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您的移動積分即將過期,請及時登錄掌上移動營業廳兌換現金等各種禮品,兌換網址為……」當時接到簡訊後,很多人都不會懷疑,因為顯示號碼有「10086」。然而如果點開了,那你可能就上當了。近日,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以林某、胡某等為首的25名被告人涉嫌詐騙一案。他們就是利用積分兌換的套路,兌換電信積分數共計2000餘萬,價值人民幣200餘萬元。
◎文/方園 聶濤 記者徐明
點開連結 銀行卡遭盜刷
電信詐騙案件屢見不鮮,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導致不斷有人上當受騙。
2016年11月底的一天,南昌的張女士手機上收到一條顯示來自「10086」的簡訊:「尊敬的客戶,您的移動積分即將過期,請及時登錄掌上移動營業廳兌換現金等各種禮品,兌換網址為……」接到簡訊後,張女士並沒有什麼懷疑,因為顯示號碼為「10086」,她點開簡訊中的網址連結,按提示輸入了姓名、卡號、手機號、開戶行、銀行密碼等信息,但是積分並沒有兌換成功,手機卻顯示正在安裝一個陌生程序,但是不管張某怎麼查找手機,就是找不到這款剛剛下載的軟體。
隨後,張女士就收到簡訊提示,手機上的17862積分被兌換,同時銀行卡的1000餘元也被刷掉。事發後,張女士來到某通訊公司營業廳諮詢,工作人員表示積分兌換隻需要輸入手機號及手機密碼,並不需要輸入銀行卡信息,而且移動公司的積分並不能兌換現金。很顯然,張女士遇到的這種積分兌換是一種詐騙手段,根本不是移動公司的官方網址。
經調查,犯罪分子通過偽基站向被害人的手機中發布詐騙信息,利用帶有「10086」、「10000」等字樣的虛假網站誘騙被害人登錄,被害人在未仔細核實的情況下,在釣魚網站中輸入自己的銀行帳號和密碼,犯罪分子進而一步一步地引誘被害人進入圈套,利用網上銀行將被害人銀行帳戶中的錢款轉到詐騙使用的帳號。
「專業公司」走上詐騙之路
2015年,南昌的林某與他人合夥成立南昌某信息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租用南昌市西湖區某大廈兩間辦公室作為辦公場所,從事移動和電信手機用戶積分兌換業務等。
公司成立之初,林某是通過正常途徑做業務。經過一段時間後,他們發現正常途徑賺錢太慢,於是開始動「歪腦筋」。2016年9月,林某、胡某在未經電信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冒充電信公司工作人員,利用電話、網際網路從事電信手機用戶積分兌換業務。
為了「拓展業務」,林某、胡某先後通過網際網路在他人處購買電信手機用戶的個人信息(包括電話號碼、積分數、服務密碼等),或通過聘請的人員獲取電信手機用戶的個人信息,共獲取33.8萬餘條信息。電信手機用戶遍布全國十餘省市。
期間,被告人林某、胡某先後聘請被告人姜某等30餘人作為話務員。話務員經過培訓後上崗,根據胡某分發的電信手機用戶個人信息,事先設置好要撥打電話的相應歸屬地,撥打被害人電話,謊稱是電信公司工作人員(根據撥打的手機號碼歸屬地事先查詢該地區附近營業網點名稱及詳細地址,用以冒充該網點的工作人員),以提供積分兌換禮品服務為名,用事先準備好的腳本為對話模版,向被害人諮詢是否要兌換其手機積分,並以被害人手機積分馬上到期清零等為由努力說服其同意積分兌換,又根據腳本上的內容向其許諾提供相應禮品。
半年不到詐騙200餘萬元
被害人同意兌換後,話務員登錄電信公司官方網站,輸入被害人手機號碼後點擊「獲取手機驗證碼」,索得驗證碼後便以被害人的名義登錄電信官網帳戶。隨即話務員再次索得驗證碼後便將被害人手機積分按照林某、胡某的要求兌換成相應的虛擬商品,如QQ幣、電子消費券、遊戲點卡、網站會員券等。兌換成功後,話務員將許諾的禮品和兌換積分數等情況發送至胡某處,胡某據此給話務員計算報酬;話務員將兌換的虛擬商品相關信息發送至公司文員進行整理,其後交由林某、胡某變賣獲利。而許諾給被害人的禮品價值遠低於在電信官網實際兌換的虛擬商品,甚至不履行承諾。
經核查統計:被告人林某、胡某通過被告人姜某等數十名話務員,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間,共兌換電信積分數共計2000餘萬,價值人民幣200餘萬元。
據悉,該25名被告人年齡均為20歲左右,且文化程度較低。為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對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通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師出庭為被告人進行辯護。
庭審中,公訴機關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認罪、悔罪的最後陳述。
案件將擇期宣判。