環境發生深刻變化的複雜形勢下,更要發揮好「三農」的壓艙石作用,築牢國家糧食安全防線。
多措並舉做好「三農」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臺一系列政策舉措,「三農」工作取得優異的成績。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脫貧攻堅質量怎麼樣、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農」工作成效。我們必須把功夫下在前面,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提升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確保脫貧攻堅戰圓滿收官,確保農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一切事業的根本,離開黨的領導,「三農」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要將黨在「三農」工作中的政治優勢、制度優勢充分發揮出來,把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作為首要原則,確保黨在農村工作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保證農村改革發展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要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強化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落實縣委書記主要精力抓「三農」工作要求,加強黨委農村工作機構建設,大力培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
大力發展農業科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農業出路在現代化,農業現代化關鍵在科技進步」。如果沒有科技的投入,那麼農業增產增收、農村條件改善、農民收入增加,都將缺乏必要的條件。尤其在世界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我們必須走科技創新的道路,實施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行動,培育一批農業戰略科技創新力量,推動生物種業、重型農機、智慧農業等領域自主創新。以科技促生產,同時帶動廣大農民跟上時代潮流,將農業和網際網路等先進傳媒、營銷手段相結合。擴大農業網際網路示範應用,推進重要農產品全產業鏈大數據建設,加強國家數字農業農村系統建設。
加強「三農」立法工作。目前已經有多部農業法規出臺,在實踐中也發揮了有效的作用。未來要繼續加強這方面的工作,最終達到在農業生產主體、經營體制、耕地保護、農業科技、防災減災、質量安全、流通儲備、進口出口、投資貿易等方面都有適用的法規。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建設,包括議事協商、村務公開、權力監督等方面。推進農村基層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綜合執法,為「三農」工作營造一個安全、可靠、穩定的法治環境。
在全社會營造「三農」關懷的氛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在全社會形成對「三農」的關懷的濃厚氛圍。這實際上就是一種人文關懷,是一種精神文明建設。要引導廣大農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鞏固黨在農村的思想陣地。推進農村移風易俗,鼓勵農村黨員群眾與不良習俗和社會風氣做鬥爭,建設風清氣正、文明和諧的新農村。農村不光是青山綠水,更是百姓美好的精神家園,如此才能真正留住鄉愁。這一人文關懷範圍至廣,大到制定惠農政策和法律,小到提倡敬老孝親,皆在此列。古人云「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這是深知身上衣裳口中食來之不易;「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這是強調糧食凝結著農民的辛勞。2020年8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切實培養節約習慣,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這一批示深刻反映了對「三農」的人文關懷。我們對這種關懷體會得越深刻,對農民的勞動成果越珍惜,我們就越能在全社會形成關注農業、關心農村、關愛農民的濃厚氛圍。
民為邦本,本固邦寧。中國14億人口中,9億是農民,他們的穩定和富裕,直接關係到國家的穩定和富裕。今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全國廣大農民和基層幹部發揚偉大抗疫精神,不誤農時抓生產,堅持抗災奪豐收,為保持經濟社會大局穩定提供了有力支撐。「三農」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命運,關注「三農」,服務「三農」,讓我們為鄉村全面振興的美好明天、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努力奮鬥。
(作者: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責任編輯:陳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