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支持開發更多針對大病的保險產品,做好與基本醫保等的銜接補充,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專家普遍認為,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提高,人們對風險的關注越來越多地從死亡風險轉向生存風險,更加關注養老和健康。這其中,作為基本醫保的重要補充,大病保險的發展被寄予厚望。
大病保險穩步發展
一直以來,由大病醫療引發的相關問題都是公眾的痛點,患病後對家庭收入與精力的高消耗讓不少家庭「絕望」。近年來,由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商業保險公司具體承辦的居民大病保險,通過市場機制運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實踐。
資料顯示,自2012年大病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啟動試點,如今國內覆蓋人群超過11億人,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城鄉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但是,目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依然無法滿足很多人的實際醫療需求,患者自付比例依然較高。
業內專家表示,在大病保險中引入保險公司進行承保、管理,一方面是保險公司優化保險保障、更好地為居民提供服務的方法;另一方面是構建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的必由之路,未來仍需要穩步推進大病保險市場的發展,滿足人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需求。
事實上,地方監管部門也一直在努力,其中以地方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的引導最引人關注。天津銀保監局指導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通過加強與市醫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溝通協調,聯合推動相關政策落地,將大病保險參保人群中屬於醫療救助對象的起付標準由2萬元降低至1.5萬元,最高支付標準由30萬元提高至35萬元。截至今年6月,天津市內各經辦保險公司已累計服務全市參保群眾541.11萬人,賠付近11億元,完成1.34萬名困難人員的待遇追溯支付工作,累計支付3276.13萬元。
江蘇銀保監局則側重指導行業提檔升級大病保險。據統計,江蘇省內大病保險提高群眾醫療費報銷比例11.5個百分點。西藏銀保監局通過將大病保險起付線由6萬元降至5000元,賠付限額由7萬元提高至14萬元,實現了先診後付,減輕了貧困人口醫療負擔。同時,積極推進醫、保系統對接,提供「一站式」醫保及大病保險的理賠服務,確保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賠付。
在監管部門的推動下,保險公司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記者獲悉,中國人壽壽險公司統籌推進京津冀地區分公司承保理賠服務標準化,實現京津冀「通賠通付」。截至2020年9月,中國人壽壽險公司累計承辦天津、石家莊、唐山等7個大病保險項目,覆蓋約1000萬人,賠付支出超4億元。
大病保險提升空間巨大
從當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建設來看,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廣,目前已超13億人,覆蓋城鄉居民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但是,無論是承辦作為基本醫療保險補充和延伸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還是自主開發的各類商業健康保險,保險公司在補充醫療保險方面還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
當前,我國居民醫保、職工醫保,承載了較高的保障預期。有數據統計,目前我國健康險支出佔比全國衛生總費用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僅為2.5%;佔個人衛生支出比重也不到10%,與國際水平差距很大。但是,隨著經濟發展水平和基本醫療保險發展,治療大病所需費用也進一步提高,罹患大病居民對於醫保外的報銷需求明顯加大。
因此,在基本醫療堅持基本保障標準,大病保險作為補充的前提下,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需要提速。其中,商業保險的大力參與,能夠帶動廣大參保群眾樹立參保意識。在當前老齡化加劇情況下,商業保險將在多層次醫療和養老保障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專家認為,對保險公司來說,做好商保和社保範圍的銜接,對商保產品結構進行重構,實現重點突破是助力多層次醫療保障體制建設的有效手段。
今年3月出臺的《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適應消費者需求,提供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完善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運行及監管機制。提升商業保險機構參與醫保服務質效。完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運行及監管機制,提升服務水平,積極參與醫保控費,推動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基本醫保、醫療救助等,提供優質服務。探索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與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按規定推進信息共享,強化醫療健康大數據運用,推動醫療支付方式改革,更好服務醫保政策制定和醫療費用管理。
《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也明確提出,要健全以基本醫保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這一體系中,保險公司承保的大病保險以及保險公司開發的商業保險產品是重要組成部分。
專家認為,一方面,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商業保險的銜接是構建這一體系的重點;另一方面,明確商業保險產品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角色定位,鼓勵商業保險做個性化、專業化的創新,提高供給質量,完善產品供給體系,加大產品創新力度是保險公司發展的核心要義,也是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推進的方向,確保商業保險產品真正發揮出其應有的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