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中國新聞網看到一則新聞,截圖如下:
看了以後,筆者第一個反應,就是到底有多少單位能夠真的發3倍工資,有十分之一嗎?恐怕夠嗆!
筆者認為,目前加班費政策之所以很難落實,主要有兩大障礙:一是勞動力的供需關係;二是有關部門的態度。
一、勞動力的供需關係
我國大多數行業是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狀態,絕大多數勞動者相比單位而言處在弱勢地位,無論《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怎麼強調保護勞動者權益,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供需問題。
一方面,絕大多數企業只要願意付出一定的經濟補償,就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一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也可以隨時再找到一名替代者。
另一方面,絕大多數勞動者沒有能力隨時找一家像樣的企業,如果真的有這種能力,恐怕其關心的也不會是加班費的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普通勞動者之間只能在勞動力的付出上互相壓價,你不願意無償加班?太好了,我願意啊!
在這種惡性競爭下,單位就可以肆意妄為,只要不是實在難以容忍的問題,往往勞動者都不願計較,也無法計較,因為一旦計較了,就在與其他勞動者的競爭中處於下風,很容易被替代!
二、有關部門的態度
在有關部門的眼裡,加班費和工資的重要性天差地別。
如果哪家企業甚至是建築工地拖欠農民工工資,在有關部門眼裡,那就是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大事,勞動監察也好,調解仲裁也好,法院也好,往往堅決地站在勞動者的立場上,特別是近幾年,惡意拖欠工資已經可以成為媒體追逐的新聞了,而不是習以為常的事情。
而加班費則不然,在有關部門眼裡,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費只是邊邊角角的問題,完全不會影響到社會穩定,也不值得太重視。事實上,現在不能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才是常態,按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少之又少!
之所以出現這個問題,筆者認為有兩方面原因:
一是傳統的問題。我國進入新中國後,甘於奉獻是一個人道德高尚的表現,我們在課文中都學過,毛主席加班、周總理加班,焦裕祿加班、孔繁森加班,王進喜加班、時傳祥加班,大家都在加班,都不拿加班費,所以才高尚。我們的英雄們,沒有誰加班是要加班費的。於是,在有關部門很多人眼裡甚至可以說大多數人眼裡,無私奉獻是一種風格,是值得鼓勵的行為。
二是心裡不平衡。這點是客觀問題,不是主觀問題,不平衡是應該的。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的勞動者們也有個不好的習慣,就是容易仇官,這一傾向體現在了很多政策上。國家怕人民不滿意,於是公務員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號稱可以調休,但是大家都知道,調休是多麼不靠譜的事情。一方面,大多很難調休;另一方面,在工作總量不變的情況下,調休只不過是把加班者的那一部分工作量調到了其他人身上,事實上造成的結果就是所有能幹活的人都在無償加班。
筆者從一個普通人的心理來分析,只要不是聖人,都會想:憑什麼自己加班都沒有加班費,還得去幫別人索要加班費呢?
筆者認為,應當讓普通勞動者與公務員適用同樣的加班費規定(當然了,得先出臺公務員加班費規定),就類似於教師工資,千萬不要規定不低於公務員,只要規定不低於公務員,就很難落實。最好的辦法就是規定教師工資等於公務員,比如初級對科員,中級對科級,高級對處級。
只有如此,有關部門才有動力落實這個政策。我想,什麼時候加班費政策能落地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公務員加班沒有加班費,其他勞動者就更難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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