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新聞網2020年3月30日 報導:古藺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5人非法狩獵案,被告人姚某甲、姚某乙、明某某、陳某某、王某某犯非法狩獵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一個月不等的刑罰。
據了解,時下的農村三五成群,呼朋喚友打麻將,敲「三公」等賭博的人多了起來,而且多為留守人員,平時沒啥事,就夥起娛樂娛樂。娛樂就罷了,有的人卻娛樂過了頭,耍起了「擦槍走火」非法狩獵的遊戲,實屬不該。
幾個興趣愛好相投的朋友聚在一起狩獵維護莊稼的生長,閒時溝通感情,無可厚非。然而,把狩獵當成唯一的「休閒活動」,捕之食而後快,觸犯國家法律就該付出「爽歪歪」的代價了。也許有人會說實出無奈,野豬越來越多,防不勝防,如果不圍而殲之真不知該怎麼辦?
野豬吃莊稼並非古藺縣野豬的原創,我們可以採用敲竹筒等等辦法進行驅趕之。因為野豬屬於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即使遇到野豬吃莊稼的時候也不可以自行捕殺,只能向當地林業部門反應。只有當林業部門下達了野豬狩獵計劃才可以對野豬進行捕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
近年來,隨著農村生態環境逐漸恢復,野豬數量越來越多,這從叧一個側面證明了現在的生態環境越來越好,但有部分人總認為野豬吃了莊稼就應該打,毫無「生態興則文明興」的概念。村上有閱覽室卻不去學習,不去加強對相關法律知識的了解,不看書不看報,怎麼了解莊稼被野豬偷吃有兩種救濟途徑,一是由政府給予補償,二是參加野生動物致害的保險。
當然,隨著進城務工人員的增多,農村空巢老人,留守婦女兒童,老弱病殘的比例明顯增大,他們對莊稼的愛護,對勞動成果的珍惜和對豐收的嚮往更為迫切。面對這樣一個弱勢群體,無論是政府、社會團體都應該靜下來想一想,該如何保護莊稼而又不傷害野生動物,普法如何在僻遠山區農村開展,怎樣豐富農村文化生活而不是讓狩獵者去鋌而走險釆取極端的手段去非法狩獵野生動物。
作者介紹:冷潤生,號紅巖居士,中國散文家協會、詩賦學會會員,瀘州市作家協會、詩詞學會、評論家協會會員,作品多次獲全國散文徵文獎。小說、散文、詩詞作品發表在全國及海外30多家報刊雜誌;新聞、通訊、報導發表在國家10多家核心媒體、重要媒體、重點新聞網站。作品收入《盛世長謳》《時代頌歌(全國詩歌散文精品大觀)(精)》《中國人文地理散文精選集》《林中鳳凰》《紙上時光·當代優秀散文精品集》《瀘州文藝評論作品選》,著有散文集《狼騰文集》,評論文集《憑窗縱橫》《隨風聽雨》
免責聲明: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