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5月21日電 (記者 韓章雲)記者今日從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向各頭盔用品經營者發布了「關於頭盔用品市場銷售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對於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的頭盔經營者,鄭州將嚴厲打擊。
「搶」完口罩「搶」頭盔的現象正在國內多地上演。近日,隨著全國多地將於6月1日起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頭盔成為搶手貨,價格也應聲大幅上漲。
對此,鄭州發布告誡書,要求各頭盔用品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頭盔用品銷售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鄭州要求頭盔用品經營者不得趁機大幅漲價,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信息。
此外,頭盔用品生產、經銷等行業協會或其他銷售機構要加強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同時,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強頭盔用品市場銷售價格監督檢查、巡查工作。對社會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的經營者將列為重點巡查、檢查對象,對其價格行為實施重點監管。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邀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頭盔銷售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保存好相關證據並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發布消息,已密切關注安全頭盔漲價問題,要求各地穩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6月1日起,執法處罰的範圍限定為騎乘摩託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汽車不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開展宣傳引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