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神者,乃天幹與天幹之間生克比和而得出的十種關係稱謂也,即財官印食等十種。八字命理是以代表命主本人的天幹為中心論十神的,根據日幹的喜忌把命局中的十神分成用神、忌神…等幾類。
諸神定義如下:
用神:八字中存在的有益於日主,且對全命局起決定作用的唯一十神。
忌神:八字中存在的有害於日主,且於全局氣勢及日主意向反悖的,且為兇力最大的唯一十神。
喜神:八字中對忌兇神起抑制作用的十神。
兇神:八字中對喜用神起抑制破壞作用的十神。
取用秘訣:看命需先看忌神,忌神克體不堪親;局中若逢制化物,取之為用需疑。
例男:1972年七月十四亥時。
壬 戊 乙 丁
子 申 酉 亥 庚令
五歲運:己酉、庚戌、辛亥
此命日幹弱,坐下酉中七殺辛金為最大的忌神,取食神丁制辛殺為首要。再以印化殺和劫抗殺為喜(壬甲),傷印耗劫為兇神(戊)。用神丁火無根氣,又遭旺印所合,氣濁神滅大兇。整個八字金水陰太旺,木火陽弱,有陰多滅陽之患。
98戊寅年,大運交脫(庚戌交辛亥),戊財生辛殺制壬印;時亥得運並動,丁食被坐下印合克,印多為梟爭食,唯一無根之用神在此運被滅,大兇之象。戊寅流年,寅合亥,寅衝申,惹怒官殺(庚辛),被人推下汽車而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