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房價很高,很多人買房,也有很多鑽空子,用房產來賺錢。不懂的人去買房,就很容易被忽悠。買房的錢不是一筆小數目,因此買房一不小心就會損失幾萬塊。
大家在順利買房拿到房產證後,別忘了做三件事,並且拿回幾筆錢,不然開發商就把它吞了。
第一儘快辦抵押登記,以抵押登記證作為貸款的基礎,這樣就直接獲取不動產證明。
第二在拿到房產證後,立即要求開發商退還房地產註冊費,專項維修基金髮票,契稅發票,提款費,抵押註冊費,證書註冊調查和測繪費以及購買發票。在獲得固定的標題證書後,要儘快檢查標題證書信息是否有誤。
第三全部款項付完後,儘快去銀行辦理解除抵押。如果不去辦理,房屋抵押還在銀行,房子還沒有完全屬於個人,就沒有辦法進行買賣。
做完這些後,大家不要忘了從開發商那裡要回取暖費,契稅,物業費,維修費,執照費,面積差等費用均按照最高標準收取,很多都是被開發商私吞了。這些費用大家可以找個業主代表去跟開發商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