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嫌疑? 就是被懷疑有實施犯罪行為的可能性;什麼是嫌疑最大?就是實施犯罪行為的可能性最大。這是一種根據表面現象主觀臆斷或推理猜測,缺乏必要的證據,是不能被用來認定真正的犯罪行為實施者的。加之,真正的犯罪行為實施者,為逃避懲罰,往往要通過偽裝和掩蓋來減少被懷疑,要讓周圍的人覺得他行使犯罪行為的可能性為零或最小,所以就會讓局外人或平常人產生錯覺:真兇往往嫌疑最小,而嫌疑最大的往往不是真兇。但偵查破案不能光憑臆想和猜測,也不能只看表面現象,還要通過搜尋、發掘和查找證據來認定真正的犯罪行為實施者。
《竇娥冤》中的竇娥,由於被奸人陷害,致使整個案件從表面看她有作案動機、行為和造成的後果,被官府認定為嫌疑最大,而後她為了不連累婆婆,形成了自認行兇殺人的口供,被官府草率認定為犯罪行為的實施者,後被處以斬刑。整個案件凸顯中國古代司法體系的弊端:落後的偵查手段、重口供輕證據的辦案態度、荒謬的庭審過程、官員的貪贓枉法和急功近利的政績表現,造就了這一冤假錯案,毫無正義可言。
這種官員,就像滿清四大譴責小說劉鶚的《老殘遊記》中描寫的一樣:為了營造路不拾遺的太平景象,臆測斷案,枉殺無辜,殺民如殺賊,其實是一些「急於要做大官」而不惜殺民邀功,用人血染紅頂子的劊子手。小說中一名叫玉賢的官員為了名,就是明知自己辦錯了案冤枉了人,但還是說出:「這人無論冤枉不冤枉。若放下他,一定不能甘心,將來連我前程都保不住。俗語說的好,『斬草要除根』。」為了飛黃騰達,他死也不肯放下手中的屠刀,令人髮指。
所有國家、任何朝代,都會盡力減少冤案發生,尤其是命案。這個不僅是現代法治社會才有的理念,而是貫穿中國歷史的基本公道人心。《晉書·元帝紀》曰:「其有政績可述,刑獄得中,人無怨訟,久而日新」,在歷代統治者心中,無冤少怨都是重要的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